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6年第03期 >> 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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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来检查,到点率必须100%!”“这次比武,拿不到第一别回来!”“给你一周时间,总结不出经验我处分你”……在一些机关和基层,这样的“上级指示”经常听到。乍一听,有气魄,也鼓舞士气,有时也确实可以鞭策促进下边抓好工作落实。然而,经常和大量地下发这种随意的、想当然的“指示”“命令”,欲收到好效果则是很难的。 作为各级领导机关尤其是领导,作出的符合基层客观实际、规范有序的工作指导,是高效快捷地抓好工作落实的关键和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与时俱进地抓好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然而,上述想当然、随意性很强的指示命令、计划安排若是频频出现,其结果,轻则让基层多做无用功,劳“兵”伤财;重则让工作白白受损,造成不良后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军事工作和地方工作一样,有各种科学的法规、条例、规范限制。各级领导机关,必须增强法规意识,熟悉相关标准,使下指示、提要求、定任务杜绝或减少随意性、盲目性。否则将付出无谓的工作损失乃至沉重代价。而解决这些问题并不复杂———遵循相关条例规定,熟悉基层建设纲要,做个依法决策科学指导的“明白机关”“清醒领导”就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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