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5年第4期 >> 专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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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区的兴起,大批始建于20世纪50~60年代的国防工事,逐渐在城市建设中扮演着越来越“尴尬”的角色。怎样做到国防工事保护与城乡建设协调发展?请看本刊特约记者发自天津的调查报告: 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 镜头一:2003年7月,天津宝利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兴建某小区过程中,以有碍施工为由,将位于该小区附近的一处国防工事破坏,使其军事功能受到严重损伤。 镜头二:近年来,随着建筑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在蕴藏着丰富建筑石料的天津市蓟县,非法开山、采矿不断升温。由于秩序混乱,修筑在山上的一些国防工事也不断受到破坏。 镜头三:河西区友谊路拓宽改造时,施工人员要将附近道路上一国防工事当作一般的建筑物予以拆除,区人武部接到街道武装部的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严肃指出:国防工事是军事设施,受法律保护,你们如拆除,将承担法律责任。对方却认为,道路改造是市的重点工程,部队理应大力支持才对,地方有关领导还亲自出面做工作。对此,区人武部领导一一作出解释:人武部只有依法管护的权利,未经上级军事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拆除。经人武部反复交涉、一再坚持,该处国防工事最终得以保留下来,但留在主干线道上的这个孤零零的工事其军事功能已丧失殆尽,还有碍市容、阻碍交通。 何以陷入“尴尬”境地 国防工事是整个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人们的关注、重视和支持,但现实中为何又遭遇如此“尴尬”呢?天津警备区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中发现,国防工事受到严重破坏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国防观念淡薄。上述位于某小区附近的国防工事遭破坏后,街道武装部立即将情况报告北辰区人武部,区人武部有关人员接到报告立即赶到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对该企业负责人耐心解释:国防工事是军事设施,受法律保护,希望该公司站在国防建设的大局上来保护军事设施,把工事修复好。该开发公司却认为,小区建设是区里的重点工程,部队理应大力支持才对,并且现在是和平时期,工事没有存在的必要,保护是多此一举。并辩称,小区建设是经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一切手续合法。对此,区人武部领导严肃指出:国防工事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军事设施,人武部依法管护,未经上级军事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拆除。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仍一意孤行,默认施工人员继续破坏国防工事。 二是一些单位领导片面强调以建设大局为重,把国防工事保护放在一边。如河西区人武部近年来在加大保护力度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每当国防工事保护与城市建设发生矛盾的时侯,一些人总是以经济建设为重,把国防工事保护放在一边。有的认为现在是和平时期,工事没有存在的必要,保护是多此一举;有的则通过地方领导给人武部领导施加压力;有的到人武部软磨硬泡,让人武部开绿灯;甚至有些地方领导也认为,现在经济建设是中心,搞建设是发展城市经济,塑造城市新形象,改善人民生活的重大举措,总不能因为一两个国防工事影响到城市建设,部队只有大力支持才对,要求部队以经济建设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地方工作。河西区人武部部长常新义说:仅去年,就遇到两起这样的情况。保护好国防工事是我们的职责,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同样也是我们的义务,拆了工事是失职、违法,但按正常程序报批施工单位又等不及,硬顶着又怕搞僵了关系,以后没法开展工作。谁都明白,国防工事保护与城市建设都非常重要,到底谁给谁让路,我们人武部门真是左右为难。 三是国防工事维护经费严重短缺,维护、重建机制需健全。据军事行家介绍,现存的国防工事大多建于20世纪50~60年代,而维修经费又少得可怜。另外,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国防工事已丧失军事功能,但改建或移建又需大笔经费。 国防工事不断遭到破坏,对整个国防建设带来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天津市宝坻区人武部部长顾玉健认为:伊拉克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等,都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保卫大城市,搞好城市防空已是现代战争的一个核心内容。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更是迫在眉睫。天津是首都的东大门,搞好城市防空尤为重要。搞好城市防空靠什么?国防工事是其中的一个盾牌。因此,只有加强军事设施保护,建设完备战场体系,才能应对未来战争之需。 怎样走出“尴尬”境地 国防工事的设置和建设有着城市保卫的战略思考。正因为如此,国家出台了《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国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对这些军事设施保护作出了严格的法律要求。近年来,天津警备区针对国防工事受到一定破坏的现象,各级军事机关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对国防工事实施管护。 北辰区人武部在对某小区建设的法人代表劝改无效的情况下,及时将此事向上级军事主管部门及当地公安部门作了汇报,并通过涉军维权通道向驻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有关部门的直接干涉下,驻地人民法院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审理。法院依据《军事设施保护法》、《国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40万元,用于恢复国防工事原貌。 据了解,北辰区在“两环、两河、18条道路”改造及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中,国防工事受到破坏的现象屡有发生,但该案的及时审判,有效制止了国防工事被恶意破坏的现象。 蓟县人武部在依据《军事设施保护法》、《国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对非法开采矿石的个体户进行处罚的基础上,还与地方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责成非法采矿个体户恢复植被。目前,国防工事周围被破坏的植被已基本恢复。 