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劳养武”好处多 凌志明
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以劳养武、富民强兵”的号召下,人武系统因地制宜兴起了很多“以劳养武”实体,在当时的条件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民兵工作经费不足,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上世纪90年代末期,由乡(镇)武装部办起的“以劳养武”企业,也因为失去上级人武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大多销声匿迹了。但是,笔者认为,乡(镇)武装部的干部属地方编制,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全可以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适当开展一些“以劳养武”活动。
其一,“以劳养武”有利于解决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武装部发展缓慢,资金短缺是制约武装部和民兵营(连)规范化建设达标的“瓶颈”。如何筹措资金进行建设,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开展好“以劳养武”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难题。
其二,“以劳养武”有利于提高专武干部及民兵预备役人员从事武装工作的积极性。每年的民兵训练、执勤和应急维稳行动都需要动用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兵脱岗参加活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是必须的。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单纯依靠政府解决在一些地区难度较大。一是增加了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二是经济条件差的乡(镇)补助很少也影响了民兵参训和执行任务的积极性。通过“以劳养武”筹集的资金,可以有效地弥补上述不足,调动民兵预备役人员从事武装工作的积极性。
其三,“以劳养武”有利于吸引民兵投身家乡经济建设,稳定民兵队伍。因为外出打工人员以青年人居多,严重影响了民兵队伍建设,同时也为征兵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一是联系困难,二是打工回来应征,来回路费无人解决。开展好“以劳养武”企业,就可以创造一个拴心留人的环境,既可以促进民兵队伍的稳定,有利于进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又可以储备较充足的兵员,为部队征集优质兵员打下基础。
(作者系江西省军区司令部军务动员处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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