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航天事业运行机制(一)
管理体制和机构:
美国航天管理体制分为三层:总统与国会为决策层,主管最高决策以及立法和预算审查;国防部与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简称宇航局)为计划层;承包商(工业界)、科研部门、大学等为实施层。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合同管理的办法对美国的航天企业进行管理。美国航天工业是一个以国防部、宇航局进行宏
观管理,以科研单位、工业界、大学为基础的公私结合、军民结合的综合体系。这一体系的特点是:庞大复杂、相互制约、集中决策、分散实施。
(一)最高决策机制
美国历来重视导弹、航天事业,认为其发展是国家威望和军事实力之所系,把导弹、航天发展政策视为国策,因而历来由总统领导其最高决策,国会为之立法、审查、拨款。
美国总统作为全国最高行政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也是导弹、航天方面的最高协调者和决策人。二战后历届总统在导弹、航天方面所进行的活动大体可归纳为:
①宣布国家导弹、航天重大计划、决策和倡议;②以行政命令形式颁布国家导弹、航天法律和政策指令;③兼任国家最高导弹、航天委员会首脑;④任命长期性、临时性或专业性导弹、航天委员会,它们或编制规划,或审议发展战略,或调查重大事故,报总统决策;⑤任命国防部长和国家航空航天局长;⑥在国情咨文中阐明导弹、航天有关政策和指导原则;⑦在预算咨文中向国会提出导弹、航天预算申请;⑧决定外贸、导弹、航天裁军、国际合作重大契约、条约、协议的原则并予批准和签署;⑨批准使用导弹、航天武器的对外战争。
为协助总统处理重大决策和日常事务,设有庞大的总统办事机构,以及总统各方面业务的助理和顾问。最重要的总统办事机构有科技政策局,管理与预算局,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管理局等,这些局的局长一般兼任总统助理或顾问,他们在起草总统给国会的国情咨文和预算咨文中起重要作用。总统每年向国会提供的这种咨文,其中必定包括导弹、航天决策和经费预算。所以这些总统办事机构在美国导弹、航天事业中的地位也是很重要的。
美国国会作为全国最高立法机构,也是导弹、航天的最高立法者。导弹、航天法律必须经国会通过才能生效;总统的国情咨文和预算咨文必须经国会批准,才予拨款;对外订立的有关条约、协议必须国会批准才能执行。国会可以对导弹、航天的任何重大事项举行听证会,可以请任何有关首脑和当事人到会作证,对其进行审查。国会可以三分之二票通过否定总统的咨文和建议;总统对有关部、局、委首脑的任命必须国会认可才能生效。
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都设有军事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科学技术与航天委员会、拨款委员会,由它们审查、通过、批准重大的导弹、航天决策、规划、计划和预算;为协助两院分头或联合作出立法性决策,国会设有预算局和技术评价局。
在政府行政部门之上,设有以副总统任主席的国家航天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国务卿、国防部长、财政部长、商业部长、运输部长、能源部长、中央情报局长、白宫办公厅主任、国家安全委员会主任、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主任和国家航空航天局长。该委员会的职责是:
①协助总统制订、修订、实施美国航天政策,监督有关部门执行;②协调国防部、NASA、商业航天部门的航天政策及活动,解决出现的重大政策问题;③促进军、民航天合作和技术、信息的交流;④以空间探索为手段为美国谋取或增进国家安全、科学技术、经济和外交等方面的利益。
从1996年起,制定美国航天政策的主要机构由过去以副总统为首的国家航天委员会改变为白宫科学技术委员会,后者与国家安全委员会共同主持政策制订过程。这一措施加强了航天政策与国家科技政策和安全政策的协调。
(二)联邦政府各部的航天活动 1.商业部
拥有应用卫星计划,主要是诺阿(NOAA)卫星系统,供其所辖的国家海洋和大气局使用。部辖国家标准局,国家电信和服务局,海洋管理局,人口普查局,以及国家海洋和大气局所辖的国家气象服务处、国家海洋渔业服务处、国家海洋调查处、环境研究所、环境数据和信息服务处,也大量使用或出售卫星照片和数据。
2.能源部
在航天研究方面已花销数百亿美元,仅次于国防部和NASA,主要用于电火箭和核聚变的研究,旨在研制核推进系统和空间能源。该部的航天核系统处曾与NASA合组计划协调委员会,以协调双方的工作。
3.国务院
协调美国同外国的航天合作,为美国参加国际合作和学术、技术、贸易活动创造条件。它在联合国机构中代表美国参加有关航天和外层空间问题的会谈和签约,协助NASA和政府其它机构起草美外双边或多边协议。
4.运输部
其航天活动多数是为联邦航空局和海岸警备队服务,海岸警备队利用通信卫星进行通信和海事活动。联邦航空局利用卫星系统进行飞机导航和空中交通管制。该部对NASA的发射活动给予支援。该部下设民用航天运输局,对国内外办理民用航天运输及发射等事宜。
5.农业部
负责研究并应用遥感技术,测报农作物长势和土壤墒情、虫害、水文和野生动植物的信息和数据,改进农业生产;它对真假植被的分析对军事伪装和反伪装也有一定价值。
6.环保局
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地球环境,包括研制、优化、试验、应用监测环境的设备和方法,调查、分析环境的特性,此外,还对月球和行星进行遥感探测和研究。该局与NASA合作设计了地球资源卫星,后改名陆地卫星。它设在北达科他州苏福尔斯的地球资源观测系统数据中心,一直向美国工业界和社会提供遥感卫星照片和数据。
