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6年第06期 >> 法制在线
 

 

 

 
做好事过失伤人也犯罪




  做好事帮忙过失伤人算不算犯罪?山东省单县民兵阳某的教训拉直了这个问号。

    今年春耕期间,长期在垦利县务工的阳某主动帮助缺少劳力的军属和困难户接电源,从河里抽水浇地。阳某毛躁随意,违反操作规定,用破损电线横跨机耕道,致使邻村一小学生路过时触电身亡,一位老人下河洗衣触电重伤。警方调查时,村民纷纷为阳某说情作证,并表示,阳某来村务工一贯乐于助人,而事故又是因学雷锋做好事引起。许多人主动集资帮助阳某处理好了受害者赔付和后事,认为阳某不会也不应受罚。然而,警方在调查取证基础上,仍以“涉嫌过失至人死亡”和“以其他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将阳某逮捕。

  (李鸿飞 王东峰)

    感悟:做好事也得依法遵纪,顾及他人安全利益。须知,过失伤人或致死亡也可酿成犯罪。犯罪动机和原因只能减轻法律惩处程度,丝毫不能改变犯罪性质和事实。(东峰 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