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团以上领导干部中搞好普法

本报记者 李学勇


    编者按: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四总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军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团以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团以上领导干部在部队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带头学法用法、依法从严治军尤为重要。

    在开展“五五”普法中,总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紧贴职能需求和人员构成特点,重点抓好团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此,本报记者就如何抓好团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问题,采访了总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人。

    问:四总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军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突出团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请问您对这个规定有何理解?

    答: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履行职责使命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国际环境看,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军事行动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法的制约和影响,军事斗争中争取法律主动越来越重要;从国内环境看,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我们履行职责使命需要熟悉、掌握和运用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多。领导干部履职水平的高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系于法律素质的强弱。法制宣传教育把团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可谓抓住了根本和关键。

    问:提高团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您认为着力点应该在哪里?

    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需要把培养和强化团以上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作为着力点。一方面,要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养成从法律角度思考问题、运用法律指导工作、依据法律用权从政、按照法律约束个人行为的习惯。特别是在干部任用、经费使用等敏感事务的决策上,首先要考虑是否合乎政策法规。在工作指导上,要努力改变单靠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推动工作的做法,形成依法运行的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要积极健全本部门规章制度。古人说:“小智治事,大智治人,睿智治典”。作为领率机关的领导干部,有责任审视本部门现有的法规制度是否符合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是否适应变化了的客观实际,是否反映部队建设的客观规律,是否存在制度空白和盲点,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依法运行。

    问:总参高中级干部多,“五五”普法期间,总参在抓好团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有哪些打算?

    答:前不久,我们制定了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对团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学法内容上,重点抓好与领导干部履职需求相适应的法规知识学习,增强依法开展工作、严守法纪底线的意识。

    在教育方法上,拓宽教育渠道,运用多种形式提高实效。我们把每年11月4日至12月4日定为“法制宣传月”,其间要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多种活动;从明年开始依托院校举办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各级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也要增加法律内容;整理典型案例录制光盘,配发各单位;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经验交流会,举办领导干部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讲用报告会。

    问:团以上领导干部既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又是抓普法教育的主导力量,当前法制宣传教育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从组织领导层面看,您认为主要症结在哪里?

    答:一是个别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的关注程度不够。能不能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大事来抓,实际上反映了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强弱。二是有的同志抓工作的指导思想有偏差。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很难立竿见影,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一定直接挂得起来,因而有的同志抓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不高,这与形势任务的要求是很不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急功近利。

    问:您认为应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答: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法制宣传教育真正重视起来,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议程并亲自带头抓;在教育部署上,既有长远打算,又有阶段性工作重点;在教育组织上,做到与工作、生活、训练融为一体;在教育保障上,给予必要的经费、人才、器材、场地支持,确保教育落实;在教育环境上,营造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团以上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广大官兵学法用法。

    

    




( 来源:解放军报第9版   发布时间: 2006-12-07 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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