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兵 >> 2004年第11期 >> 统帅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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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把民兵军事训练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吴胜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军事训练工作,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以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以提高训练质量为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摆上战略位置 加强民兵军事训练,是和平时期增强民兵军事素质、提高民兵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民兵能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我们要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和武装力量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民兵军事训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民兵军事训练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实现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要求必须重视和加强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纵观世界,国际局势总体和平、稳定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但是,霸权主义、单边主义等,仍然对世界和平与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越来越猖獗的“台独”分子,对台海局势稳定构成了极其严重的威胁。民兵这支武装力量无论是在实现祖国统一的斗争中,还是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的过程中,都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当前民兵最重要、最紧迫的战略任务,就是要立足于最困难、最复杂的局面,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工作。我们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按照武装力量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和改进民兵军事训练工作,不断提高民兵战斗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够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任务。 (二)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历史任务,要求必须重视和加强民兵军事训练工作。作战需求是军事训练改革的直接动因,决定着军事训练的发展方向。当今世界,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新军事变革正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加速发展,人类战争形态正由机械化战争向信息化战争转变,这必将引发军事训练领域的深刻变革。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不仅为我军建设指明了方向,而且为民兵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民兵军事训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对民兵军事训练发展的牵引和推动作用,把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作为军事训练调整改革的根本着眼点和落脚点,以积极有为、科学求实的态度,从新的更高的层次推进民兵军事训练的创新发展。 (三)实现民兵建设各要素的协调发展,要求必须重视和加强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民兵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组织、训练、装备、保障等诸要素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只有实现各要素的协调发展和整体联动,才能有效地发挥整体效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十分重视民兵建设,采取了一系列调整改革措施,民兵规模布局趋于合理,组织编制较为规范,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训练经费“难筹集”的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军事训练是巩固民兵组织、实现人与武器最佳结合的关键环节。没有军事训练创新发展,就没有民兵战斗力的有效提高,就没有民兵整体建设水平质的跨越。各级军区和人武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民兵军事训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军委、总部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军事训练工作摆上战略位置,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有所作为,创造性地抓好落实。 紧贴任务,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民兵军事训练工作调整改革 深化军事训练改革,就是要紧紧围绕民兵担负的任务,抓住制约民兵遂行任务和快速动员能力生成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以重点突破牵动训练改革的整体推进。 (一)调整训练任务,突出训练重点。确定民兵军事训练任务,既要考虑到军事斗争准备工作的需要,又要考虑到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和坚持民兵制度的需要。要突出训练重点,主要抓好民兵防空分队(包括高炮、高机等分队以及编入防空队伍的通信、防化、工兵等分队)、军兵种对口专业分队和应急分队训练。 (二)改革训练内容,构建训用一致的内容体系。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担负什么任务,就训练什么内容。最大限度地缩小训练与实战的差距,这是作战对训练的根本要求。要增强训练内容的针对性,根据不同方向、不同地域和各地民兵担负的不同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训练内容;要突出训练内容的应用性,根据不同训练对象和武器装备配备状况,确定不同的训练内容和训练质量要求;要提高训练内容的兼容性,民兵作为配合我军作战的重要力量,必须要强化联合作战意识,把配合保障诸军兵种联合作战的要求贯穿到民兵训练内容之中。 (三)改进训练方法,努力提高训练质量。民兵军事训练要实现大的突破,必须要坚持科学练兵、科学组训,依靠科技大力发展现代化的训练方法手段,实现由传统练兵向科技练兵的转变。 实行按级分层组训。目前,民兵训练的基本形式是由县(市、区)人武部组织在训练基地进行训练,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军分区、人武部编制体制调整后,组训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民兵高层次、多元化训练需要。