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事记者 >> 2008年第08期 >> 媒介视点

 

搞好奥运宣传“五忌”


薛寒 叶洪松


  随着奥运圣火从希腊转入国内、登上世界屋脊珠穆朗玛峰、从江南转向江北,奥运的脚步距我们越来越近。作为新闻从业人员,都一遍一遍地在心里“打腹稿”,考虑如何充分搞好中国人首次举办的这一体育盛会。笔者以为,要打好奥运宣传攻坚战,除了从大的方面把握新闻宣传态势外,还应注意杜绝以下容易出现疏漏和差错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忌将各国政要和奥运会官员混为一谈。顾名思义,各国政要指各国政府及政界主要领导人,而奥委会乃是一个国际性民间团体。在以往有关奥运城市竞选、奥运圣火传递、奥运城市场馆建设等新闻宣传中,曾有过把一些国家领导和奥运组织官员混为一谈的现象,如前不久,南方一家都市类报纸在一篇有关奥运活动的报道中,把出席一项仪式的外国领导人和国际奥委会官员通称为“各国政要”,这是不妥的。

  二忌地区和国家不分。与历届奥运会一样,出席此次北京奥运会的运动员,绝大多数代表所属国家参赛,但也有部分运动员,是代表所在地区参加奥运会的。因此,我们在新闻宣传中,应注意区分国家和地区的不同从属。运动员的从属,事关国家主权,搞不好会引起外交及其他纠纷。比如,对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参赛运动员,正确的表述应分别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特别是台湾,在稿件中决不能列入“世界各国”之列,否则,就会委“台独”势力和世界其他反华势力以口实,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忌对外国运动员的报道有名无姓。在过去的一些涉及外国人的稿件报道中,有的少数记者图省事,往往只写其名字,而将其姓氏忽略。就像中国人的同名者多一样,外国人同名的也不少。省略新闻人物的姓氏会使受众搞不清到底是指的哪一个人,这样既不准确,也显得对被采写者不够尊重。所以说,在奥运报道中对外国人员的姓名一定要交待清楚。当然,像前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这样具有特殊身份的公众人物,因其人所共知,加之名字前面还有“国际奥委会主席”这样的限制和指代,即使略其姓而直言其名,也毫无歧义,受众心知肚明,这样特殊的人物另当别论。

  四忌一哄而上。翻阅和分析以往媒体的一些体育报道,不难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刘翔夺冠了,所有媒体都在报道;姚明受伤了,所有媒体也同样争相报道。同样的内容,同一标题,同一张照片,甚至版式和内容都如同复印件一样地相似。像这样同质化、使受众产生逆反心理的报道,是众多记者一哄而上,争相用同一角度反映同一人物和事件的结果。没错,在体育报道中,受众是需要了解体坛公众人物和体育事件的信息的,但他们更希望了解体育明星和体育事件那些幕后鲜为人知的故事,以及以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人物和事件的独特解读。如当年刘翔夺冠后,众多媒体都围绕刘翔在赛场上的表现、夺冠的影响和意义做文章,而央视却独辟蹊径精心组织了刘翔成为飞人的那一刻,他的父母及亲友的真实感受的报道,可谓引人入胜。又如,姚明受伤后,国内媒体报道的内容聚焦在可能对中国篮球事业及对姚明参加北京奥运会的影响;而国外一家媒体,却通过采访姚明本人、球队领队、队医,深切反映了姚明受伤后身心忍受的痛苦、压力和如何治疗和恢复等细节,备受读者关注。这充分说明,面对同一新闻人物和事件时,记者不能一哄而上,人云亦云,而要学会冷静分析,善于寻找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切入,以新的报道方式、反映角度进行报道,只有这样,才能写出引人入胜的独家报道。

  五忌胡编乱造。在过去的一些新闻报道中,少数记者为图方便,不到新闻事件现场去采访第一手资料,而是照搬或依据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写稿件。我们知道,由于缺乏审核和把关的机制、手段,互联网上的许多信息的真实性大打折扣,有的甚至是空穴来风。如前不久韩国一家网站发布的“某国领导人昨日遇刺”的消息即属此类。这样的信息源实在不足为凭,在奥运新闻报道中,如果照搬、“借鉴”网上信息,只能增加失实报道的几率,就可能重蹈“纸包子”假新闻事件的旧辙,再次引发媒体信任危机。只有到赛事现场认真采访才能写出真实感人的新闻。此次在我国北京举办的奥运会,是宣扬中华民族精神,展示我国良好形象的千载难逢的机会,同时也是对各行各业职业素质和道德风貌的一次检验和考验,这当然也是对新闻从业人员的作风和素质的一次考验。作为新闻工作者,应以对广大读者和媒体形象负责的态度,把好各个关口,采写高质量的奥运新闻报道,向广大读者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作者均系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