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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地方信息资源加强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


河北省石家庄警备区司令员 刘瑞新


    国防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宏伟工程,技术性强,科技含量高。充分利用地方信息资源,谋求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是实现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目标的有效途径。

    增强利用地方信息资源的意识。后备力量建设,从来就离不开地方的参与和大力支持。在当前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地方信息资源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为了充分利用地方信息资源为后备力量建设服务,必须紧紧围绕实现信息化建设目标这个中心任务,增强利用地方信息资源的意识。一是强化军民兼容意识。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密切的兼容性。因此,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应防止和纠正过分强调军队特殊性而忽略地方信息优势的倾向,要站在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战争力量建设的高度,从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出发,自觉把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与国家信息化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依托地方雄厚的信息资源,走军民兼容、军民结合之路,实现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目标。二是强化军事需求意识。在利用地方信息资源的过程中,要有明确的军事需求意识,根据后备力量建设和打赢信息化战争的实际需要,以任务为牵引,对地方各种信息资源进行全面分析,科学评估,有计划、有重点地整合利用,确保信息资源利用的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强化主动意识。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目标,说到底要通过军队自身的作为来实现。因为尽管地方信息资源十分雄厚,但其只是一种客观条件,要将地方雄厚的信息资源转化为军队建设的物质条件,必须发挥军队“内因”作用,需要军队自身的主观努力,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谋求地方的支持和帮助。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利用地方信息资源,推进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

    健全利用地方信息资源的机制。充分利用地方信息资源,加强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事情。要使地方信息资源顺利地转化为军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条件和信息作战能力的组成部分,为军队建设和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服务,必须有健全强有力的机制予以保障。一是要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一方面,要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军地共同领导和共同参与,吸收地方信息业务部门、电信运营业、信息设备制造业,以及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和专家组成的权威领导机构,对信息化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宏观调控;另一方面,省军区、警备区(军分区)、人武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对本系统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可下设网络联通组、软件开发组、数据采集组、技术咨询评估组等。各小组应在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根据总体建设规划,认真履行职能,积极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关系,及时商讨和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为充分利用地方信息资源创造条件。二是要健全政策法规机制。利用地方信息资源为国防建设服务,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多方利益,只有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来调整、规范和制约各方面的工作,才能使地方信息资源的利用落到实处。为此,必须尽早建立健全一套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调动地方信息技术人才、企业和单位积极性的政策,如信息技术人才引进政策、信息技术转让政策、信息设备和物资征用政策等,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利用地方信息资源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增强利用地方信息资源行为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三是要健全科学评估机制。利用地方信息资源,是一项十分缜密的工作,既要看需求,更要重效益,还要讲安全。因此,在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科学评估机制,通过地方政府协调,聘请地方有关专家,对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实施现场指导,把好规划设计、资源调配及专业技术、信息和网络安全等关口,避免因决策不慎、组织不严、使用不当而造成信息资源浪费,影响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和质量。

    把各项工作落实到行动上。一是充分利用地方信息人才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人才是根本。近些年来,地方各类信息科研机构、信息技术产业、软件开发公司等一大批信息人才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兴起,涌现出了大批较高素质的信息人才。可以利用这些人才,组建民兵信息分队,加强民兵信息化作战能力。二是充分利用地方信息网络资源。目前,我国网络系统建设正呈现出强劲势头。可以依托这些条件,与地方大专院校建立局域网,并与省军区、警备区、各人武部联网,实现地方党委、政府和国防动员各职能办公室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对地方信息资源的利用,绝不是一种短期行为和权宜之计。为了使此项工作长期而有效地坚持下去,形成良性循环,必须通过与地方政府协调,在军地之间建立一种长效的“结合机制”。其一,建立军地信息技术相结合机制。建立和完善军民兼容的信息技术体系,比如,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在民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上,预留军用接口,一旦需要,稍加改造即可转为军用;在地理信息、气象资料和人口资源数据库建设上,赋予其服务军事的功能。通过这些举措,使信息技术既能对地方信息化发展起重要作用,又能满足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的特殊需求。其二,建立军地信息产业相结合机制。协调地方各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经济建设中的军民通用问题,不断增强产业“民转军”的能力。当地方开发新的信息设备技术时,通过合法渠道提前介入,从军事需求的角度,提出必要的建议供地方参考,使项目设计尽可能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和军事发展的共同需要,力求实现军民兼容、平战结合,保证地方信息资源更有效地为军队服务。其三,建立军地信息人才相结合机制。建立和完善军民两用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运行机制,在地方信息人才培养中,增加军事知识、信息战理论等内容,实现军民通用、军民共用之目标。此外,还要加强军事技术专家与地方信息技术专家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条件允许时,可共同研制和开发高新技术,如芯片技术、系统集成技术、软件技术等,为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