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报评论: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重大政治决定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解放军报评论员责任编辑:杨红
2017-12-28 04:03

党中央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今天的《解放军报》刊发评论员文章指出,为全面贯彻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为更好进行伟大斗争、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为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对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进行调整是必然要求。

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重大政治决定

■解放军报评论员

党中央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决定,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重大创新举措,对于加强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保证武警部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武警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立以来始终在调整改革中前行。1949年8月,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这是武警部队的前身。此后,历经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多次调整,大多时期归军委建制领导或受军事系统领导。为全面贯彻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为更好进行伟大斗争、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为确保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对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进行调整是必然要求。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武警部队高度重视,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部署推进武警部队建设改革,提出一系列重大方针原则,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指示,为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调整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决定》明确,武警部队归中央军委建制,不再列国务院序列;武警部队建设,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建制关系组织领导。这是落实《宪法》关于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的规定,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强化党管武装的根本要求,是有效解决武警部队体制性障碍和突出矛盾问题、全面加强武警部队建设的关键之举,有利于加强国家武装力量整体建设和运用,有利于武警部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有利于实现领导管理和高效指挥的有机统一。调整后武警部队根本职能属性没有发生变化,不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

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进入了新时代,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开启了新征程。各级要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调整有序转换、稳定运行。广大官兵要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根本指导地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从维护核心、听从指挥的高度,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中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调整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我们坚信,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坚强领导下,一定能顺利实现调整改革目标,全面建成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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