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语言的“真”与“诚” ○李 琴
画家以线条和色彩描绘客体,音乐家靠音符与节奏表达创作意图,记者则用新闻语言进行报道。什么是新闻语言?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观点,直到今天也没有统一说法。马向伍、蓝鸿文教授在《新闻语言分析》中定义:通过新闻媒介,向人们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传播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时所使用的语言,即为新闻语言。简言之,新闻语言是表述新闻事实的手段,是传播新闻信息的载体。 从“露布”、“邸报”、“京报”到“洋人报纸”、“国人自办报纸”,中国报纸的新闻语言也经历了一个从文言到半文半白到白话文的发展过程。我们知道,语言是思维的工具,即古人所谓“言”为心声。而新闻语言承载的传播者的“思维”并不是凭空想象得来的,它必然受到其它因素制约。这种制约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新闻事实,二是受众。为什么说新闻语言的制约因素主要是新闻事实和受众呢?这需要从新闻传播的整个过程来分析。新闻传播的过程是一个“事实———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接收者”的过程,而由传播者将传播内容物化于传播媒介,就是凭借语言手段。因此,新闻语言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连接新闻传播者的思维、传播的内容和传播媒介与受众的“桥梁”和“纽带”。新闻传播过程的两端是新闻事实和受众,一方面,没有事实就没有新闻,事实是新闻的源泉,新闻就是要“用事实说话”。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用典型的事实向广大受众说话”,失去受众再有价值的新闻也毫无意义。一句话,没有新闻事实,或者没有广大受众,新闻传播都无法进行。基于上述对新闻传播过程的分析,笔者认为要实现新闻价值,新闻语言必须讲求“真”与“诚”。 “真”是反映新闻事实的必然要求 新闻语言和新闻事实的关系是新闻语言中一个根本性的问题。“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最基本、最核心的特点,这是在漫长的新闻实践过程中逐渐为人们所认识的规律。我们从新闻语言与新闻事实的关系中可以看到: 一方面,新闻事实决定新闻语言。新闻语言要受新闻事实的制约和检验。事实是第一性的,作为表述事实的语言是第二性的。新闻语言要忠实于新闻事实,这是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要求。相比较而言,文学在反映生活时,可以采用典型化的手法,把不同的人或事组合起来成文,但新闻不同于文学,不能采用典型化手法,它报道的是具体人或具体事,要对客观存在的事实负责。 另一方面,新闻语言对于新闻事实又不是简单的依赖关系,它可以能动地再现新闻事实。新闻也并不排斥艺术地运用语言去能动地再现事实,把最重要的事实的内涵反映出来。记者在采访时,不能把一大堆材料,不分层次,不加分析地一股脑地往作品里搬,而是要有所取舍,有所组织,有所加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分清主次。只有这样,语言才能更好地反映事实的内涵,也才能更进一步反映事实的真相。 《新闻语言分析》中提出了新闻语言要“新鲜”的要求,认为新闻是“新鲜”的,所以新闻语言也要有时代感。学界也有不少学者提出这一点。笔者觉得新闻语言的“新鲜”要求,与我们所说的“客观真实”的要求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为富有“时代感”的语言恰恰更能够真切地反映时代的特点。 “诚”是新闻实现有效传播的关键所在 “诚”是一个带有明显情感色彩和道德概念的字眼,新闻语言的“诚”,就是要突出“情感”和“道德”两个方面。 第一,情感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有着重要作用。就其本质而言,情感表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使人们获得某种内心的满足,是人们生存的一种需要。受众,作为社会活动的主角,作为接受新闻的主体,因时间、环境、对象等因素影响,会对不同的新闻表现出不同的情绪反应,从而使新闻价值在他们那里体现出不同程度的现实性和关注度。这样,新闻价值的大小也就与新闻的情感因素直接联系了起来。新闻语言应当充分调动情感元素使读者更快更好地形成良性阅读态度,从而实现新闻传播的一系列社会功能。所以,凡是富于情感因素的新闻语言,往往能在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产生心与心的交流,把受众的思考力情绪力调动起来,由“情动于衷”到“言导于行”,通过充沛的情绪作用,达到与受众进行思想交流甚至对其能够产生行为指导。一篇好的新闻,应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新闻事实,一是具有真心实意的情感语言,而这种“情感”就是我们所说的“诚”的一种外化形式。 例如,有多家报纸报道了伊拉克战争中美军打死多名驻伊记者的消息,大多数报纸客观报道了伤亡人数、死亡人员及其姓名国籍等简单事实。而新华社所属《现代快报》在2003年4月10日的报道《他们在拍照时被炮火击中》一文的结尾写道:“我还能做什么呢?震惊之余,我惟有低下头默默祈祷,祈祷这样的事不再发生。”读了这一句话后,人们除了对美军伤及新闻工作者的行为有了更多的愤慨之外,还增添了对前方记者的关注和忧虑。