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阿姨”龚全珍:在世一天,就要为党员增光

来源:“军嫂微平台”公众号作者:樊伟伟 蒋德红责任编辑:康哲
2016-12-17 14:27

服务群众 无私奉献

从14岁离开山东老家,到1949年入党,再到1957年离开城市到莲花县扎根,龚全珍与甘将军相濡以沫几十载,人生观、价值观早已融为一体、密不可分。

“党员,是荣誉,是一张响亮的名片。在世一天,就要为‘党员’二字增光。”龚全珍说,甘老经常对她说,当年长征,党员扛的东西总是最多,吃得总是最少,冲在最前面,牺牲的党员也就特别多。甘老告诫她:“身为党员,不能坐在功劳簿上坐享荣誉,更应该为党做事情、做好事,这样才能对得起牺牲的烈士!”

龚全珍也是党员:“我相信老甘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好。”

1976年,龚全珍正式离休。可她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党员,离休不等于离岗,自己做的事情哪怕再小,都要延续甘祖昌建设美好家乡的梦想。

甘祖昌去世后的第4年,龚全珍就要求住县光荣幸福院。儿女们既不理解,也感到不安:儿孙满堂,一起生活,不是快快乐乐吗?妈妈要住到幸福院,我们的面子往哪里放?龚老下定了决心,她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60多岁就待在家里享清福,应该吗?你们的爸爸像我这么大年纪时,还在劲头十足地干着呢!”

其实,龚全珍住光荣幸福院,心里有着自己的“小九九”。原来,她牵挂着幸福院里无儿无女的老人和无家可归的孤儿,在幸福院度过的3年中,她把自己当成院里的工作人员,拿出生活费帮大伙买营养品,自己动手擦地板、补衣服……

幸福院的旁边有一所小学,学校聘请龚老为校外辅导员,很多小学生一下课就跑到幸福院来玩。后来,龚老索性把家庭困难的学生编成一个“幸福小组”,“幸福小组”里的小朋友都亲切地喊她“奶奶”。

1992年,一个叫彭艳峰的女孩,胆怯地走进了“幸福小组”,她的人生也由此而改变。

当时,彭艳峰的母亲身患残疾,又没有工作,家里境况窘迫。龚全珍知道后,主动伸出援手,不仅帮彭艳峰的母亲筹措做小生意的本钱,还主动承担了彭艳峰的学费……久而久之,龚老俨然成了这个原本落魄家庭的精神支柱。

高考报志愿时,彭艳峰询问母亲的意见。母亲说,你要像奶奶一样,去当老师,教育好下一代。于是,彭艳峰填报了赣南师范学院。现如今,她已是萍乡实验学校的一名教师,因为工作能力突出,还被评为了“萍乡市优秀教师”。

龚老身边的感人故事每时每刻都在上演。

下岗工人周春燕的丈夫得癌症去世,留下了治病花费的2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和两个年幼的孩子,龚老知道后,主动找到她,递上5000块钱,让她在感动之余找回了生活的信心。孤寡老人赵婆婆年事已高,生活困难,龚老就定期为她送去米面油盐和猪肉,还自掏腰包带她去看病。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龚老3次到老干部局捐款,一共有5000元。“在龚老的影响下,离退休老干部纷纷踊跃捐款,有些老同志还回家抱来干净的棉被、衣服捐赠,让人非常感动。”老干部局局长王慧敏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还激动不已。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龚全珍捐赠、资助困难家庭资金达10余万元,受助家庭有30多户,受助人数达100多人,而她本人的收入,也不过是每月3000元左右的离休工资。

乐于助人的龚全珍,自己过日子却极为节俭,甚至可以说是“抠门”。子女们心疼老人,给她买了几套质量好些的保暖内衣。得知一套要200多块钱,老人不停地念叨“买得太贵了”。

在2015年的“创先争优”活动中,龚全珍向党组织庄严承诺:健康时,多为孤寡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病时,不住特殊病房,不用昂贵的进口药;去世后,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党费上交,希望能捐出自己的肝脏、眼角膜和遗体;她捐助的贫困生,子女们要继续负责到底。

“身为党员,心里要永远装着老百姓。”龚老说,这是甘将军留给她的最大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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