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给予领导适度"试错权"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刘向东责任编辑:杜汶纹
2016-11-10 03:21

树立鼓励担当的用人导向

■刘向东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推进事业发展的组织保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这为各级组织选人用人提供了遵循。各级组织应为敢想者“开绿灯”,为敢干者“兜住底”,让敢闯者“无牵绊”,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放手干事业;作为党员干部,则要昂扬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努力担当有作为,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在我们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从来不乏敢于担当的楷模,正是他们的担当让我党我军一次次“突出重围”、一次次迎来生机与活力。然而在新形势下,也有一些人放慢了干事的脚步,甚至是在原地踏步,或是遇到困难、面临矛盾时畏这怕那,畏葸不前;或是在工作之初敢闯敢冲、勇于担当、办事雷厉风行,时间一长就没了棱角,变得圆滑起来,甚至成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老好人”。从内因讲,能否敢于担当与一个人信念、修养、胆识、毅力有很大关系,但从外部条件看,与组织和领导的支持也密切关联。

不少出类拔萃的干才,并非至善至美、白璧无瑕。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古代就有“不以一眚掩大德”“不以二卵弃干城之将”的说法。今天,我们置身变革的时代大潮之中,客观事物错综复杂、瞬息万变,有些困难矛盾不可预测、难以避免。敢于担当者,敢啃“硬骨头”、敢蹚“地雷阵”,他们往往是“摸着石头过河”,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即便再怎么小心细致,也难免出现疏漏。《论语》有言:“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各级组织应该旗帜鲜明地鼓励那些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的干部,即使他们工作上有失误,但只要不是为个人谋私利,只要不是犯了原则性、法纪性错误,没有造成巨大损失,应予以宽容。当然,这决不是说对党员干部的缺点、错误放任,而是要及时“修枝剪叶”,勤加从容涵养之功,使其日趋尽善尽美,成为栋梁之材。

“你去,杀出一条血路来,我支持你们!”当年,习仲勋提出在广东搞经济特区,邓小平不仅要求在政策上大力支持,还多方为他卸掉思想包袱:“既然要捅‘马蜂窝’,早捅早好。”“可以先搞一块‘试验田’,错了大不了再改过来。”弘扬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正能量,就要建立健全这种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兜住底”,让他们吃下“定心丸”,给予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适度的“试错权”,允许他们在“试错”中大胆“试对”。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有底气、有干劲、有活力,能够“豁出去”干出成绩,而不至于把心思精力牵扯于后顾之忧上。

习主席指出:“越是责任重大的岗位,遇到的压力肯定会越大,这就叫有担当。党看干部主要就是看‘肩膀’,看能不能负重,能不能‘超负荷’。”在选人用人上,各级组织应坚持赏罚分明、激励干事原则,看人多看主流、看本质、看担当,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的考评奖惩机制,不但要旗帜鲜明地褒奖、鼓励敢于担当者,为他们撑腰壮胆,也应清除那些钻营关系的“老好人”、为官不为的“老滑头”、混天度日的“老油条”的生存空间,营造积极健康的干部心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干事成事的工作环境。

(作者单位:郑州联勤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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