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必须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和新兴媒体建设。而互联网就是当下最重要新媒体。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日渐普及和快速发展,网络舆论作为社会舆论的组成部分,正在从媒介舆论的边缘走向主流,成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渠道,成为促进民意表达、增强社会管理、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力量。
网络传播具有开放性强、交互性好、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等一系列优势,其舆论形成也具有自发性、快捷性、多元性、长留性等特征。与传统媒体相比较,一方面网络舆论具有强烈平民化的“草根精神”,这种自发性舆论可以避免传统媒体过于自为而出现的“舆论一律”,全方位倾听社会声音,真实反映社会民意。但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网民身份的隐匿性、信息来源的单一性以及受部分网民社会经验、自身素养等方面的影响,网络舆论往往又呈现出一定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甚至是以偏激和非理性的谩骂与攻击来表达观点,容易造成网络社区群体的对立,并进而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
对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强调:“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人民日报时,再次高度肯定了网络以及新兴媒体的作用,指出,必须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和新兴媒体建设,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因此,高度重视网上社情民意,发挥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克服网络中的噪声和干扰,推动网上舆论向着客观、权威、理性的方向发展,既是中国政治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网络健康有序运行的保证,其意义重大。
1、把传统媒体网站、政府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网站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通过多种媒体的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对网络舆论引导的合力效应。
传播学认为,人们接触新闻媒体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获得正确的信息,消除对外部世界认知的不确定性。而媒介的公信力高低与媒介的影响力成正比例关系。我国的新闻媒体在长期的新闻传播实践中,建立了较高的媒介公信力,人们对主流媒体的信赖感不会轻易改变。当人们在网上要获得新闻信息时,总是把传统媒体网站、有影响力新闻网站和重要的门户网站作为主要甚至是首要的选择。因此,主流媒体既是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重要社会力量,发挥着信息传播主渠道的作用,同时也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的排头兵。
要加强对国家主流媒体特别是主流新闻网站和重点门户网站的建设,创建一批政府管得住,网民信得过的主流媒体网站,以较大规模和影响力在网络舆论中充当议程先行的角色,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资金上给予帮助,为他们提供新闻采编、新闻发布上的优先权,让他们能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媒享有同等的新闻传播权。同时,促进主流媒体网站与传统媒体的合作,以增强信息互通,形成舆论联动,确保网络舆论引导的“合力合效”。
2、完善网络立法,加大对网站的评估力度,使网上监管有法可依,以建立健全一体化的网络管理体制。
现代法律社会强调以法治国,以保证社会能在一种有序的环境中运行。尽管相对现实社会而言,网络呈现出一种开放、虚拟的环境,政府的行政管理力度有所弱化,但法律作为公民行为规范的基准,不仅存在于现实社会中,同时也存在于网络环境之下。
完善网络立法就是要保证网络管理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从2002年以来,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加强网络传播管理的政策、法规和通知,对于中国网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依法实施常态化监管的力度尚显不足,多头管理造成的无序现象仍旧存在。此外,网站内容评估体系不健全带来的监管窘境等一系列问题,仍是当前网络管理的突出问题,需要重点加以解决。要在切实执行现有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更为完善的网络法,对于那些发布不良言论、造谣生事、泄露国家机密、挑起民族不和、煽动社会动乱、散布色情淫秽、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的网站或个人必须加以严惩;要通过建立专门的网络舆论监测机构,及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发展动态,包括网络相关信息的来源、流量、流向、性质等等,以便随时采取相应措施;要通过开展对网站信息内容的评估,对网站和网络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站信息质量评估体系,以规范网络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3、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力争从源头上堵住网络流言和虚假信息的泛滥。
提高政府部门行政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客观、全面地发布,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满足公众知情权,贯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以往的新闻传播实践告诉我们,行政、执法、决策的不透明或信息过度的控制,不仅损害了国家、政府和媒体的形象,而且也对社会的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当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如果政府能通过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就能安抚公众情绪、保持社会稳定。反之,由于新闻传播本身的放大作用,信息的混乱、错误、拖延,就会使谣言大行其道,就会在公众中引起恐慌。近年来,党和政府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做出很大的努力。但有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处理一些具体政务和突发事件时,仍旧采取遮掩回避的态度,造成网络舆论强烈反弹,严重影响了当地政府的形象。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增强了对信息公开的强制力。
在网络传播的时代,在播客、博客、个人新闻盛行的时代,在传统大众媒体不是信息惟一来源的时代,更要避免因对正常信息的过度控制而导致信息短缺,而使那些虚假信息通过网络得以广泛传播。只有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克服对社会热点问题回避,增强信息的透明度,才能确保包括网络舆论在内的社会舆论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4、加快网络“意见领袖”群体的培养,借助专业网络评论员的力量,帮助网民把对舆论客体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
传播学认为,社会上很多意见的形成首先是从媒体流向“意见领袖”,然后通过他们的二级或多次传播后,再流向社会中那些不大活跃的部分,这就是传播中的“权威法则”。由于经济收入、教育程度、城乡住地、处理信息的能力等多方面的原因,面对网上海量的信息,特别是当网络上出现大量虚假信息和极端言论时,受众在无所适从的情况下,对“意见领袖”的依赖会更加强烈。当前中国2亿多网民中年轻人居多,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局限性,这个群体的多数在舆论形成过程中更多上扮演着“舆论人”的角色,而不是处于网上“意见领袖”的地位。他们在网络上的舆论活动,对舆论最终形成所起的作用必然是弱势。借助专家、学者、社会名流以及网络当中部分民间观察家的力量,培养网上的“意见领袖”,不仅可以作为媒介信息和影响的中介和过滤环节,为他人提供科学理性的观点和建议,而且可以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以强化主流言论,孤立非主流言论,对网络舆论的最后形成起着主导性作用。
5、提高舆论主体的媒介素养,培养网民的自主型网德意识,形成他律和自律相结合的网络传播环境。
加拿大传播学者麦克卢汉说过:“我们这个地球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落,一切社会功能和政治功能都结合起来,以点的速度产生内爆,这就使人的责任意识提到了很高的程度。”在网络传播环境中,舆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的个人,他们道德观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网络舆论的走向。一方面,要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提高他们对媒介信息的选择、理解、质疑、评估和运用的能力,使广大网民能正确理解、独立判断、接收并分析网络传递的信息,能对网络不良信息实施有效的批评;另一方面,要强化网络受众的责任,形成扬善祛恶、扶正祛邪的良好的网络传播环境,通过建立网民群体的监督机制,调动广大网民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使散布于各地的网民都成为不良言论的监督者,保证网络舆论健康和有序。
(作者系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广播电视网络教研室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