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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 反映问题 解决问题

———评第十五届中国新闻奖获奖消息《包起帆的“金牌”属于谁》

○龙鸿祥


  《包起帆的“金牌”属于谁》这篇消息,刊于2004年1月3日的《文汇报》,在第十五届中国新闻奖评比中荣获二等奖。

  当初,该消息刚刊出时,就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申城的科技界、学术界、法律界、企业界激起了较大反响,并迅速波及全国。

  一则490字左右的短消息,怎么能产生如此大的新闻威力呢?

  原因在于作者不但善于发现社会问题,而且善于反映社会问题,更善于为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成功地构建了一篇问题新闻的典范。

善于发现热点问题

  新闻报道的前提是要能发现社会问题。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因为提出新问题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

  在实践中,有许多记者面对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却总是找不到新闻点。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缺少一双“发现的新闻眼”。

  能发现社会问题,是记者高素质的体现。没有深厚的知识功底、开阔的胸襟、宽广的视野、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扎实的作风,记者是很难发现问题的。偶尔能发现个把,也可能是“瞎猫撞到了死老鼠”。

  发现社会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对社会现象进行新闻价值判断的过程。如何才能准确地发现问题呢?有三个方面可以作为我们准确发现问题的着力点:第一个方面是要看这个问题对实际工作有多大的指导意义,二是要看它对社会生活有多大的影响意义;三是看这个问题对社会有多大警示作用。这个社会问题牵涉的人越多,其指导意义或者警示作用越大,就越值得报道。

  这篇报道的作者就有一双“发现的新闻眼”,善于提炼新闻价值。表面上作者发现的好像是一个“金牌”属不属于包起帆的问题:但从深层次上看,作者反映的却是如何在实践中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关于“四个尊重”的问题。

  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明确要求把“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可是,现实中各生产要素分配不公、人才创新激励机制落后、知识产权界线不清等诸多情况仍然大量存在,人们对此议论纷纷。透过群众的这些议论,作者发现了这个带方向性、急迫性、有普遍意义的问题。

善于反映热点问题

  记者发现问题之后,接下来就要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其实是一个写作技巧的问题。从报纸上我们经常能发现有的新闻也抓住了那些带方向性、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但因为作者在报道中不善于反映问题,写作技巧不高明,要么使问题流于空泛,要么让热点问题淹没在大量的新闻事实当中,结果导致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感觉不到问题新闻的冲击力,新闻的效果自然大大打了折扣。

  该文作者在处理“‘金牌’属于谁”这个热点问题时,成功地把握了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意不浅露,语不穷尽,以疑问的形式含蓄表达思想,让读者多思考。该消息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即疑问句多。作者先后用了5个疑问句来一步步吊起读者的阅读欲望。尤其是标题以疑问句作引导,一开始就让读者产生“狐疑”;包起帆的金牌不属于自己,难道还能属于别人吗?形成了“竹锁桥边卖酒家”的意境,激起了读者浓厚的阅读兴趣。

  二是借助疑问句的形式来构建报道的内在逻辑性。在报道中,作者先摆出新闻现象:包起帆获奖虽多但自家却没有一块奖牌的现象,然后再按照读者欲知的内在逻辑顺序:金牌到哪里去了———金牌属于谁———包起帆是不是可以拥有金牌———包起帆是不是还可以拥有法定的报酬和股份的顺序,一步步深入行文。作者抛出一个问题,再自我解答;解答完了,又抛出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引导读者关注问题的本质。

  三是问题阐述深刻。问题新闻的写作,最忌就事论事,触及不到事物的本质。从这则消息可以看出,作者并没有停留在介绍获奖者不能拥有金牌的现象上,而是透过获奖者不能拥有“金牌”这一现象,深刻揭示了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协调的思想观念、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等,触及到传统价值观、机制与体制上的弊端。

善于解决热点问题

  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是为了促成问题的解决。在反映问题时,新闻工作者如果不注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甚至一味地哗众取巧,结果往往会加深社会矛盾、扩大社会问题的影响,滋生不安定因素。

  作者在列举完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务发明”产权不清、“惯例”仍然在约束人才的创新激情等事实之后,并不局限于对这种滞后现状的发现,而是巧用党的十六大报告“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等要求,作为权威背景材料,含蓄地指出:

  在理论与宏观层面上,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早已明确,但在实践中、微观层面上,尚缺少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与运行机制。背景资料的巧妙对比,一则准确地指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二则为作者下文的解决方案提供了理论支持。

  在消息的末尾,作者连用了两个反诘句———“是不是还可以拥有‘金牌’”和“是不是还可以拥有法定的报酬和股份”,明确了个人知识产权的应有地位,为“‘金牌’究竟属于谁”这个热点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在读者心中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显示出作者棋高一着的问题新闻写作水平。

  (作者单位分别为:广西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附原文:

包起帆的“金牌”属于谁

■郑 蔚

  全国著名劳模、“抓斗大王”包起帆先后完成了100多项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取得16项专利,4次获得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11次夺得国际“金牌”的包起帆,可他家里却连一块奖牌也没有。

  包起帆的“金牌”究竟到哪里去了?1996年,组织上将他调到新单位工作,他就提出,“金牌”与其尘封在陈列室里,不如由自己保管。不料,这令原单位的主管部门十分为难,因为按惯例,他的这些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由此形成的所有资料均归企业所有。为此,历时数年,这些写着包起帆名字的“金牌”仍由企业保管着。

  包起帆的“金牌”究竟属于谁?包起帆只不过是想把这些国际认可的奖牌留给自己作个纪念,却成了一道难题。

  据了解,包起帆和他的同事们的发明专利不仅得到了广泛实施,而且作为投资入股,已经分别成立了两家合资公司,但“包起帆们”并没有因此而获得报酬。

  党的十六大已经明确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在“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的今天,包起帆们除了荣誉,是不是还可以拥有“金牌”?除了科技奖励,是不是还可以拥有法定的报酬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