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生研军法 矢志育英才——记著名军事法专家李昂教授

     初识李昂教授,是2000年5月。那年,笔者到西安政治学院参加全军律师培训班,给我们授课的有一位魁梧而又略显憔悴的大校,听人介绍是军事法学系主任李昂教授。李昂教授的授课既生动,又风趣,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也许是一种机缘,在课堂上我曾踊跃回答了他提出的一个学术问题,给他留下了较好的印象。后来,他问我是否愿意留校任教,我欣然应允。经过试讲和漫长的调动过程,我终于来到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做了一名法学教员。于是,笔者便和李昂教授有了近十年的共事和相处。李昂教授是军事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又在全军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当了十年的系主任。共事期间,笔者常常聆听李昂教授的谆谆教诲和悉心指导,受益匪浅。如今,李昂教授临近退休之年。笔者把李昂教授在军事法学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和军事法人才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动人事迹介绍给读者,无疑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一)
    1949年10月,李昂教授出生于陕西省武功县杨凌镇。1966年,读高中一年级时,文化大革命开始,学业受到影响。在一片混乱中,性格内向的他,安分守己,努力寻找自己的宁静。他回忆“文革”中干的唯一“坏事”就是悄悄潜入学校图书馆,从将要被销毁的书堆中,拿了一本《古文观止》,偷偷阅读,爱不释手。不久,又有学生偷书被校革委会查处。他胆小怕事,晚上将书撕碎,扔入河中。1968年,他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下乡当了农民。1969年底,征兵开始了,他满腔热情地报了名,并参加了体检,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被录上。他发誓一定要当兵。一次,他在西安大雁塔,见到几个军人,身着红领章、头戴红帽徽,羡慕极了,心想有一天自己能穿上这身军装该有多好啊。机会终于来了,1970年底,他光荣入伍,被分配到步兵连当战士,开始了军旅生涯。由于他勤奋好学,吃苦耐劳,进步很快。1973年5月入党,1974年6月提干,任炮兵连司务长。同年12月,他调到团政治处组织股任干事并负责团党委秘书工作。1976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一次。1977年6月,任师政治部保卫科干事;1979年1月,任师炮兵团政治处保卫股股长。1980年1月,任集团军军事检察院副营职检察员。1982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兰州军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1983年5月,任师政治部保卫科科长,同年年底任兰州军区军事检察院副团职检察员。1985年以全军第三名的成绩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1987年9月调西安政治学院第四政工教研室(法学教研室)任教员、副主任。1993年2月,学院军事法学系成立时,他担任第一任军事法学系主任,这一干就是十年。2003年5月,他从系主任的领导岗位退下来,任应用军事法学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专门从事军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
     (二)
    1993至2003年,李昂教授担任军事法学系主任,带领全系教员开拓军事法学这一尚未开发的处女地。十年光阴,弹指一挥间。可是对于李昂教授和军事法学系的全体同仁来说,正是军事法学学科专业初步建立和稳步发展的十年,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曾经问及李昂教授,他这一辈子最引以自豪的事情是什么?李昂教授回答,是亲身经历了学院军事法学学科专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1987年,军事法学被列为法学的二级学科时,正如蹒跚学步的婴儿,正是在学院历届领导和无数学人的精心培育下,历经20余年的发展,军事法学学科专业建设终于获得今天的成就和蓬勃发展的局面。李昂教授不仅是学院军事法学学科专业建立和发展的见证人,而且是重要的参与者和组织者。
    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尽管军事法学已经成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但是这仅仅局限于学科分类或者理论研究层面,在军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我国还是一片空白。1993年,李昂教授担任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主任后,在他的努力下,学院先后获得军事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开设军事法学本科专业,培养军事法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员。军事法学系先后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员800余名,毕业学员分配至全军各级部队,日益成为我军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在开展学历教育培养研究生和本科学员的同时,李昂教授还具体负责组织了全军军事司法干部、军队院校法学教员、军队律师和武装冲突法等多种任职教育班次,培训全军各级各类军事法学岗位任职人才。参与培训的军事司法干部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司法技能得到普遍提高,军队院校法学教员的理论素养和授课质量得到增强,武装冲突法培训班的学员后来成为我军法律教育训练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军队律师培训班的学员参加培训后,大大提高了参加国家律师资格考试的通过率,有一年竟达到46.7%。上述军事法学岗位任职人才的培养凝聚了总部机关、学院和军事法学系全体教员的心血和汗水,但是作为军事法学系主任的李昂教授,不仅亲自参与各项教学活动,更是各项教学任务计划的筹划者和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如今,李昂教授可谓桃李满全军。提起李昂教授,无论是从西安政治学院毕业的学员,还是军事司法实践部门,无不溢满崇敬之情。
