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7年第05期 >> 谈兵睿语
 

 

 

 
保密不仅仅是军人的事


石纯民


  “什么事,为什么抓我?”一名“军事迷”对着几张陌生而严肃的面孔嚷道。

  “我们是国家安全机关的。”顿时,这名“军事迷”软瘫了下来……

  这不是小说里的情节,而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事。

  报载:四川一名“军事迷”沦为台湾情报机关间谍,落网后被判刑12年。他叫李勇,曾是某市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员。其人自小爱好军事,长期关注军事动向和军工技术发展,在军事爱好者中小有名气。混出点名后,为追求更大名气,凭着摄影的一技之长,他拿起照相机、摄像机,围绕军事单位和军工生产企业进行非法拍照摄像,并在军事论坛上发表这些“作品”。一时间,这些具备专业摄影水准的“原创”照片在军事爱好者中引起不小轰动。

  2003年的一天,一名自称是“境外军事爱好者”的人,对李勇进行一番赞许恭维后,提出如果李勇向他提供此类照片,他可以为李勇提供更好的摄影摄像设备和经费。一开始,李勇尽管也曾对此人用心存有疑虑,但贪欲和侥幸心理却使他丧失了应有的立场和判断,当即将其长期拍摄积累的数百张军事照片,连同自己所掌握的我军多种新型武器研发生产情况,全部提供给对方,随后越陷越深,被台湾情报机关发展为间谍,最后也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当下,随着网络进入千家万户和军事网站的大量涌现,使得那些身在军营之外的军事迷们有了谈枪说炮、演绎战略战术的良好平台。随之,有的军事爱好者便在一些军事网站鼓动“原创”的推动下,将自己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到的最新武器装备图片公之于网,使得境外情报部门“得来全不费工夫”,无形之中军事秘密便这么泄露了。也正是瞅准这一渠道,敌对间谍机构“主动出击”了。他们经常在某些军事网站上偷窥,对那些活跃的大陆“军事迷”很熟悉,甚至为其建立了数据库,以便长期跟踪使用。他们还以“学术交流”为名,打着诸如“亚洲战略协会”、“东亚研究学会”之类的旗号,与某些有价值的“军事迷”接触,利用其想在网上提升“人气”或在“学术”上有所进步的热切心情,公然骗取有关军情资料,而且声称“越是内部资料越好”。再进一步,那就是以金钱为诱饵,引诱某些“军事迷”提供秘密资料,随后向其摊牌,利用威逼手段将其发展为间谍。报上公开披露的四川“军事迷”李勇即为典型一例。

  自古兵家重保密。明末清初军事家揭暄在其《兵经百言》中云:“谋成于密,败于泄。三军之事,莫重于秘。”自人类社会出现战争之日起,无论是两军对阵之际,还是止戈息战之时,敌对阵营的窃密与反窃密、侦察与反侦察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敌对双方谁能获取对方军事机密并保住自己的军事秘密,谁就能在当前战场或未来战争中取得先机,从而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较大的胜利;反之,就会丧失战争主动权而招致失败。正因为如此,毛泽东曾郑重告诫涉密人员:“必须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十分不可。”

  毫无疑义,接触军事秘密的首先当属军人。这军人是广义的,包括现役的也包括退役的,还包括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所以,无论你是干部或是普通一兵,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一员都有责任严守秘密。但值得警觉的是,保守军事秘密绝不仅仅是军人的事!尽管你只是一介平民或说是一介网民,如果你有机会接触到军事设施或武器装备,便应有一分保守军事秘密的责任。为什么?“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嘛!军事秘密攸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于一切。所以,保守国家军事秘密理应是每个公民责无旁贷的“分内之事”,绝不能以为我不是军人,便可以在大庭广众中将军事秘密拿出来炫耀一番。至于有人为一己私利而向敌方出卖秘密,那就非但失却了公民之责,且已为国法所不容了。

  翻开史册,普通百姓心系国家安全的例子不胜枚举。战国时,郑国商人弦高载着皮货,赶着牛群,前往洛邑贩卖,在半途遇到秦国军队。当他得知秦师此行旨在偷袭郑国及滑国,他立即一边派人飞报郑国,一边扮作郑国使臣、打着国君的旗号迎了上去,先送了4张熟牛皮,接着又送12头牛慰劳秦军,说:“郑国国君听说诸位将军将要率军经过郑国,敢来具礼慰劳将军的跟从之人。郑国不富裕,但将军的跟从之人如在郑国居留,居一日我们供一日所需,行一夕我们则提供一夕的警卫。”秦军主将一听,以为郑国有备,便在灭了滑国后撤回了军队。这位郑国商人,宁可砸了自己的生意也要为国效忠,可谓深明国家利益至上之理的楷模。此故事千古流传,至今河南新郑人仍以这位先贤为荣,现任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在今年初的一次演讲中特将他誉为“我国第一个爱国商人”。

  爱国,就要心系国家安危。特别是现今,随着网络的普及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业已成为敌对间谍机构获取情报的重要“战场”,他们设置陷阱,只等“猎物”上钩,对此亟需警醒。作为国之公民特别是那些或多或少知道些国家秘密的军事网迷,这保密意识是须臾不可或缺的。

  最后,想提醒两点:其一,军事网迷有必要加强对军事知识的学习,提高辨别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我这“原创”信息是否具有涉密内容?更不可出于好奇心和虚荣心,去搞一些偷拍和探听军事设施的活动。对于网络上出现的一些莫名的联系人务必提高警惕,尤其是对那些许诺可以购买相关信息的联系人更应保持高度警觉,必要时应向国家安全部门报告。还应注意的是,不可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保存在可以与互联网联通的电脑硬盘中。现在黑客技术的发展,已经可以做到通过网络来侦寻电脑硬盘中储存的内容。你无心,他有意,万万大意不得呀!

  其二,各军事网站的管理者务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加大管理力度。版主应该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实时审查网友发布的帖子,对那些可能含有泄密内容的信息,应当及时删除,切不可任其在网上传播。网站往往是要追求商业利益的。这又要说起那位古代的爱国商人弦高了,切勿忘了,利再高也高不过国家利益,爱国可是第一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