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双重领导,是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的基本原则,也是预备役部队最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但在这一问题上,有的同志片面认为,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保障有力上,因而找地方领导寻求物力支持多,汇报部队全面建设少;也有的同志感到,第一政委肩上的担子很重,工作安排很满,去请示打扰多了,怕忙中添乱。
多年来,地方党委、政府对预备役部队的基础设施建设操心多、投入大,为部队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用职责要求来衡量,一些地方在关注部队整体建设、加强全面领导上还有不够到位的问题,没有把预备役部队建设的其它主要方面也纳入领导视野和决策范围。
双重领导到底该怎么领导?笔者认为,加强双重领导需要靠制度来规范,贵在军地联手互动,以具体求落实。
首先要明确双重领导的内容。把预备役部队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证工作有位置、发展有计划;把预备役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职责范围,做到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把预备役军官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直接与奖励和使用挂起钩来;把预备役部队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审计。其次,要完善双重领导的制度。应会同地方党委、政府,依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双重领导的具体规章制度。如:完善第一书记述职制度,强化第一书记管武装的职责意识;健全议军会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预备役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建立上级党委、政府对下一级党委、政府落实双重领导检查考评制度,加大督导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