军官休假休息“新规”追踪 基层官兵提出四点期盼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周钰淞 程震寰责任编辑:刘秋丽
2017-02-17 03:01

    某旅教导队协理员谷炎光按照新规,周末回家陪女儿一起过生日。辛 臣

    某旅二营发射连连长雷中文与妻子视频聊天。 辛 臣

关于休假 基层官兵有何期盼

1.希望能及时对现行探亲休假规定进行废、改、立。2004年1月1日,原总政治部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将军官休假权益上升到法规层面进行保护,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原先的一些条款需进行调整,有些过去没有明确规定、部队又急需的内容,希望及时补充。

2.希望对定义含糊的主体加以明确。比如“驻地干部”,是指家庭住址在营区50公里范围内,还是指所在县区、抑或是整个地级市?再比如“探亲路途”,是按里程计算,还是按相距省份数量计算?不同的单位在执行中把握的标准不一,建议上级进行明确。

3.能否允许假期跨年度累计。能否在新规定中补充一条:军人确因工作未休完当年假期,且不愿接受未休假经济补偿的,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批准,可将假期累计到下一年度。翌年,该军人所属单位须采取一定强制措施,确保军人完成该年度休假任务。

4.建议建立休假奖励机制。在重大演训任务、上级的比武考核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否建立奖励机制,额外给予几天假期,或是安排家属来队看望并报销来队差旅费,将精神奖励和休假奖励结合在一起。对于大多数官兵来说,休假可以说是一个“核心利益”,奖励休假对于激发工作积极性的作用会非常明显。

(陈 铭、徐才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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