而这正是情感因素产生的作用。 第二,从新闻传播者的职业道德来看,需要对受众“以诚相待”。我们中华民族历来重视道德。古人云: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可见“德”的重要地位。所以每个新闻工作者也应当用新闻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的新闻工作已经形成了许多优良的道德传统,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真实性原则,深入实际,尊重实践,还有反映群众的愿望和呼声等道德准则。这些道德准则必然要求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对受众“以诚相待”,这种“诚”主要表现在新闻传播本身上,而新闻语言是连接传播者和受众的纽带,自然更要以“诚”为先。 “诚”的要求虽然包含着“情感因素”,提倡新闻语言要“诚”并非是要削弱新闻的客观性。时事上,情感因素的主观性和新闻的客观性,在报道中应该统一起来。“情感”不知不觉渗入客观事实之中、流露得自然得体,便容易使受众在接受新闻信息的过程中被感染。比如记者在报道我国奥运健儿夺冠时措辞兴奋,能传递扬眉吐气之感,振奋民心;在报道贪官污吏时用语严厉,是为民代言,感化民气。“事”和“情”总是相伴而生,相易而变,受众在接受事实信息的时候也在接受情感信息。这里的关键,是这种情感是否能沿着事实“自然流露”。 新闻语言如何做到“真”与“诚”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一些媒体充斥着套话、假话、空话,令人生厌。在新闻改革浪潮冲击下,这种现象虽已大大改观,但并未销声匿迹。新世纪新闻工作者应当自觉地积极实践,想方设法使作品语言以“真”服人,以“诚”动人。 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来看,新闻语言要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努力追求与受众理解上的一致性,从而使受众能准确地接受其传递出的信息。作为大众传播的新闻媒体,面对千百万的读者、观众、听众,唯有使用深入浅出、明白易懂的语言来传播信息,才能为广大受众正确理解和接受,从而使新闻传播更好地为受众服务。有些媒体为了达到吸引受众“眼球”的目的,常常有意使用一些有歧义甚至模糊歪曲事实的语言。比如《江南时报》曾有篇题为《激情再燃———石林“偷看”女战士洗澡》的文章,一看题目吓一跳,心中真不相信自己喜爱的人物会做出这种事,一看内容,才知原是写石林被别人误会的事。显然,这个标题使用了误导受众的语言,没有反映出想要报道的真实情况,读者看后自然会产生被愚弄的感觉。 从新闻价值的角度来看,新闻语言要“精练”而“丰富”,以尽可能多的信息量消除受众认识上的不确定性。这既是新闻本身提高质量的需要,同样也是传播者职业道德的要求。所谓新闻价值,就是新闻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社会的需要。它是新闻事实对社会的作用和意义,体现着新闻本身与社会需要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我们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所不断追求的。新闻信息量是新闻价值总体水平高低的标志之一,其体现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两方面。如果一篇新闻价值很高的报道,语言冗长拖沓,显然会在行文结构和受众接受上影响原有的信息量。而语言既“精练”又“丰富”的新闻作品,往往能给受众提供尽可能大的信息量。如毛泽东同志的《我三十万大军胜利南渡长江》就是这样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 从新闻的社会功能角度来看,新闻语言要“亲切”、“动人”,努力达到与受众情感上的共鸣。这不仅是新闻实现其社会功能的需要,也是人性情感的需要。新闻的社会功能就是新闻对社会的作用,新闻的社会功能概括起来有沟通情况、提供信息、进行宣传、舆论监督和知识教育等。传播者不但要对受众明之以事,晓之以理,也要动之以情,要使传播者和受众在感情上产生共鸣,这种情感的共鸣不仅仅是感受到一种力量,更重要的是可以转化为一种动力,推动新闻传播社会功能的实现,特别是以宣传力量唤起人们行动,以情感的感化达到宣传、教育等目的。相反,如果缺乏情感与亲和力,那受众的行动力便会大打折扣。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媒介市场竞争的加剧,不少地方党报发行量呈下滑趋势。究其原因,作为主流媒体的党报在发挥指导与宣传作用的时候,缺乏情感上的共融性是其重要因素之一。增强硬新闻的可读性及亲和力,实现硬新闻语言的“软化”,应当是今后党报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李白有句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我们追求的新闻语言的最高境界也应该是自然得体。新闻语言不应追求华丽的词藻,不应刻意去摆华而不实的花架子,也不应用做作的情感去骗得受众的同情。我们倡导新闻语言朴素、实在,“有真意,去粉饰,勿卖弄”。一句话,新闻语言要“真心实意”地去面对受众。 (作者系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军事新闻传播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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