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4年第08期 >> 法制在线
 

 

 

 
有理无据输官司




刘 俊 袁柏军 邓放明

      近日,湖南省桃江县基干民兵王某到法院打官司,由于举不出证据有理输了官司。王某责怪法院判了一起错案。当法官向他讲了一番法律知识后,王某服判息诉,称是“花钱买了个明白”。

     
王某和李某是表兄弟。3年前,王某为了发展养殖业,向表兄李某借了2万元现金,后如数归还但未收回借条。去年底,李某却持借条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开庭时,王某辩称,此款早已归还,因疏忽和信任,还款时没收回借条。王某称自己在养殖业上赚了些钱,李某红了眼欲讹诈,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而李某却以借条为证据证明王某借款事实的存在。由于王某还钱既无人证实,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还款,“红眼报复”也只能是主观臆想,法院遂判决王某败诉,限10日内还清借款及利息。王某因举证不力,有理输官司之事使周围亲友受益匪浅。

特约点评:要有证据意识

□ 王军伟 李学斌

    王某有理败诉说明一个道理:法律的公正是司法程序和事实的公正,讲道理首先是讲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希望自己的主张得到法律支持,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缺一不可。而这种事实是一种经过证据证明了的法律事实。如果有理举不出证据,此理就成了非理而难以得到法律支持。如果王某真还了钱,李某耍赖,不会找不到证据。例如,王某电话找李某商谈和解或当面理论,在李某吐露真相之时,请他人聆听旁证甚至录音为证,都可以还原事实真相。

    总之,法制社会里,希望民兵朋友一定树立证据意识。须知,法院的讲理是相对的,而讲法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