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5年第6期 >> 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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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到某机关开会,碰上一新鲜事。主持者事先申明:“这次会议控制在一小时内。”会议结束,主持者看表后抱歉道:“超过10分钟,请大家原谅……”见惯随便拖延会议时间的笔者,不禁为主持人的时间观念叫好。 平时,首长机关强调准时开会,而何时散会似乎并不在乎。有的领导主席台上一讲就喋喋不休,什么意义、要求加强调,并不太沾边的东西也牵强进来,随意自由发挥,致使一些短会开长。两小时的会开成半天,半天的会可延成一整天,未规定会议结束时间是一主要原因。为何出现此情况?值得深思。笔者认为,按时开会又准时散会,能促使发言者更好地围绕会议议题搞好调研,做好发言准备,也便于参会人员及时传达贯彻以及安排其他工作事务。大家都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时间成本,何乐而不为? 生活节奏加快的当今时代,准时开会散会也是转变旧观念、改变工作作风的需要!鲁迅先生说:“空耗别人时间,无异于谋财害命。”话难听,可对“时间就是金钱、财富和生命”的观念而言,实在不无道理。当然,笔者并非机械教条地要求会议时间安排精确不变,某些研究重要和复杂问题的会议,或有与会者十分关注的内容、临时有情况必须延长的会议,适当推迟延长一下时间也是可以和必要的,否则矫枉过正又变成教条主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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