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5年第5期 >> 一线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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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2日,河南省杞县人武部大门前鞭炮齐鸣,锣鼓喧天。来自杞县宗店、傅集等乡(镇)的军属给该人武部送来了一面面锦旗。锦旗上分别绣着“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堪称楷模”、“法律服务解忧愁,军人军属贴心人”等金色大字,洋溢着他们对子弟兵妥善处理涉军案件、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的感激之情。近年来,该县人武部本着“让军人安心服役,保军属安居乐业”的指导思想,紧紧依托“维权”法庭协调处理涉军案件,构建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开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后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3600多人次,协调解决各类涉军案件纠纷3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为“稳军心、固长城”作出了突出贡献。该县人武部曾先后两次被济南军区表彰为“维权”工作先进单位。 2000年12月18日,杞县傅集镇王府村张传荣老大娘来到人武部哭诉:“俺儿子在新疆边防服役,两年前,家里的宅基地被人多势众的邻居王某盖房侵占。俺多次向村委讨说法,没人当回事;向乡里反映,也未能解决。俺已给儿子发去了电报,儿子在信中说,现在部队驻地大雪封山,等天气好转了就回来处理此事。”听完张大娘的诉说,人武部领导心情很沉重,立即协调县法院的同志一起研究解决方案,并安排人武部政工科的同志与法院人员前往调查处理此事。王某看到部队和县法院已经插手此事,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只好答应张大娘兑换宅基地的要求。张大娘的合法权益得到正当维护后,马上给儿子发去电报,说事情已圆满解决,嘱咐儿子安心服役。 这件事引起了人武部领导的深思,部党委“一班人”认为:军属与邻里纠纷虽然不算是什么大案,却关乎民心、军心,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影响到官兵的思想稳定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县人武部是军人军属的“娘家”,解决不好他们的后顾之忧是人武部的失职,决不能让军人在部队流血流汗再流泪了。 为及时掌握军人军属涉法情况,他们注重加强与杞县籍官兵、家庭及所在部队的联系,对全县军人军属登记造册,为军人、军属发放了“法律服务卡”,制作了军人、军属通信录,建立了军人军属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确保一旦发生涉军案件和纠纷“军人不离队、军属不出门”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 针对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反映不迅速、处理不及时的情况,县人武部从全县挑选出500名民兵担任村级信息员,定期反馈军人军属的法律要求,坚持纠纷发生在哪里,法庭功能就延伸到哪里。在对涉军案件和纠纷审理过程中,“维权”法庭做到“四快”,即审查立案快、调查取证快、开庭审理快、判决执行快。对涉军案件实行全程管理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维权”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仅靠人武部和法院的参与还远远不够。县人武部便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民政、土地等部门的配合,通过职能部门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严格的司法保护。近几年来,全县军人军属通过公安系统处理的治安案件有106起,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有24起,通过土地、民政等部门解决的纠纷有133起,件件得到较好落实。 2001年12月12日,现役军人黄公安的弟弟被本村违章行驶的机动三轮车撞伤。黄公安的父亲多次找村委会、派出所反映情况,案件拖了1年多也没有结果。黄公安得知后,给县人武部写信反映情况,人武部同志与杞县“维权”法庭人员亲自协调县交警队到黄公安家处理案件,并为黄公安的父亲专门找来律师,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此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只用了1个月时间,黄公安家胜诉并得到医疗费、误工费等赔款1.3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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