    为了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李昂教授担任军事法学系主任期间,不断加强教员队伍和教材体系建设。在李昂教授的主持下,军事法学系制订了教员队伍人才培养规划,大批引进高层次、具有部队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教员队伍。在选调教员的过程中,李昂教授着眼军事法学学科专业建设大局,坚持唯才是用,排除人情关系和其他因素的不当干预,为确保教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把牢入口关。不仅如此,李昂教授还组织全系教员开展向俞正山等知名教授学习的活动,加大教员送学培养的力度。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军事法学系建立起一支年龄、学缘结构合理、能力素质较高的教员队伍,为圆满完成总部赋予的各项培训任务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在加强教员队伍建设的同时,李昂教授还组织大力加强教材体系建设。为了适应军事法学专业教学需要,在法学专业核心教材体系基础上,李昂教授组织或亲自参与编写了军事法学、国防法学、军事法制史、军事审判学、军事检察学、军事经济法学等军事法学专业课程,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军事法学专业教材体系。
    正是在李昂教授的带领下,学院在军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教员队伍和教材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学科专业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逐步成为我国军事法学理论研究中心和全军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并被列入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上述成绩的取得,与李昂教授十年系主任的辛勤努力无法分开。
     (三)
    作为一名军事法学者,李昂教授倾其毕生精力致力于军事法学的学术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历年来,李昂教授共主编、参编著作教材13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完成全军、学院各类课题20余项。李昂教授在其学术生涯中,十分注重军事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我国军事法学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诸多理论问题的学术研究缺乏理论深度,甚至有些理论问题的研究尚属空白,更远未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针对军事法学这种理论研究现状,李昂教授长期从事军事法学特别是军事司法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思想体系。在长期研究军事司法基础理论的基础上,李昂教授发表了《对军事司法若干理论问题的认识》一文,对军事司法基础理论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阐述。针对学术界多年来对军事司法权的属性问题存在的争议,李昂教授发表了《也论军事司法权的属性与制度设计》,对学术界关于军事司法权的属性存在的不同观点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军事司法权来源于国家司法权的理论观点,并指出我国军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具体路径。李昂教授在其学术研究中不仅关注军事法学领域的具体理论问题,而且还对军事法学理论体系之构建进行了深入研究,其成果集中体现于其主编的《军事法学研究综述》和由其担任副主编的《军事法学研究》。《军事法学研究综述》一书对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军事法学理论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整理和归纳,是进行军事法学学术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军事法学研究》与此前的军事法专著教材相比,在学术观点和理论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因而成功获得首届全军政治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并被教育部推荐为研究生教学用书。
     紧贴军事立法和部队法治建设实践,把学术研究与服务部队法治建设相结合,积极发挥学术研究的理论指导功能,是李昂教授学术研究的另一个重要特点。为适应战时刑事诉讼立法需要,李昂教授发表了《战时军事刑事诉讼的价值》一文,指出战时刑事诉讼应坚持公平和效率两大价值并以效率优先,对于战时刑事诉讼立法发挥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针对军队某些领导干部和政工干部法治意识薄弱、依法办事能力不强与依法治军的要求不相符合的实际,李昂教授发表了《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政工干部必备的法学素养》,对于军队领导干部和政工干部在依法治军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如何培养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的具体对策。结合军队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际,李昂教授在军报发表《建章立制与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第一次提出在培养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活动中,要注重发挥规章制度的作用。
    正是在军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研究服务部队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李昂教授在学术的殿堂阔步前进,成为我国著名的军事法学者,并成为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学科专业的重要学术带头人。


勇立依法治军潮头的时代先锋

版权所有:解放军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146号 邮政编码:710068 联系电话:0901-73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