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停工三天,只为找寻先烈墓地

来源:中国军网综合作者:成军平责任编辑:董玥
2017-07-19 13:50

守的是墓碑,固的是丰碑

“为搜寻一名远征军营长的墓地,正在施工的高速路停工3天。”这几天,这则发生在云南滇西施甸县仁和镇的新闻,在网络上引来如潮跟帖。

故事的过程很简单。前不久,当施工队在仁和镇的一座小山准备作业时,一位名叫李群的老人拦住工人说,这山腰曾埋过一名远征军的营长,“修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可是别不小心平了墓,惊扰了英雄!”高速路指挥部随即下令:“立即暂停施工3天,先找到先烈墓地……”经过一番仔细搜寻,抗日英烈的遗骸最终找到并得到妥善安放。

故事一经传开,网友纷纷点赞。“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网络上,网友们满目“点赞”的留言、“致敬”的帖子,既是对该指挥部敬重为国牺牲者做法的肯定,更是希望国家和国人对烈士墓地更多发现、更好保护的呼唤。正如一名网友所言:“每一个为国捐躯的英烈都能得到安息的国家,才是一个让人愿意去牺牲的国家。”

“忍看山河碎,愿将赤血流!”革命年代,无数的英烈“我以我血荐轩辕”,在延长自己“生命的音响和光华”的同时,也以自己的牺牲撑起了共和国的大厦。为这些英烈建好墓、守好墓,在中华大地上有太多太多感人的故事:1934年11月,红军在广西兴安水埠村遭到阻击后,当地村民把红军遗骸一点点捡回,冒死殓葬并几代人接续守墓;贵州尧龙山镇箭头垭廖军夫妇,把家安在无名红军墓旁,当起了义务守墓人;在江西吉安超果村,村民自发集资建造烈士纪念碑……人民为英烈建墓,是为了英烈的精神永不倒;为英烈守墓,守的是英烈身上的精神。

近年来,我国除继续建设大型烈士陵园外,还进一步加大了对零散烈士墓地的建设,比如2012年9月,民政部发布消息指出,争取用3年多的时间,把所有零散烈士墓地和纪念设施纳入管理保护之中,主要是依托县级烈士陵园,把零散烈士墓地相对集中地迁入县级烈士陵园和新建县级烈士陵园;中央财政对零散烈士墓地保护管理工程给予中央资金补助,标准是每个零散墓地5000元,每个纪念设施20万元。这项工作开展以来,许许多多的零散烈士墓地陆续被迁入陵园。比如仅2015年4月,北京就有380座零散烈士墓迁入陵园,山西大同就有1804座零散烈士墓迁入陵园。

舍不舍得花钱建烈士陵园,犹如一块试金石,检验着个体的良知、社会的风尚。然而不得不承认,在个别地方,楼堂馆所的建设不遗余力,新城开发的打造毫不吝啬,但对烈士陵园的修缮保护却舍不得出钱,这让烈士墓碑蒙尘的同时,更令共同的民族情感蒙羞。一个城市,如果连为国牺牲的烈士都没有一块栖身之地,或者栖身之地破败清冷,又怎能让百姓保持追慕先烈的挚诚和传承薪火的热度?怎能激发大家为国担当的情怀和蹈厉奋发的精神?

今天,湔雪旧耻,赢得新生,依然需要在烈士陵园这个精神家园里种下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的文化常青树,好让人们在这里静下心来,了解英烈故事,感知英烈精神,继承英烈遗志。时下,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者有之、踩着烈士塑像照相者有之、烈士陵园变身晒衣场、烧烤园或商贩集市有之,等等,这些都容易让我们的后代对是否该崇尚英烈、学习英烈产生疑惑。

近年来,国家在注重发挥烈士陵园教育功能的同时,还针对侵占烈士陵园墓地、搞不正当开发等不良倾向,专门制定了有关规定。比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烈士纪念设施应当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使烈士纪念设施形成庄严、肃穆、优美的环境和气氛;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工程建设;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

心中的墓碑,才是更为永恒的镌刻。在建立健全有关保护法规的基础上,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应守护并涵养我们民族珍重历史、珍重理想信念的精神信仰,这样才能在我们的心底,为远去的历史和生命,为崇高的精神和理想,留一片安静的栖息之地,才能“将记忆从幽冥中召回”,从中汲取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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