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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团榴炮连积极对待党员发展新情况

欧阳治民
2007-09-11 06:13:38   来源:解放军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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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大门向你敞开……”8月底,某团榴炮连战士李松,在军网邮箱上看到党支部书记刘兵的复信后,内心十分激动。在信中,刘兵肯定了他入伍以来的进步和向党靠拢的热情。同时,中肯地指出缺点、提出希望。李松感激地说:“我一定加倍努力,不负组织厚望!”

    李松是2005年底入伍的一名大学生战士,凭着扎实的文化功底和刻苦的训练劲头,很快成长为连里骨干。今年7月,连队推荐李松参加师专业技能集训。集训期间,李松以出色的表现,被评为“优秀学员”。组织的关心培养和身边党员的感召,使李松萌生了入党的愿望。于是,他写了近3000字的入党申请书,通过局域网发送到所在排党小组长的邮箱里。

    “入党申请能否用电子邮件递交?”党小组长收阅邮件后,感到很为难。为慎重起见,他将此事向党支部书记刘兵作了汇报。刘兵把它作为发展党员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到支委会上讨论。有支委提出疑问:《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要求,入党申请书须采用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是否属于“书面”?有的支委认为,递交入党申请书非常严肃,电邮显得草率,且不便存档;还有的担心说,申请书电子化易带来“克隆”问题,不便于考察申请人入党态度和动机。

    刘兵对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分析认为,《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要求申请书采用“书面”,应包含纸张之外的文字载体,邮件属于书面形式;只要是用心写成的文字,无论是用手写,还是用电脑写,都一样的真实,一样表达了个人的意愿,不能墨守成规地排斥;凡事均有两面性,只要教育得当,从严把关,就能防止申请书“克隆”现象;至于存档问题,鉴于战士打印受条件所限,可以由连队党支部代为打印存档。刘兵的意见最终得到支委一致认同,并决定由刘兵在网上给李松复信,与李松交流思想,予以勉励。

    9月上旬,刘兵给笔者打来电话:经团支部推荐和党小组提名,支委会已研究同意李松为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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