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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息化战争条件下提高兵员动员能力的思考


河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 办公室 张廷善 苗瑞光 王全军


    兵员动员是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内容,是打赢信息化战争的一项基础工程,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当前,以信息化作战为主要形式的世界新军事变革对国防动员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积极研究和探索信息化战争的特点和规律,从国情出发、立足现实、着眼发展,不断提高兵员快速动员能力。
    前题:建立健全兵员动员机制
    高技术战争的突发性、高效性和速决性,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一个反应灵敏、具有权威的动员机构。
    健全兵员动员机构。近年来,我国县以上均成立了国防动员委员会,但由于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是议事协调机构,领导都是兼职,对国防动员工作缺少强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目前,全军正在进行体制编制调整,部门合并,人员精简,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没有单独的编制,其作用发挥受到限制,人员不足。这些现象与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很不适应,必须对国防动员机构进行改进和完善。建议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防动员委员会职能从“议事协调”拓展为“领导指挥”,强化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权威性;国防动员委员会增设信息动员办公室,负责科技信息人员、产业信息人员、社会信息人员的储备和信息基础设施的管理;增加军分区和人武部武装动员的编制和人数。
    建立兵员动员组织。乡(镇、街道)管理的下属单位和社会团体,是兵员快速动员中最直接、最具体的组织实施者,对动员的速度和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建议扩展国防动员组织结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委及各行业都要建立战时兵员快速动员机构,不专设战时兵员快速动员机构的行业(系统),要明确兼职部门和人员。
    军民一体全维布局。《孙子兵法》中有“兵子贵合,合则势长,合则力强,合则心坚”的论述,统一指挥,整体协调,军民一体全维布局是适应信息作战特点和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战争思想在信息化作战中的具体体现,工作中必须抓好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在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统一部署下开展兵员动员工作;二是在统一计划下分工负责,发挥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明确领导和单位在动员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做到任务清楚,真正落实。
    保证:坚持依法实施动员
    完善兵员动员法规。健全的国防动员法规是促进兵员潜力快速向实力转换的重要保证。有了健全的国防动员法规,从法制上就可保证各级动员机构决策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从当前我国颁布的国防动员法规来看,还不够完善、不够配套,有的法规操作性也不强,没有形成一个法律体系。应尽快出台《国防动员法》和《人民武装动员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法机关要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制度以及动员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和要求,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有关兵员动员的地方性法规,如《民兵动员实施细则》、《预备役部队动员实施细则》等后备兵员动员的专项法规,逐步把兵员动员工作真正纳入依法控制和依法调节的轨道,使兵员快速动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制定地方性国防动员法规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在快速动员中的责任、权利、义务;二是重点明确人员征召、军民通用装备物资征用的内容、方法、手段及优抚、补偿办法;三是明确快速动员有关法规的执行主体,重点明确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或逃避征召征用行为进行惩处的具体办法。
    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特别是省军区、军分区和人武部要依法行使权力,掌握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兵员动员的法律依据,要利用各种时机和手段,深入开展有关国防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全社会特别是编兵单位领导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加强对动员对象的号召、引导和约束,依法教育全体公民和社会组织,明确其在兵员动员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保证兵员动员任务的落实。此外,还应依法对阻碍和破坏兵员动员的行为进行斗争,对有关机关、部门的渎职、失职行为给予惩处。总之,只有将动员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全面调整好各个方面的关系,及时准确地完成兵员动员的各项任务。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兵员动员在以法律手段为主的前提下,应重视运用教育、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保证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教育手段是我党我军动员群众参战支前的基本手段和光荣传统。依靠行政机关的权威制定和落实动员计划,组织实施动员工作并进行综合调控,强制有关单位和公民执行动员命令等,对动员工作付诸实际行动具有重要作用。经济手段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严明赏罚、有偿征用、适当补偿等方面。只有在动员中综合运用这些手段,才能达到预期的动员目的。
    基础:做好平时动员准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平时充分做好兵员潜力储备,是战时兵员快速动员的基础。各级政府都要把兵员潜力纳入本级管辖的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做到常抓不懈。一旦战争爆发,才能从容不迫地将储备兵员快速转变成战斗力。
    加强信息兵员储备和管理。人是实施信息作战的主体,只有平时加强信息兵员的储备和管理,才能取得信息战争的胜利。信息兵员由信息科技、信息产业、社会信息人员组成。搞好信息兵员动员必须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信息兵员调查和统计,掌握信息兵员的数量、类别、地区分布等情况;二是制定信息兵员动员法规或其他动员法规中突出信息兵员动员条款,使信息兵员明确在战争中的职责,使动员机关有法可依;三是结合预备役制度,根据信息兵员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搞好信息兵员的训练和管理,使其在战争需要时召之即来、来之能用。
    制定信息作战兵员动员预案。要充分利用和平环境,根据当前国际国内的安全形势和发展趋势,研究分析判断未来信息作战的地点、规模、强度与特点,并根据兵员潜力储备的情况,特别是信息兵员的数质量情况,客观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兵员动员集结预案。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修改、补充,使之不断贴近本地区兵员动员的实际,并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兵员快速动员演练,不断发现问题并改进完善预案,使每一个兵员都能熟悉兵员动员的全过程。
    科学组织实施,提高快速动员的效率。战时兵员快速动员的组织实施,是指从接到上级快速动员预先号令开始到完成转服现役任务为止,在规定的时限内,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按职责分工,在不同时间内所作的工作。战时兵员动员的组织实施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必须优化程序方法,向合理的程序安排要速度,向科学的工作方法要效益。一是要科学划分工作阶段。兵员快速动员从开始到结束是一个依次展开的过程,应科学划分动员中的各个阶段和时节,确保快速动员工作的有效性。二是要把握好关键的环节。兵员快速动员实施过程是由许多具体工作有序组成的,由于各个工作内容有所不同,对整体快速动员的影响和作用也有轻重之分。如抓先期动员,迅速建立稳定不间断的指挥机构;抓兵员收拢集结,按预定方案抓落实;抓思想政治教育,把兵员集结后的工作做实。三是科学组织实施。在人员的收拢上,要坚持先收拢军官、后收拢士兵,先收拢机关、后收拢部(分)队,先收拢保障分队、后收拢战斗分队的原则。如来不及在集结地域换装时,可在部队机动路线上指定临时换装地点,随到随换,节省时间,保证部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动员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