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不来 管不住 提不了 怎么办 陈永建 林光荣 邹小生 本刊特约记者 凌志明
最近,我们对某省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总的来看,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随着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现行专武干部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其问题集中表现为“进不来、管不住、提不了”。
问题一:人武学员分配难,专武干部来源受阻。一是国家对公务员的招聘有严格的规定,不仅数量极少,而且考试要求很高,如果严格地按程序去考,人武学员很难考上。二是现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个单位都在精简人员。这是减轻财政压力和农民负担,实现国家机构精干、高效的好事,但也给人武学员的毕业分配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阻力。所以有的单位提出缺编的专武干部要从本单位现有干部中产生,这虽然是解决专武干部暂时缺编的权宜之计,但如果长此以往,专武干部队伍的军事素质会降低。三是直接影响了人武学校的招生,使专武干部的第一来源受阻。由于专业性比较强,人武学员学成毕业一旦不能从事武装工作,打工和找其他工作很困难。所以,人武学校的招生工作一年比一年难,专武干部的第一来源将严重受阻。
原因:一是地方大学生已经全部不包分配,人武学员毕业分配缺乏可操作性的文件和规定;二是人武学员的综合素质还不高,较难达到国家公务员的招聘要求。
问题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专武干部管理失控。现行基层专武干部实行的是上级军事机关与本级党政共管的“双重管理”体制,而在日益深化的干部人事体制改革进程中,“双重管理”其实已普遍出现“地重军轻”的现象,个别县(市、区)人武部基本失去对专武干部的调配控管权。一是有些地方组织部门在调整交流干部时,没有事先征求县(市、区)人武部党委的意见,当县(市、区)人武部党委在得知情况有不同意见时,交流方案木已成舟。二是有的乡(镇)领导认为乡(镇)武装部有一名专武干部就可以了,在实行人员轮流上岗时,不向县(市、区)人武部请示报告就将另一名专武干部轮岗了,使县(市、区)人武部掌握不到情况。
原因:主要是地方个别领导干部政策水平不高,缺乏按文件、按政策办事的意识。
问题三:任免提拔没有权,该用的干部提不了。一是调整交流控制不住。实际工作中,人武部门要对专武干部进行调整交流,必须反复与组织部门、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协调,费较大功夫才能办成;相反,如前所述,个别地方的组织部门在对专武干部调整交流时,事先却可以不告知人武部门,使人武部门不能及时掌握情况。二是专武干事提升处处掣肘。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基层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的任免,“由县(市、区)人武部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提名,组织部门、人武部门共同考察,报县(市、区)委审批后,以县(市、区)人武部部长、政委的名义任命。”但实际操作中的情况是:提名是以人武部门为主,但何时共同去考察、考察后何时提交到县(市、区)委审批,要由地方组织部门说了算,能否通过就要看县(市、区)委审批的情况了。人武部门如果要培养一个武装干事当部长,需要做大量的协商工作才能办到,如果一个环节协商不成,就提升不了。归根到底,人武部门仅仅只有提名、建议的权力。
原因:主要是个别地方对武装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和重视。同时,部分专武干部平时忽视了自身的学习和提高,综合素质不强,发展潜力受限,也是难以提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针对这一系列存在的问题,记者认为,必须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在人事管理权和工资制度上进行探索和改革,构建与现行干部人事制度相适应的新的专武干部管理机制。
对策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地方党政领导的国防意识。地方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国防意识强不强,直接关系到本单位专武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此,首先要切实加强《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民兵工作条例》、《预备役军官法》等国防政策法规的宣传。各级军事机关必须把有关的文件和规定及时呈送地方领导,办事要充分发挥文件和法规作用,以文件和法规为依据,提高他们对武装工作的认识。其次要完善地方领导到部队过“军事日”的制度,定期组织由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主持的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向县(市、区)人武部党委述职的活动。
对策二:调整管理体制,加重人武部在专武干部“双重管理”中的分量。专武干部“双重管理”体制中“地重军轻”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县(市、区)人武部对专武干部控管,必须加以调整。要努力拓宽专武干部队伍的来源渠道,把人武学校毕业学员作为专武干部的主要来源,把专武干部的招录纳入乡(镇、街道)招收公务员的统一计划中。县(市、区)人武部每年要根据专武干部缺编情况,提前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招考需求,争取列入招考计划,统一参加省(市、区)一级组织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的任免,采取由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或由其委托人武部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的、有地方组织和人事部门参加的军事机关党委会审批(像县征兵领导小组定兵一样,主要由军事机关提出方案),由县(市、区)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命,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专武干部的调整交流必须有县(市、区)人武部党委的书面意见,提拔使用专武干部要充分征求人武部门的意见,对人武部推荐的专武干部,要认真考察,确实优秀的要及时提拔。
对策三:健全培训机制,改革人武学校的办学方向。要充分发挥人武学校的资源优势,培养好人武学员,轮训好专武干部。一是抓好专武干部的轮训。要有目的有重点地将专武干部选送到人武学校轮训,没有选送的专武干部,军分区和人武部要制定军事专业培训计划,保证每个专武干部每年能轮训一次。县(市、区)委党校组织干部培训时,必须把专武干部培训纳入其中。二是选配录用专武干部保证人武学员为第一来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选配录用的专武干部,人武学员必须保持50%以上的比例。三是人武学员的培养方向必须直接面向国家公务员招聘的竞争。人武学员毕业以后,要基本上达到国家公务员招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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