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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规带来新气象 不再怕“讲法伤感情”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康昱宁 曾政雄 卓健责任编辑:杜汶纹2014-11-25 15:39

与法规“对表”成为新常态

11月初,新化县税务局接到人武部通知:该局两名服一类预备役的同志需赴部队参加军事集训。临近年终,机关事务繁多,两名业务骨干一走1个月,工作安排更加紧张。“这是《预备役军官法》赋予我们的责任,再难也要放行!”局领导态度鲜明。

记者了解到,自《国防法规汇编》印发以来,类似事例在该县屡见不鲜。县教育局部署新学期中小学德育教育时,依据《国防教育法》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并策划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的国防教育主题活动。10月份,县统计局对一些经济和基础设施数据更新后,按《国防动员法》要求立即上报县国动委,确保国防动员潜力数据“保鲜”。

“按国防法规办事并不麻烦,而且能避免更大的麻烦!”县旅游局局长周桂林颇有感触地告诉记者。该局在规划某景区建设时,遇到一处国防设施难以避开。他们主动找人武部协商,经请示上级同意采取异地搬迁的办法,既保护了国防设施安全,又顺利推进了旅游开发。

地方领导国防法治观念增强了,军事机关工作方式与理念也随之转变:筹划工作更加注重于法有据,落实工作理直气壮依法协调,过去一些“不好办、办不好”的难题迎刃而解。“这不仅没影响军地感情,还树立了军事机关带头守法用法的好形象!”人武部部长朱国飞说。

为法规落地提供支撑保障

《国防法规汇编》内容要想得到落实,不仅要靠领导干部自觉抓,还要有一套管用措施。新化县人武部抓住重点环节综合施策,着力优化国防法规运行环境——

完善配套细则。国家层面的国防法规重在体现原则性和指导性,必须联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才便于操作、利于落实。基于这一认识,人武部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文件,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做到“一看就明白、一干就在点子上”。

开展执法检查。人武部联合县人大、司法等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农村,检查国防法规落实情况。7月初,他们在检查中发现少数企业未落实民兵编组任务,随即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这些单位进行了整改。

严格责任追究。该县将贯彻国防法规纳入依法施政范畴,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内容,对执行国防法规不力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同时,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先后对2名逃避兵役的适龄青年进行了行政处罚,查办1起破坏军事设施的案件,维护了国防法规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