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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训练与考核:在时移法变中迈进

——总参动员部领导就颁发新一代《民兵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答记者问

本刊记者 吴维满 李青云


  最近,总参谋部颁布了新一代《民兵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这是新时期民兵军事训练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未来民兵军事训练的发展,也关系到未来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质量。就这一问题,记者走访了总参动员部部长赵建中。

  问:这次编修《大纲》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这次编修《大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民兵担负的军事斗争任务为牵引,以提高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能力为目标,按照“训用一致、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科技兴训、勤俭练兵、依法治训”的原则,吸收近年来各地训练改革的成功经验,科学设置各类民兵的训练课目、内容、时间、标准,使民兵军事训练更加贴近任务、贴近实际、贴近实战,促进民兵军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转变,努力提高民兵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的能力。

  问:编修新《大纲》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新《大纲》是对新时期民兵军事训练的总体设计,是规范民兵军事训练的基本法规,是组织民兵军事训练与考核的基本依据。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民兵军事训练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对于贯彻胡主席大抓军事训练的指示,推进机械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转变,提高民兵履行新的历史使命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编修新《大纲》的必要性在什么地方?

  答:我军从1964年到1998年,先后颁发过3个《民兵军事训练纲要》和3部《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这些《训练纲要》和《训练大纲》,对规范我国民兵军事训练、提高民兵战斗力、促进民兵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民兵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1998年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已不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因此,时移法变,编修新一代民兵军事训练《大纲》,既是必要的,也是适时的。

  一是深入贯彻胡主席大抓军事训练重要指示的需要。军事训练作为和平时期生成与发展部队战斗力的基本途径,对于确保我军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深入扎实开展军事训练,是做好军事斗准备的重要工作,是加强民兵预备役训练、积极探索军政军民联合训练的有效机制和方法。《大纲》作为规范民兵军事训练的基本法规和依据,重新设计、重新编修,这样才能确保民兵军事训练的科学指导和正确方向。

  二是适应向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转变的需要。民兵作为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军事训练必须主动适应由机械化向信息化条件下的转变,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发展,确保与军队的建设有机统一、相辅相成。而原来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主要是着眼适应机械化战争,其总体设计是以保障陆战场和陆军部队作战为主的,无论在体例结构、课目设置,还是在训练方法、训练手段上,都与军事变革的新形势和军事斗争的新任务不相适应,与我军建设整体转型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所以,必须顺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贯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思想,既要立足我军机械化信息化复合发展的实际,又要立足我国民兵建设现状的实际,以信息化为主导,以提高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的能力为目的,积极推进民兵军事训练由机械化条件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训练的转变,促进民兵队伍建设由单一陆军后备力量向三军后备力量的转变。

  三是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需要。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着眼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反恐维稳、应急救援等非传统安全领域训练已成为民兵训练的重要课题。我国即将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民兵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广大民兵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专门训练。而原来的训练《大纲》,没有设置这类训练课目和内容。民兵要担负起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大纲》中就应当专门设置反恐维稳、抗洪抢险、消防灭火、医疗救护、生化救援等训练课目和内容,这是拓展民兵军事训练领域的紧迫课题,是提高民兵参加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能力的现实需要。

  四是适应民兵建设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国民兵建设经过一系列调整改革,有了许多新变化、新发展。从民兵组织结构来看,新组建了军兵种民兵专业分队和部分对口专业分队等,原有的高炮、地炮、工兵、防化、通信、侦察等分队,其组织结构与过去相比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民兵组织编制和武器装备的新发展、新变化,也要求我们必须编修新一代《大纲》,通过对新课目、新内容的规范化训练,使新的组织结构和新的武器装备尽快结合起来,实现民兵队伍战斗力新的跃升。

  问:新《大纲》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新《大纲》涵盖了军兵种的多个专业,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诸多领域。与原《大纲》相比,新《大纲》从内容到形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在体系结构上,体现了完整性。为适应“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新要求,立足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新发展,着眼我军后备力量建设创新发展的新转变,新《大纲》在体系结构上,以军兵种为经,以专业分类为纬,在原《大纲》陆军专业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军兵种专业,初步构建了军兵种较为齐全、训练内容较为完整、时代特色较为鲜明的民兵军事训练法规体系。

  二是在体例格式上,体现了规范性。借鉴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的编修做法,我们将原来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和《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合二为一,统称《民兵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做到了“一册在手,内容全有”。在体例格式上,各册统一按照总则、分则、入队训练、单兵训练、分队训练、综合演练的顺序编排,既体现了大纲统一、规范、系统的基本要求,又适合各种不同训练对象“对号入座”进行训练,一目了然,明确清晰,便于基层使用。

  三是在内容设置上,体现了针对性。新《大纲》在训练课目的设置上,力求与民兵的特点和担负的任务相适应、与民兵组织编制相适应、与民兵武器装备的发展相适应,保留了多年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课目,删除了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课目,增加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训练课目。如在民兵的入队训练中,增加了信息化、军事高科技等课目;在单兵训练中,有些专业增加了计算机操作和应用等课目;在分队训练中,增加了快速动员、与现役部队协同、复杂电磁环境下作战等课目;在应急分队训练中,增加了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等课目。

  四是在时间安排上,体现了灵活性。根据各类民兵分队担负的任务,吸收近年来各地组织民兵训练的经验做法,在《大纲》编修过程中,我们按照质量调控、灵活适用的原则,采取宜长则长、宜短则短的做法,对训练时间作了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安排,民兵各个分队专业不同,担负任务不同,训练内容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训练时间。

  五是在组训形式上,体现了层次性。为适应人武系统编制调整的新形势,满足民兵军事训练向高层次、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在《大纲》编修中,按照“整合资源、聚合优势,分层组训、跨区联训”的思路,构建了以省军区为骨干,军分区为主体,人武部为基础,基层武装部为补充的“四级”组训体制。《大纲》明确:省军区主要负责组织防空导弹分队、新任职的基层武装部长、部分组训难度大的民兵教练员和专业技术骨干的训练;军分区主要负责组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高炮(机)分队、通信分队、工兵分队、防化分队、信息战分队的训练;县(市、区)人武部主要负责组织民兵连排长和步兵分队、侦察分队、地炮分队、应急分队、对口专业分队的训练;边海防地区和具备训练条件的基层武装部,可负责组织部分民兵应急分队和步兵分队的训练。海军、空军、二炮民兵分队训练,入队和通用专业训练由人武部门组织实施,军兵种部队配合;其他专业训练由军兵种部队组织实施,人武部门配合;战术合练及联训联演,由人武部门和军兵种部队共同组织实施,以军兵种部队为主。

  六是在考核标准上,体现了实用性。原来的民兵军事训练考核成绩,主要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级制和百分制两种方法进行评定。在这次《大纲》编修中,我们借鉴现役部队的做法,结合民兵的具体实际,将个人和单位训练成绩的考核评定方法一律改为合格、不合格二级制。另外,有些训练内容虽然还需要注重“米、秒、环”的精度考核,但更多的是要注重能力素质的综合考核,特别是要在考核分队整体遂行任务的能力和指挥员的组织指挥能力上下工夫,把组织分队成建制参加实兵演练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演练中对训练效果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本栏责任编辑/吴维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