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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参与 稳妥推进

——关于军分区、人武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山东省临沂军分区副政委 于海江


  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结合自身的实践思考,感到极有必要扭住着力点,把好着眼点。

(一)

  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最能发挥自身作用的地方也就是我们工作中应当扭住不放的着力点。

  一是发挥参谋作用。军分区、人武部作为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和地方政府的兵役机关,为地方党委、政府出主意、当参谋是分内职责。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军分区、人武部要当好参谋,就必须把各驻军部队的情况搞清,把特点优势找准,还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驻地新农村建设需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建”的建议,特别是在地方党委、政府统筹新农村建设时要积极建议把部队的“参建”工作纳入地方总体规划,从而充分整合军地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投入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是发挥纽带作用。军分区、人武部处于军地结合部,是军地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为把这一作用发挥好,一方面要了解掌握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设想、具体思路、当前需要部队帮助支援的重点工程、需要扶持的后进村情况,并及时通报给部队;另一方面要协调驻军部队重点参加抢险救灾、河流整治、植树造林、驻地重点工程、精神文明建设等。对有条件的部队单位,要帮助他们选村定点、制订规划、确立目标。还可以双拥领导小组为基础,组建由地方领导、有关部门和各驻军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建立相关活动机制,以加强统一领导和军地协调沟通。

  三是发挥帮建作用。军分区、人武部参与新农村建设,最直接的就是充分运用好民兵预备役人员这支骨干力量,要着力帮助他们提高自身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上发挥示范引路作用;积极参加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成建制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等急难险重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和良好条件。在形式上,可采取定村定点帮扶和成片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即实行分工包村与兵团作战相结合。

(二)

  军分区、人武部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坚持从军地双方的实际出发,着眼发展,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

  一要把好发展生产力与提高战斗力的关系。这就需要把经济工作与武装工作结合起来抓,时刻不忘在帮助农村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同时,健全民兵组织,落实民兵活动制度,完善民兵工作预案;在成建制组织民兵完成抢险救灾、参加重点工程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中,锻炼民兵队伍,提高民兵干部骨干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广大民兵适应军事行动的能力,磨炼坚忍意志和顽强作风,使生产力和战斗力同发展、双促进。

  二要把好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既要积极主动参与,又要扎实稳妥推进;既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又要下工夫解决影响农村建设发展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既要有明确的近期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又要有长期的发展规划和落实措施。比如,帮扶村的长远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自我发展能力,这就需要我们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着力强化农村领导班子和农民群众自力更生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自觉学文化、学本领,提高自我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要把好树立典型与全面建设的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围广,涉及面宽,不可能一哄而起,整体平推。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比如,可以有计划、分步骤地总结推广一批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成建制组织民兵参加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先进典型的经验,命名一批“民兵参建示范点”、“民兵科技示范园”、“优质民兵工程”等,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四要把好主动帮建与地方统筹的关系。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建立了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军分区、人武部参与新农村建设,必须主动纳入当地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如果别出心裁,另起炉灶,“参建”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在选定扶持村、制定扶持计划、研究落实措施等方面工作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特别是在遇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难题时,要注意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合力攻坚,确保“参建”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