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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努力开创民兵基层建设新局面




    □ 湖南省军区司令员 郑治栋

    加强民兵基层建设是建设强大后备力量的奠基之举、固本之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基层建设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以民兵工作“三落实”为标准,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切实抓好基本教育、
建强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完善基本设施、搞好基本保障,逐步走开“组、训、装、保、管、用”一体化建设的路子。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动民兵基层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指导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民兵基层建设作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全面建设。
  (一)坚持民兵基层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的发展观,把民兵建设成为一支促进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民兵基层建设离不开经济建设,只有经济发展了,民兵基层建设才会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把民兵基层建好建强,民兵作为一支突击力量,对发展经济又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要确定“围绕经济办民兵、办好民兵促经济”的指导思想,把民兵基层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民兵基层建设的目标、速度和重点,使民兵基层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对民兵基层建设的投入,改善基层建设条件;要把发动民兵参加经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来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用兵练兵强兵,达到生产力和战斗力互促共长,谋求经济效益和军事效益互动双赢。
  (二)坚持民兵基层建设与国家安全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发展观,把民兵建设成为一支遏制战争的战略威慑力量。当今世界,大国之间争夺战略要地、战略资源和战略主导权的争斗日益加剧,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也愈演愈烈,对我国安全、统一和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民兵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一支重要战略力量。必须牢固树立民兵基层建设与国家安全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发展观,把民兵建设放在国家安全发展的大局和国防建设的大系统中科学筹划,不断提高威慑和打赢能力,切实把民兵这支武装力量建设成为遏制战争、赢得战争的战略力量。
  (三)坚持平时建设与战时使用相一致的发展观,把民兵建设成为一支赢得战争的实战力量。坚持平战结合,从战时需要出发筹划平时民兵建设,是民兵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在未来战争中,民兵遂行参战支前和反恐维稳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旦需要,民兵必须做到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民兵基层建设中,必须强化随时准备打仗的观念,着眼战时使用需要,切实把民兵作为一支武装力量来建设,真正做到战时需要什么就抓什么,未来仗怎么打平时兵就怎么练,努力把民兵这支武装力量建设成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实战力量。
  (四)坚持全面协调的发展观,整体推进民兵基层建设的发展。民兵基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只要有一个地区或单位跟不上,“组、训、装、保、管、用”诸要素只要有一个环节脱节,都会直接影响全面建设水平的提高。必须树立全面协调的发展观,坚持全面抓、全面建,防止和克服顾此失彼的倾向,促进民兵基层建设平衡发展、全面进步。要加大对基础较差地区和单位的指导与帮扶力度,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单位之间的差距,实现同步发展;要在抓好重点队伍建设的同时,统筹兼顾好一般队伍的建设,实现整体推进;要实行“组、训、装、保、管、用”一体化建设,做到编用统一、战训一致、人装结合、训装配套,实现协调发展。
  二、突出重点环节,深化调整改革,不断提高民兵基层建设整体水平
  民兵基层建设要积极适应担负任务需要,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的要求,突出重点环节,深化调整改革,狠抓质量建设,切实提高整体水平。
  (一)要坚持编为用、建为战,进一步规范民兵编组。民兵编组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按照“布局根据任务定、结构随着战场改、编组围绕市场走、管理跟着人员动”的思路,进一步调整编组布局,改进编组方法。一是坚持民兵制度。克服盲目减少步兵分队和编组了预备役部队的企事业单位就不再建民兵组织等错误倾向,凡符合编组民兵条件的单位都要建立民兵组织,保持民兵的群众性和普遍性。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按照规范建设种类、规范组织规模、规范体制编制、规范职责分工的“四个规范”要求,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努力实现民兵组织规模由数量牵引向任务牵引转变、组织范围由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向多种经济体和社会多层面转变、组织结构由以步兵为主向以专业技术兵为主转变、组织落实由用在平时向着眼战时转变。这“四个转变”必须同步,且勿割裂。三是搞好重点分队编组。要结合担负任务,重点抓好防空作战、信息作战、支前保障、军兵种专业保障和应急维稳等骨干队伍编组。防空作战力量要以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为中心,进一步调整现有民兵高炮分队编组布局,配套组建侦察预警、伪装防护、防化救援等分队,形成抗、防、消一体化防空体系。信息作战力量要由省军区统一规划部署,先在省会城市组建,摸索经验,然后逐步向科技发达、技术力量雄厚的城市延伸。支前保障和军兵种专业保障分队编组要搞好需求论证,做到有什么就编什么,有多少就编多少,不急于求成,不贪大求全。应急维稳分队要从各地区维护稳定的实际需要出发,调整为重点和一般两种类型,严格落实编制,使其成为精干、管用的拳头力量。
