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纸包子”事件,终于有了一个毫不含糊的结果:这起虚假新闻炮制者訾某因损害商品声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因新闻造假而被告上法庭的事虽时有发生,而因此被判刑和罚款却并不多见。细想想,这也是肇事者罪有应得;此次造假实在太离谱,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太恶劣了。仅仅是为了发一条新闻,便不惜代价地雇人用纸箱子碎屑代替肉馅做包子的假新闻,殊不知,当这一假新闻在首都的大街小巷满天飞的时候,哪个还敢上街买包子吃?哪家包子经营者还能将生意做下去?更令人吃惊的是,此事发生之时,正是国际上抹黑“中国制造”的歪风劲吹的时候,有的国家甚至制造种种借口,拒绝“中国制造”的食品进口。这条假新闻给那些抵制“中国制造”的势力制造了口实。它给我们新闻工作者和广大受众的警示很深刻。它又一次告诉我们: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而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是每个新闻工作者乃至每个受众义不容辞的使命。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时时刻刻牢记新闻真实性的原则。谁超越新闻真实性的“底线”,哪怕只是一小步,谁就丧失了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它又一次提醒我们:新闻工作无小事,人人都要加强把关意识。一方面,各级领导要切实把好关,万不可把审阅把关当作“走过场”;另一方面,负责编稿、校对和安排版面的编辑要真正负起责任,将假报道消灭在发表之前。
它再一次警示我们:新闻工作者要学法,懂法,不断加强法制观念。我们的所有采写活动,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的采写活动,从事合法的报道;我们要为捍卫法律的尊严,做出应有的努力甚至是牺牲。而作为广大的新闻受众,则要善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虚假报道面前,要勇于揭露,敢于诉诸法律,这也是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和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