(三)政府独立机构和公司的航天活动 1.联邦通信委员会
管理政府以外的许多通信卫星。该会对申请经营通信卫星的公司颁发许可证,进行等级评定并规定其相应权利。该会还为通信卫星规定技术规范,向国际无线电协会等机构提出美国对有关频率分配、对外直播等问题的建议。
2.国际通信局 在NASA设有联络处,在各航天发射基地设有办事处,以便向国内外报导美国航天发射等消息。 3.国家科学基金会
其任务是促进航天基础研究,向国家科学院空间科学部提供半数的活动基金,同NASA进行空间天文学方面的合作,例如参加太阳峰年卫星设计等。
4.军备控制与裁军署
同国防部合作发射过一系列核探测卫星,并签订了一些国际条约,如《核禁试条约》、《外层空间条约》等,并在限制战略武器会谈、削减战略武器会谈中起了重要作用。
(四)国防部和NASA的导弹、航天活动
国防部和NASA是美国导弹、航天活动的具体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它们既是项目承担者,具体承担概念研究和关键项目研制;又是采购者,采购工业界生产的导弹、航天产品用于自身任务;同时也是委托者,将各种研究、研制项目的80%以上委托给工业界、政府其它部门、高校、学术界和民间机构进行研究、设计、试制、试验与生产;此外还是出售者,出售其导弹、航天产品、技术,服务于国内外,谋取经济利益和军事、外交利益。
1.国防部
国防部是导弹和军事航天的总管部门,它由5大部分组成:国防部长办公厅,参谋长联席会议,空军部,海军部和陆军部。部长办公厅包括分管研究和工程的副部长和分管采办武器装备的副部长,其下设有各局,多数局的业务与导弹、军事航天有关。参谋长联席会议由各军种参谋长组成,它下设的特种司令部是导弹、航天的使用部门。美国航天司令部既是军用航天的使用者也是操作者。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进行重大前沿新技术研究,保证美军军事技术的全球领先地位。一方面它进行系统、分系统的概念研究,一直到做出样机再移交出去;另一方面它也委托军内外研究部门研究它提出的课题。而国防部内的导弹(尤其是战略导弹)研制和军用航天器研制的抓总单位则是空军系统司令部下辖的航天系统部;一些战术导弹和航天系统的地面设备则多由各军种的研制机构自行研制。这些军内研制中心、所、厂又将大部分任务委托给工业界、政府其它机构、院校等进行。美国空军系统司令部及其所辖航天系统部现在都侧重于研制、试验操作与管理;而属于使用性和战备性的操作和试验则交由美国航天司令部进行。例如,航天飞机的军用飞行,在轨军用卫星测控,东、西部航天和导弹中心的管理,统一航天操作中心的管理等,都先后从空军系统司令部航天系统部转入美国航天司令部,具体说是美国航天司令部所辖的空军航天司令部。
2.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
NASA是美国民用航天的总管单位,它属于"独立政府机构",负责计划并执行美国民用航天任务。NASA每年预算的80%以上以合同费形式或赠款形式转拨至航天工业界、科技界、高校和有关部门,约有20万承包商人员为NASA进行研究和研制工作。NASA的主要任务包括:进行研究工作,解决大气层内外的飞行问题;研制、建造、试验、使用航空器和航天器;进行不载人和载人空间探测活动;为和平目的进行空天活动并最有效地使用美国的科学技术和工程资源;对本局活动成果及资料进行最广泛、最适当的推广与交流。
(五)重大决策的制定
总统依靠其办事机构、临时任命的专业委员会、国家航天委员会、国防部、国家安全委员会、NASA等进行导弹、航天方面的决策,其决策体现在每年一次向国会的国情咨文、立法咨文和预算咨文中。国会审查这些咨文,可以全文通过,也可修改后通过。
美国总统为决定导弹、航天重大问题任命过许多临时性的委员会。例如,研究战略弹道导弹的战略委员会(斯考克罗夫特委员会)、研究"星球大战"问题的弗莱彻委员会,研究空间站的委员会,研究美国50年民用航天规划设想的委员会,调查航天飞机挑战者号事故的总统委员会等等,这些委员会的研究、调查结果与建议,都成为总统做出相应决策的依据。1989年成立了以副总统任主席的国家航天委员会,规定了美国今后制订航天战略的4条步骤:①确定航天计划的目的和指标;②拟定达到这些目的和指标的战略;③监督这些战略的实施;④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他们也确定了发展美国航天的5个战略要素:①发展运载能力,把天地往返运输能力作为美国的国家资源来抓,确保其畅行无阻,以达到美国航天的所有目的;②对太阳系进行探测,建成"自由"号空间站;重返月球,载人飞向火星;③加强航天器在解决地球问题中的应用:预警、通信、导航、气象应用要加强;④利用空间环境生产药物,开发新能源,加强美国科技和工业基础,开辟新的商业航天市场,使美国产品在国际上有更大竞争力;⑤确保空间探测与开发的自由。
该委员会把美国航天活动明确分为民用、国防和商业三大块,分别由NASA,国防部,其它行政、企、事业单位执行。它认为航天应为多种目的服务:保卫国家安全,创造经济契机,开发先进技术,培养尖端专业人材。为此军、民、商业航天应横向联合,实现一体化规划协调。
当前的国家航天委员会主席为副总统戈尔,他主张将空间观测地球放在优先地位,主张国际合作登月、上火星等,现正成为克林顿政府的决策依据。
1996年9月19日,美国白宫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了调整后的美国国家航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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