  (二)要按照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要求,切实强化军事训练。以信息化为主导的新军事变革给民兵军事训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民兵训练要适应这一新的形势,深化训练改革,努力提高训练层次和质量。一是坚持按纲施训。凡是《大纲》规定的训练内容,不管难度和困难有多大,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切实把内容训全、时间训足、人员训齐、效果训实。二是提高训练层次。充分发挥民兵训练基地和武装干部培训中心的训练功能,利用指挥自动化网络和各单位局域网,成建制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和网络化训练;组织带战术背景的实兵实装实弹演练,提高民兵的作战能力。三是依托地方科技资源组训。充分发挥地方人才、装备科技含量高的优势,聘请地方专业人才指导训练,利用地方通用装备保障训练,深入开展科技练兵活动,提高训练的科技含量。四是完善训练监督考核和评估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军事训练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彻底扭转“训与不训一个样、训多训少一个样、训好训坏一个样”的局面,确保训练质量。
  (三)要适应乡(镇)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新形势,加强基层武装机构和专武、民兵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规范机构设置。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的要求设置基层武装机构,乡(镇、街道)、大中型企业和重点高校武装部保持机构单设,凡生产经营稳定、管理组织健全、民兵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民营、“三资”等非公有制企业原则上要设立武装部。要制止在企业改制中随意撤并武装部的现象,确保基层武装机构稳定。二是理顺进出渠道。将乡(镇、街道)专武干部补充纳入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范畴,优先录用人武学院毕业学员和转业军人,凡未经过人武学院培训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决不搞滥竽充数、迁就照顾;适应武装工作特点,逐步将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履行职责不好的专武干部调整出去,不断优化专武干部队伍结构。三是要“专职专用”。着力解决专武干部兼职过多和“倒兼职”的问题,保证专武干部以主要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四是要加强教育培养。按照平时能组织开展民兵工作、战时能带兵参战支前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业务培训,提高专武干部的综合素质。五是要重视民兵干部队伍建设。要适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后的新形势,选好配强民兵干部,落实好民兵营长参加“两委”的规定及相关待遇,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方法,确保民兵基层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民兵基层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坚持“依法管、按纲抓、规范建”,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大领导力度,坚持依法管、两手抓。地方党委、政府抓民兵基层建设,就是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领导管理职责,落实党管武装各项制度,确保议事有位置、经费有保障、工作有成效。一是管思想,把方向。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中央关于民兵建设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二是管决策,议大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对民兵基层建设进行筹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管建设,重投入。各级党委、政府对民兵建设要舍得投入,将民兵事业费、训练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分级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保证基层建设的需要。
  (二)军事机关要搞好统筹兼顾,坚持按纲抓、谋发展。抓民兵基层建设,是省军区系统的根本职能。军事机关抓民兵基层建设,主要应以《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在健全制度、形成合力、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一是要按级负责,区分层次抓。省军区、军分区主要是抓好人武部建设,建强民兵基层建设的“一线指挥部”;人武部主要是深入基层实施面对面指导,搞好重点帮扶帮建,检查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多方协调,形成合力抓。一方面,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民兵基层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党委抓总、主官亲抓、机关合力”的机制,坚持军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按照分工具体抓,机关各部门协调合力抓。三是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抓。在工作指导上,始终突出民兵基层建设这条主线,把主要人力、物力、财力放在抓基层建设上;在工作制度上,落实领导分片负责、处(科)室定点挂钩、定期分析形势和研究解决问题等一系列抓基层的制度,实现抓基层制度化、经常化;在工作作风上,力戒形式主义,省军区、军分区和人武部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在提高抓基层能力上,要把抓基层业务知识列入各级军事机关在职训练内容,每年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学习,使全体干部熟悉有关规定、标准和方法,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机关抓基层的能力。
  (三)基层单位要明确职责标准,坚持规范建、促落实。一是围绕目标建。民兵基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要努力把民兵基层建设成为“组织巩固、结构合理、政治合格、训练有素、制度健全、设施完善、作用明显”的坚强战斗集体。各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连(营)要根据建设目标,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制定计划,科学分解任务,分步抓好落实。二是按照标准建。对民兵基层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以及硬件、软件资料建设要制定统一标准。基层单位要按照标准和要求,逐项逐条抓落实,提高民兵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