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党规是怎样炼成的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张东明 蔡华伟责任编辑:杨红
2016-06-23 10:23

平津战役中,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的原傅作义部士兵,学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48年以后

正式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1948年以后,为加强党的建设,做到全党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中共中央连续发出指示,要求在全党各级组织中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并对各项工作中的决定权和请示备案制度均作了详细规定。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对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统一党的意志和纪律,活跃党内民主生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起了重大作用,为党夺取和掌握全国政权作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组织准备。

总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党内法规形式多样、覆盖广泛、内容丰富、灵活高效、务实管用,都是在血与火的生死考验中总结凝练而成,在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新中国成立后

党规重在调整党和政府关系

从1949 年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夕,《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收录的党内重要法规57部。除八大党章外,在党的组织方面,1950 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等,明确了党组织发展重点应放在城市等重要内容。在党员和党的干部方面,1952年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党员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党内处分的规定》等法规。在党与政府相关关系方面,1953 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等法规,这是中央通过党内法规来调整和适应党与政府关系的有效尝试和积极探索。这些法规在我们党实现执政党角色转变上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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