因此,必须要整合资源,聚合优势,改革组训形式,走分类集中、分层组训、跨区联训的路子,逐步建立以省军区为骨干、以军分区为主体、以人武部为基础、以基层武装部为补充的“四级”组训体制。 深入开展“三化”训练。一是要继续坚持基地化训练。基地化训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训练的主要形式,是实现民兵训练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途径。原则上除由基层武装部组织的部分民兵训练外,其他民兵训练都要集中到训练基地进行。对数量多、训练任务重的民兵分队,要按照“大专业小集中”的要求,按专业分期、分批集中到各级训练基地驻训;对数量少、专业性强的民兵分队,要按照“小专业大集中”的要求,依托训练基地分层次、分专业组织跨区联训。二是要大力发展模拟化训练。模拟训练是形象直观、高效节约、操作方便的现代化的训练手段。要按照作战指挥模拟训练与装备操作模拟训练同步发展的思路,充分利用和吸纳部队已有研究成果,积极研制开发适合民兵特点的模拟训练器材,努力推进指挥训练和重型装备、新型兵器、复杂专业训练模拟化进程,逐步建立通用化、制式化、系列化的民兵模拟训练体系。要充分运用模拟训练系统创造近似实战的训练环境,开展战术模拟对抗作业和演练,提高人武干部、专武干部、民兵干部的组织指挥和控制能力。要依托训练基地模拟平台,积极开展新式武器装备模拟训练,坚持“模拟器材先训多练、实装操作后训精练”的路子,努力提高训练质量和效益。三是要积极探索网络化训练。网络化训练是实现训练手段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继续完善网络训练环境,构建网络化训练平台,广泛开展网上远程教学,积极探索网上教、网上练、网上学、网上考的训练改革新途径,实现训练资源网络共享,达到“异地同训、共同提高”的目的。 努力拓展训练空间。要敢于突破传统的训练模式,广开门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训练。一是要积极参加联训联演活动。民兵训练要与部队的综合演练“联”起来,军区应统筹安排民兵部(分)队参加部队战役战术演练,实现与部队的整体联动和有效协同;民兵训练要与首长机关训练“联”起来,省军区、军分区在组织首长机关训练时,要设置相应民兵训练课题,尽量吸纳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参加作业,并适时组织民兵建制分队参加演练;民兵分队与分队之间的训练要“联”起来,在相互协同配合中提高整体遂行任务能力。二是要逐步完善挂钩带训制度。要充分发挥部队、军队院校训练资源优势,借才施教,借装施训,提高民兵训练层次。军区、军兵种要制订挂钩带训计划,明确部队帮训、带训民兵的任务和范围。三是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民兵对口专业分队训练要充分利用地方科技、设备和人才资源,坚持以生产岗位为训练平台,有效缓解民兵训练与企业生产的矛盾,在生产实践中练兵强兵,实现生产力和战斗力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完善机制,规范秩序,确保民兵军事训练工作的健康发展 关系顺畅、科学规范的训练运行机制,是实现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民兵军事训练质量的可靠保证。进一步完善训练运行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健全训练法规体系。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民兵训练要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就必须建立科学完整的训练法规体系,走依法治训、按纲施训的道路。各级要认真贯彻《国防法》、《兵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开展训练工作。各省军区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积极协调地方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制定相应配套的地方性训练法规制度,逐步形成上下衔接、完善配套的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法规体系,确保训练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完善训练保障机制。完善的训练保障是开展军事训练的物质基础。各级要把搞好训练保障摆上重要位置,当作训练的基础工程去抓,努力为民兵军事训练提供良好条件。 要大力加强训练基地建设。省军区要依据担负的任务和组织布局情况,统筹规划全省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逐步建立以省属民兵专业技术兵训练中心为骨干,以地(市)民兵综合训练基地为主体,以县(市、区)民兵训练基地为基础,专业配套、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训练基地建设新格局。省军区要依托现有专业技术兵训练中心、教导大队和人武学校,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若干民兵专业技术兵训练中心,重点培训民兵指挥员、教练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军分区要依托现有县(市、区)训练基地或教导队,建设“多位一体”的民兵专业技术兵综合训练基地或若干专业技术兵训练基地,使本区域内主要民兵专业技术兵训练实现跨县(区)联训;县(区)民兵训练基地在现有基础上,要逐步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加大科技含量,更新教学手段,满足一般民兵专业训练的需要。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建设的原则,加强民兵训练基地的建设,既要考虑到满足民兵训练的基本需要,又要注重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力负担。重点要在确保“教员专业化、教学网络化、训练模拟化、管理制度化、保障一体化”上下功夫。原则上各省、地(市)级训练中心(基地)建设能利用现有基地改造、扩建的一般不要新建。各级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帮助解决基地建设所需的场地、经费和教学管理人员配备等实际问题。 要严格训练经费使用管理。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加大了民兵训练经费的投入,较好保障了民兵训练的需要。为进一步理顺训练经费保障渠道,在《民兵法》尚未颁布前,城市民兵训练经费由省、地(市)、县(区)三级财政按比例保障,保障标准一般应不低于当地农村民兵保障标准;农村民兵训练经费仍按现行办法保障。各级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训练经费使用的监督控制,严禁层层截留,严禁挪作他用,严禁超范围使用,原则上哪个部门主管民兵训练工作,哪个部门就要对训练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此外,要加大训练教(器)材保障力度,改善民兵训练武器装备。 (三)强化训练监督管理。严格的训练考核和监督管理,是确保民兵训练任务落实和训练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训练全过程监控。各级司令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训练计划、总结报告、训练奖惩以及训练登记统计等制度,加强对训练全过程的督导检查,确保训练内容、时间、人员、质量的落实。要严格训练检查考核。坚持以考促训、以查促训,采取抽考与普考相结合,阶段性考核、年度考核与周期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民兵训练质量的考核验收。总部、军区要适时组织对省军区民兵训练情况进行抽查,省军区每年要对军分区民兵训练情况进行抽考,军分区、人武部要按大纲规定组织普考。要严格训练奖惩制度。把训练实绩与个人的成长进步、单位的争先创优、官兵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积极开展争当“神枪手”、“神炮手”、“技术能手”和优秀“四会”教练员活动,及时宣扬和表彰训练先进单位和个人,让训练尖子香起来、训练典型响起来;对于无特殊原因未完成训练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依法进行惩处,从根本上解决“训多训少、训好训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单位组训和民兵参训的积极性。 (四)大力加强人才培养。人才是兴军之本、兴训之本,也是打赢之本。谋求民兵军事训练创新发展,必须要坚持人才先行,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能指挥、精业务、会组训、善管理的训练骨干队伍,为民兵军事训练开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要加大人武干部、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培训力度。要继续将人武干部培训纳入全军院校培训规划,扩大培训比例。同时,军区也要有计划地选送部分人武干部到部队和院校进行在职培训。省军区要充分发挥人武学校、训练中心(基地)和教导队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对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训练骨干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不断提高组织指挥和教学能力,成为民兵训练的明白人、带头人。要大力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省军区、军分区要根据训练任务情况和专业设置需要,统筹规划民兵教练员队伍建设,合理确定教练员数量和专业分布情况,采取“专、兼、聘”相结合的办法,从人武干部、民兵干部、专武干部中选拔,从转业退伍军人中精选,从人武学校毕业生中录用,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中聘请,建立一支数量足、业务精、相对稳定的民兵教练员队伍。各级要适时组织开展训练尖子比武、优秀“四会”教练员评比活动,为训练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新局面 工作的成效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和军事机关,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民兵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以训练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军事斗争准备的深入发展。 (一)强化职责意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训练落实。总参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整体筹划和宏观指导,搞好民兵军事训练顶层设计,不断增强决策指导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军区要坚持一手抓现役部队训练,一手抓民兵预备役训练,把民兵军事训练纳入军区军事工作整体规划,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计划部署,统一检查指导。全军各部队、各院校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民兵训练提供人力、物力支持。省军区系统各级党委和机关要高度重视民兵军事训练工作,做到党委统揽、主官主抓、机关合力,从思想认识、领导精力、工作部署、力量使用、经费投入等方面突出这个重点、保证这个重点。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省军区系统各级军事主官为民兵军事训练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民兵训练作为“主官工程”来抓好落实。要坚持按层次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哪一级不落实,就追究哪一级领导特别是军事主官的责任。各级领导和机关要切实端正训练指导思想和工作作风,用实战的要求牵引训练发展,按实战的标准抓好训练落实,坚决克服和防止训练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杜绝“练为看”、“练为演”、“练为考”的现象,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抓好民兵军事训练任务落实。 (二)探索特点规律,加强对军事训练工作的科学指导。当前,随着军事斗争准备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民兵军事训练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要按照充实完善后的军事战略方针,筹划民兵军事训练的长远发展,指导和推进民兵军事训练的各项改革。要在把握特点规律上下功夫,注重跟踪新形势、掌握新动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给民兵训练带来的新问题,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对民兵训练提出的新要求等问题摸清搞透。要深化战法训法研究,特别要在城市防空、信息对抗、伪装防护、快速动员等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拿出以低抗高、以土制洋、实在管用的招法和对策。 (三)军地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抓好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是军地双方共同的责任。民兵军事训练工作与地方经济建设密切相关,需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需要军地双方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抓好落实。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军区系统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特别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领导的国防观念和法制观念,增强其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创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民兵军事训练的良好氛围,为民兵军事训练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强化民兵训练的物质保障。多年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民兵军事训练工作高度重视,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政府工作范畴和主要领导的工作职责,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给予了重点倾斜和特殊关照,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发扬党管武装的优良传统,更加关心和支持民兵训练工作,为民兵这支武装力量的建设与发展作出新贡献。要搞好相关法规建设。即将颁布的《民兵法》对公民依法履行国防义务,参加民兵组织和军事训练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履行民兵工作的职责在法律上也给予了明确。省军区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为依法开展民兵军事训练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此文系吴胜利副总参谋长在全国民兵军事训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刊登时有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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