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刚回连队,我班的新兵张兵就急匆匆地跑来对我说:“班长,9月30日大队组织点验,刘干事把你那两大叠《军事记者》杂志全没收了。”真有这回事?难道我的《军事记者》杂志也属于违禁物品吗?
“什么意思,我得找他去。”
“班长,是不是因为上次借书的事得罪了刘干事,故意整你。”
也有可能,不知道刘干事从哪儿得知我参加了军报函授学习,上次特地跑来连队找我借阅《军事记者》杂志和函授月刊,因为我在海口出差,就让他找张兵要钥匙拿,结果张兵说非要等我回来,他做不了主。“哎!都怪你这个死脑筋!上次要把这些杂志借给他不就没事了。”“班长,我也是看你平时那么疼爱《军事记者》才没答应他。”“好啦!我一会儿去大队机关找刘干事问个明白,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到政工组办公室前,只见刘干事正在滋滋有味地阅读我的《军事记者》杂志。打报告进去后,刘干事一面招呼我坐下,一面向我解释说:“点验时借阅你的《军事记者》杂志,你没意见吧?”,刘干事说:“今年年初我因探亲休假错过了参加函授学习的机会,而且前段时间找你借,你班那个新兵说你爱惜《军事记者》胜过爱惜自己的眼睛,就是不肯借,我也是读书心切才在点验时下手,你可别误会,我绝对不是没收你的这些刊物。反正这些杂志你可能已经读过,借我一段时间看完后如期归还,你看可以吗?”
原来是这样!那我错怪了刘干事。“没问题!这个月的《军事记者》我已收到了,看完后我给你送过来。”“好的,那谢谢你!”一场由点验引起的风波,因共同爱好而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