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7年第12期 >> 法制在线
 

 

 

 
网上受到他人发帖攻击怎么办?




  网络的作用越来越大,但也有人为之烦恼。如某网站上连续发帖说某人受贿,某人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那么遇到类似事情怎么办呢?其实,法律已通过各种渠道给予救急。

  一是提起民事诉讼。《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20条和第140条明确:“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以上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是向公安机关报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受到侮辱、诽谤侵害较重的,可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其对发泄个人私愤等不良动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三是自诉或举报。如诬告陷害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检察机关报案或举报,如需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检察机关则会予以立案。(梅晓薪 单鹏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