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杨红
2017-05-10 22:34

(六)有序推进海上合作

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依托海上合作,发展海上贸易、互联互通和海洋经济,打造一批海上合作支点港口,维护海上大通道的安全畅通。同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海洋科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海上执法安全等多领域合作。

——互联互通合作。中国坚持公开透明和互利共赢的原则,与有关国家合作建设支点港口,发挥中国的经验优势,帮助东道国发展临港产业和腹地经济。中国企业克服困难,修复和完善瓜达尔港港口生产作业能力,积极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了当地民众生活。中方承建的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项目进展顺利,建成后将有力地促进斯里兰卡南部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就业。中国宁波航交所发布“海上丝绸之路航运指数”,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航运经济。

——海洋经济合作。马来西亚马六甲临海工业园建设加快推进,缅甸皎漂港“港口+园区+城市”综合一体化开发取得进展。中国与荷兰合作开发海上风力发电,与印尼、哈萨克斯坦、伊朗等国的海水淡化合作项目正在推动落实。与有关国家开展海洋油气和渔业捕捞合作,同时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作用,为部分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海上执法安全合作。中国与东盟通过《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指导方针》,提升海上合作互信水平。中国海警局与越南海警司令部、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海警海上合作联合委员会等安全执法合作机制,与印度、孟加拉国、缅甸等国海警机构加强对话沟通,与巴基斯坦海上安全局开展机制化合作,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合作机制建设。中国与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建立了海洋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系统联合实验室、中巴联合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中马联合海洋研究中心建设,在海洋与气候变化观测研究、海洋和海岸带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海洋濒危动物保护等多领域开展合作。成立中国-中东欧海运合作秘书处,在华设立国际海事组织海事技术合作中心。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机制、中国-东南亚国家海洋合作论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中国-东盟港口发展与合作论坛、中国-东盟海洋科技合作论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中国-马来西亚港口联盟,筹建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合作中心、执法安全合作中心等次区域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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