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7年第01期 >> 法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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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们是某建筑工地的民工,在家乡也是民兵。最近,在我们租住的地方,经常有人深更半夜毫无原由地要我们出示身份证。民工们一谈起身份证就感到心有余悸,因为我们绝大多数人的身份证被老板扣押过,都有被要求检查身份证的经历。请问:谁可以查验扣押我们的身份证呢? 读者 吴柯 任群等 吴柯、任群等读者: 来信反映的问题涉及身份证使用过程中查验与扣押两个方面。居民身份证是为证明公民身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而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的证件,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时,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简称《身份证法》)第14条明确规定,只有5种情形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即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对于执行公务的警察查验身份证,根据《身份证法》第15条规定,也只有4种情形:“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同时还规定,警察查验身份证,要事先出示执行公务证后才能查验。来信反映经常有人深更半夜查验身份证问题,我们认为,首先,你们要核查其身份,防止有人假冒警察,通过查验身份证骗取钱财。其次,如确认系警察执行公务,也要在警察说明查验理由并出示执行公务证件后再出示身份证。对于来信反映打工过程中有些老板扣押身份证问题,《身份证法》第15条明确告诉人们: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如果你们在打工过程中遇到随意查验扣押身份证行为,应当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江苏省东台市法院 徐其良 单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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