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事记者 >> 2008年第02期 >> 摄影广场

 

不要这样摆拍新闻图片


何基刚


  不久前,一家军兵种报上刊登一幅图片吸引了我的目光。不是说这张图片拍得多么精彩,而是这张图片拍得有点滑稽:图片的主体是前排中间的一位军官,他双手拿着一张打开了的报纸,正在聚精会神的盯着面前报纸的版面,连牙齿都笑露出来了。那位军官的左右后侧众星拱月般围着一群官兵,有十几人,个个笑容可掬,眼睛都望着中间那位军官手中的报纸。围着的官兵中有1人手指着中间军官手上的报纸,还有几个人手中拿着依稀可见“大会开幕”字样的报纸。图片的文字说明是:“某部官兵以饱满热情学习十七大报告。”

  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瞧出,这是一幅摆拍痕迹很重的图片。十几个人同时看一张报纸,在实际生活中实属罕见。报纸上的版面和字号就那么大,这么多人都看一张报纸,能看清楚吗?那位离报纸较远、手指报纸的战士,不知能不能看清报纸上的文字,真不知道他手指的是什么?既然十几个人不能同时看清一张报纸,那么为什么不分开了看呢?不是还有人手中有报纸吗?就算他们手中拿着的报纸与中间军官手中的报纸不一样,大家都要争看中间军官手中的那张报纸,那么也完全可以采取一人念大家听的形式,实在没有必要都挤在一起凑热闹。

  摆拍是拍摄电影、电视、艺术照中经常运用的一种创作手法。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因而作为艺术是允许适当的虚构。这种虚构的手法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被新闻摄影者“拿来”了。

  摆拍,在新闻摄影当中就是指新闻摄影者按照自己的意图,摆布拍摄对象(人、物、景)后再拍摄的过程。在摆拍过程中,摄影者犹如一个导演,人物在镜头中的位置、动作、表情,物体在镜头中的位置、数量、背景在镜头中的选择,等等都由摄影者来确定,这与新闻图片“是客观事实真实的反映”这一要求是相悖的。

  摆拍,违背新闻真实性的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摆拍出来的图片从根本上来讲是不真实的。因此,摆拍的图片不能称新闻图片,而只能称艺术照或准艺术照。这也就是新闻图片不能用摆拍这种虚构手法的根本原因,摆拍出来的图片,从表面上来看是事实的定格,图片中有人、有物、有景,而且人、物、景在现实生活中也的确能找到,但人、物、景构成的画面都烙下了摄影者个人主观意识的印迹。这种图片的画面在摄影者导演之前的现实生活中是找不到的。就算以前的确发生了某个具有新闻价值的场面,摄影者只不过是把它还原罢了,这种情况也只能视为失实。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必须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等一一交待清楚,容不得半点虚构。时过境迁,失去了时效性,也就不再是新闻了。摄影者摆拍还原出来的图片内容,已不是过去的时空了,哪怕人还是过去的人,物还是过去的物。

  所以,新闻图片不可摆拍,而只能是抓拍。所谓抓拍,就是指摄影者对有新闻价值的场面进行即时、没有任何摆拍的拍摄技术。因此,新闻摄影者要在熟练操作手中照相机的同时,锻炼迅速提炼场面主题、选取最佳拍摄角度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