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7年第02期 >> 统帅部信息
 

 

 

 
制定措施 科学安排 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本刊讯 向国祥、记者吴维满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十一五”期间我军后备力量建设发展的指示要求和总参谋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意见》,认真抓好民兵组织调整任务的落实,切实搞好2007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日前总参动员部下发通知就有关问题提出了要求。

  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措施。总参谋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意见》,是民兵建设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我军后备力量建设发展要求的实际步骤,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军区和人武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并结合2007年度民兵组织整顿,有计划、分步骤抓好调整任务的落实。军区要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将调整后的基干民兵组织规模和年度训练任务,及时区分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要根据总部文件精神和军区的要求,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共同部署民兵组织调整任务,进一步明确整合基干民兵队伍、调整布局和结构、落实规划任务的具体要求。

  科学安排今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各级军区和人武部门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科学安排整组工作。省军区、军分区要加强工作筹划,根据总部确定的基干民兵组织分类和调整原则,认真研究制定调整落实各类基干民兵组织的方案,突出布局和结构调整,明确需要新建、调整、撤并、压缩的基干民兵分队,并将整组工作安排向有关军兵种部队通报;要按照民兵整组工作13项内容,合理划分工作阶段,分步骤抓好组织整顿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要指导基层扎实搞好数据采集,不能走过场;要安排时间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在逐级组织整组业务培训的同时,省军区要统一组织军分区、人武部民兵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骨干培训,使参训人员熟练掌握数据库安装和数据录入、处理、汇总等技能,确保今年用系统逐级汇总上报民兵组织实力。

  突出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一是认真搞好调查摸底。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逐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潜力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后备力量各支队伍组织建设和兵员数质量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依据任务搞好组织调整,按一兵一职编实各类基干民兵组织,调配好民兵干部。二是编强军兵种民兵分队。要优先落实军兵种民兵分队编组任务,军兵种部队要派人参与所在地军分区、人武部的整组工作,共同抓好人员选编和组织调整,确保各类分队人员编实、队伍编强,并通过民兵组织整顿等工作,完善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三是严格落实点验制度。组织整顿工作完成后,要以基干民兵连或营为单位组织点验,基干民兵到点率不得低于90%,并按要求组织入队宣誓,确定参训对象,开展政治教育。四是大力推进基层建设。要结合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当前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营(连)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民兵基层建设的巩固、发展和提高。

  加大工作指导和检查的力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关联军队和地方,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各级军区和人武部门一定要精心计划,严密组织,加强检查和工作指导。省军区、军分区在抓好工作筹划的同时,要派出工作组具体指导基层整组工作,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要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的有关原则和要求,处理好基干民兵组织与现役部队预编预备役人员、预备役部队、人防、交战等专业队伍的关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组建,合理布局,统一整组,防止和纠正组织交叉和一兵多职。要按照总参有关文件规定的抽查比例,严格落实组织检查和抽查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的基层单位要令其“补课”并限期改正。在军区、省军区组织检查的基础上,总部将适时组织全国民兵组织调整和基层武装部建设交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