天津警备区国动办负责人说:近3年来,警备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13起涉及破坏国防工事的纠纷案件,对打击破坏国防工事的行为起到极大地震慑作用。 有新思路才能有新出路 要解决经济建设和军事设施保护的矛盾,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然不可避免地摆在了各级军事机关面前。如河西区友谊路上的国防工事长期拦路,成为这条景观道上的“独特一景”,行人骑车至此就得下车绕行。交管部门反映,国防工事挡道成了重大的交通隐患,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区人武部对此也十分不安。他们报请上级军事主管部门,并对国防工事进行了认真勘察鉴定。认为该工事由于地基下沉,已不能正常发挥军事效能,可作报废处理。经正常手续后被清除。 友谊路上国防工事的清理,引发了天津各级军事机关深深的思考。他们感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单纯靠堵、挡是解决不了国防工事保护与城市建设碰撞难题的,应该用与时俱进的眼光来看待保护国防工事与城市建设,军事部门在保护军事设施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在保证国防利益不受侵害的大前提下,做到二者并举。 河西区人武部部长常新义认为:科技在发展,国防工事的存在应该有着眼于未来战争的要求,布局、规模、等级应该有一个统一而适宜的规划。现存的很多国防工事都是四五十年前建的,由于地基及周围环境变化的影响,很多已失去军事价值,已不能适应未来战场建设的需要。城市建设的发展为新的城市战场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像一些地基已经下沉,失去军事效能,又挡住城市发展的,该报废的就报废,该淘汰的就淘汰,可利用的要明确要求,需新建的要提前规划。对那些仍有军事价值不能报废,但又影响城市建设的,在不破坏整个战场建设体系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移位重建。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报废的国防工事,按规定收缴建设费用后,用于现存国防工事的维护,或按未来城市作战需要建设新的国防工事。只有这样,才能既不让国防工事变成随便可拆除的建筑,也不让已失去作用的国防工事阻碍城市建设。 为此,河西区人武部还组织专门力量对所管辖的军事设施进行了认真评估,实施分类管理。一类为永久性的重要的大型国防工事,予以重点保护,坚决不能拆除;二类为小型的不能作报废处理,但可以移位重建且不影响发挥军事效能的,报请上级批准后,可以重建;三类为经鉴定已失去军事效能的,报请上级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为使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更好地得以协调发展,警备区有关职能部门还加强了与地方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并取得共识:城市规划设计部门提前将建设规划通报军事部门,审核该规划是否涉及国防工事;军事部门对涉及的按规定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反馈给地方,尽早作出调整。军事部门审批定夺后,地方有关建设单位不能擅自作主,进行人为的拆除、变更。对在城市改造中确需拆除的国防工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出资,按军事设施的标准,在原址附近重新选址,组织专业队伍施工,以保证国防工事的质量。前不久改造的复兴河是天津市重点工程之一,涉及国防工事数处,有3个国防工事已沉入地表以下,经上级军事主管部门勘定,认为不能发挥军事效能,区人武部报请上级批准,将其作了报废处理,施工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对不能报废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将河道改造与维修工事有机结合起来,给予了妥善处理,军地双方皆大欢喜。 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国防工事的保护效能。为加强国防工事的保护,河西区人武部在认真学习《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他们针对一些企业破产,管护人员轮换较快,国防工事底数不清的情况,请老武装回忆、介绍各工事的具体情况,现地勘察、对照,重新埋设统一军标,逐一拍照登记,形成了完整的国防工事档案;与国防工事地所在单位、街道签订了保护责任书,为每个国防工事聘请了管护人员,形成了企事业单位、街道武装部、区人武部共管共护的三级管理网络,做到一有情况,就能及时掌握,迅速采取措施。 塘沽区人武部针对国防工事管护范围广、人工难以及时管理的实际,采用遥感技术,对所管辖的国防工事一一定位,进行实时监控管理。人武部军事科科长说:采用遥感技术管护国防工事以来,破坏国防工事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发现并制止。目前,警备区所属单位大都已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国防工事管护机制。这些举措,有效遏制了国防工事被恶意破坏的局面。 天津警备区创新国防工事管护的实践给我们留下的思考与启示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世界大战危险的降低,我国的安全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不愿看到中国强大起来的西方敌对势力,仍然通过各种手段,企图破坏中国的和平发展。“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应兼顾到保护国防建设的需要,要把军事设施保护和未来战场建设纳入到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同步考虑,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坚持做到城市基础建设与城市防空建设相结合。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相对频繁发生的国家,国防工事在应对自然灾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把战时防空、伪装、隐蔽与平时防灾的双重功能融为一体,提高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双重效益。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必须牢固树立大国防观念,充分考虑到城市安全的需要。对此,天津军地有关部门形成了共识,他们坚持做到城市基础建设与城市防空建设结合起来,军事机关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决策,坚持把国防要求贯穿其中,完善防空作战战场体系,分步落实各级指挥所、高射武器阵地和通信网络等机构和设施建设。他们还狠抓了人防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增强城市总体防护能力,确保战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本栏责任编辑/吴维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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