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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治形式主义不能“草木皆兵”

来源:中国火箭军微信公众号 作者:樊坤 责任编辑:张硕
2019-11-17 09:20:25

年初,中央明确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官兵纷纷叫好。

给基层减负,纠治形式主义是“主战场”“硬骨头”,在这场“攻坚战”中我们发现,有的官兵存在模糊认识,片面认为一些程序可以不走了、一些会议可以不开了、一些教育可以不搞了,把一些必要的形式当成形式主义来反对,出现矫枉过正的现象。

那么,如何才能正确辨析形式与形式主义?形式,是为促进工作落实、完成工作任务而采取的必要方法和手段。严格意义上讲,任何事物、任何工作,都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来体现其内容。

而形式主义,则是指片面地注重形式而不管实效的工作作风,或只看事物的表象而不分析其本质的思想方法。它们之间的评判标准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从动机上看,有用的形式是为了促进工作、实现目标采取的有效手段,不含功利色彩;而形式主义往往个人主义思想严重,图虚名、争彩头、做表面文章。

从方法上看,有用的形式都经过调查研究,紧密联系实际;而形式主义往往脱离实际,贯彻上级指示“照搬照抄”,甚至采用“应付式”“突击式”的方法抓落实。

从效果上看,有用的形式往往事半功倍、效率很高;而形式主义往往做一些重复、返工而又毫无意义的事,既消磨精力又没有实质成效。

列宁曾经说过,真理只要向前一步,哪怕是一小步,就会成为谬误。同理,形式与形式主义只有一步之遥,尺度把握不好,在实践中就会把形式与内容割裂,只看形式不讲实效,这样就产生了形式主义。实践证明,形式是否演变为形式主义,关键是看该形式对内容的发展是起推动作用还是阻碍作用。

比如,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等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的体系规范,就是促进部队战斗力提升所必需的形式,而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痕迹管理”,动不动就签“责任状”的“泛化问责”等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

因此,我们在极力纠治形式主义的同时,也不能“草木皆兵”,要看清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厘清形式与形式主义的区别,及时为官兵纠正认识偏差,这样才能真正克服形式主义的弊端,避免陷入“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