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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拍婚纱照谨防“温柔陷阱”

杜凯
2008-04-03 10:51:37   来源: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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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纱摄影目前已经成为每对新人的必选消费项目之一。随之而来婚纱摄影的纠纷也时常发生,在水晶照的暴利之外使人深感疑问的另一个问题是:“多照的毛片到底属于哪方所有,消费者是否需要花钱购回?”消费者认为影楼没有事先告知,所以应该把多照的照片无偿赠送或销毁;而影楼则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花费了成本拥有对照片的著作权,各有道理。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拍摄婚纱照时,谨防“温柔陷阱”。

  任意多拍属肖像侵权

  实际上,消费者在影楼拍照,影楼应按量为消费者拍摄,有时候为了保证拍摄质量,常常按比例多拍一部分,以供消费者挑选,但是这多出来的部分应事先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应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对多拍的部分,由于不属于套系内的数量,消费者应该付费购买,影楼也可以向被拍摄者出售,但是这一切都应在事前明确说明。若影楼任意多拍照片则有可能构成对消费者肖像权的侵犯(比如挪作广告宣传使用)。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则影楼的著作权要让位于消费者的肖像权。肖像权是民法规定的一种人身权利,也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影楼无权在没有征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照片。

  双方要签订书面合同

  因此,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拍摄婚纱照时尽量选择有规模、信誉高的影楼。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对于商家的种种承诺,要看清在合约上是否得到逐一体现,服务过程中的每个细节都要做出明确而具体的约定,特别要看清其中的补充说明。及时索要收取任何费用的票据,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发现不合理条款要事先提出。

  同时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商家存在的问题,共同打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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