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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应承载“文化传承”重任


陈丽娟


  中央电视台2005年8月1日的《焦点访谈》以“抵制低俗在行动”为主题,重点声讨了节目主持人低俗化倾向的现象,并最终强调要“加强主持人、播音员的政治素养、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导向,把更多优秀、健康、向上的电视节目奉献给观众”。《焦点访谈》从多角度论及了主持人低俗化倾向的现象与负面影响,本文试图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探讨节目主持人肩负的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使命。

  传播学奠基人拉斯韦尔在他的《社会中传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从社会的结构与功能的构架出发,把传播纳入社会系统和社会进程中,从而总结出传播的三种功能:环境监测功能、社会协调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赖特对传播的社会功能作了补充,提出了娱乐功能,形成了传播学中经典的大众传播四功能说。其中,文化传承功能又被称作社会遗产传递功能,是指大众传播能够把文化传递给下一代,并继续教育离开了学校的成年人,促成社会成员共享同一的价值观、社会规范和社会文化遗产,从而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作为媒介传播具体形态的节目主持人自然肩负着“文化传承”的使命。然而,某些“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公众人物”———主持人的不良表现可能有辱“使命”。

主持人的低俗化现象

  2004年11月,广电总局出台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要求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应时刻保持谦虚谨慎,自觉追求德艺双馨;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自尊自爱,通过严格约束日常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媒体公信力。然而,某些主持人主观片面地迎合受众,一味追求娱乐性,甚至在节目中以挑逗性的语言、动作刺激受众的感官,不仅遗忘了自身“文化传承”的功能角色,还落入低级庸俗的窠臼。

  1、语言媚俗:语言艺术风格独具特色,是节目主持人成熟的标志。所谓节目主持人的语言风格,是节目主持人具有个性化的语言特征在表达内容和形式上的直接表现,是“文化传承”所依赖的信息符号。然而某些节目主持人不仅没有扎实的语言功底,说话错漏百出,同时对语言艺术风格的认识存在误区。例如,受众希望综艺节目主持人语言贴近生活,交流亲切;渴望应有的通俗和明快、应有的灵活和个性,但某些主持人完全不受控制,以随意性表达方式将“生活语言”直接移植于节目中,殊不知节目主持人语言的“生活化”并不等于给一切“生活语言”大开绿灯。更令人担忧的是“生活语言”表现出严重的低俗化倾向,某谈话节目中,因为男主持人左右两边各有一位女嘉宾,谈话过程中,主持人却蹦出了“好像有两个老婆在我身边”的低俗语言。某省卫视播出的一档以爱情速配为主题的娱乐节目中,当一位男嘉宾抱着女嘉宾表演一个煽情的情节时,女主持人则在一边插科打诨:“不抱白不抱,多抱一会儿吧”。此类打情骂俏的语言在各地“克隆”节目中屡见不鲜。某些节目主持人一味模仿“港味台腔”,专门以戏谑、捉弄他人的语言来博取受众的笑声……这种游走在恶意边缘的风格,不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审美观念,这只是迎合了当前社会一些畸形的价值。

  2、形象轻浮:2004年年底,广电总局铁下心要对主持人、播音员队伍整顿,要求主持人在服装上要注意,暴露的服装不能穿,不可奇装异服,发型不宜古怪夸张,这些规定使屏幕“净化”了些许,但今天打开电视仍令人有瞠目结舌之感:某些主持人造型上标新立异,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衣服穿得荒诞怪异……符合中国受众心理定势、审美意识的端庄、文雅、谦逊、稳重的主持人形象已在他们的观念中消失殆尽。

主持人低俗化现象出现的客观原因

  导致主持人低俗化现象出现,除了主持人自身综合素质不高这一根本原因之外,还有着来自外界的客观原因:

  1、“受众中心”的负效应:传播流程中,受众中心地位的凸显不能不说是传媒的进步,传受双方主从地位的大逆转使广大受众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受众中心”当然没有问题,但不分良莠地一味迎合,一方面伤害了民族文化,一方面腐蚀人心。客观而言,由于雅文化对个体素质的要求更高,因而事实上俗文化有着更为广阔的天地。因此,传媒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以满足感官刺激而设计的肤浅内容,一些主持人的言行也停留在“制造刺激、引起直接反应(哭、笑、紧张)”等低级的生物性反应层面,中国文化传统的“中和”精髓提倡情感表达的不温不火,然而“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过犹不及”的经典思想被遗忘,剩下的是滥情、煽情。

  2、“拿来主义”的负效应:媒体节目的同质化十分快速,虽然我们并不排斥“拿来主义”,对国外以及港台好的节目样式、主持风格也要学习,但不必去盲目效仿、照搬照抄。节目主持人的“中国特色”是民族特色的一种表现。然而,目前我国一些节目主持人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步入误区,学会了“港味台腔”、挖苦嘲讽、打情骂俏等。中港台两岸三地由于地域文化、政治背景、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差异,节目主持人也应该保持民族文化特色。正如《文化帝国主义》一书所言:“运用政治与经济权力,宣扬并普及外来文化的种种价值与习惯,牺牲的却是本土文化”。如果我们依然遵循“存在即合理”的原则,基本上不对某些主持人的低俗行为提出批评或质疑,甚至是跟风模仿,节目看似其乐融融,痛失的却是传统文化的优秀品质。

  3、“商业竞争”的负效应

  白热化的“商业竞争”早已渗透媒介市场,如何制造出适销对路的节目成为传媒人处心积虑的大事,因为媒介依赖广告费生存,高收视率意味着巨额的广告费,那么造成某些节目在经济和人文两个标准上有所偏废的最根本原因,不得不说是节目沦为了广告商的工具。某些节目偏重商业维度,忽略审美维度、意识形态维度。体现在主持人的传播行为上,正如前所述,片面追求收视率,以商业压制审美和文化传承功能,一味地顺从、迎合受众。

主持人难以“传承文化”的后果

  1、节目畸形化发展:主持人在节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持人的格调基本能映射出节目的定位风格,主持人若难以承载“文化传承”的作用,其节目也势必走上畸形化发展的道路。受众与传媒之间存在一个互动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传媒培养了观众的兴趣、文化消费品味。传媒一味迁就受众的结果,一方面使节目畸形化发展,另一方面只会降低受众的欣赏能力。某些主持人片面追求收视率,一味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以弱智化的言行满足受众的感官需求和暂时的情感欲望,使传播的文化传承、人文教化的功能沦落为惟一功能,即娱乐功能,这显然是违背历史发展潮流的。

  2、青少年价值取向的扭曲:大众传媒把文化传递给下一代,不断教育青少年共享同一的价值观、社会规范和社会文化遗产。美国新闻记者凯特·穆蒂在《依靠电视成长》一书的开篇论述了电视这一大众传播的作用:“电视培养是现代新人类的重要条件。”对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的未成年人而言,电视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方式,更重要的是他们认知社会的途径。在快节奏的社会生活方式、残酷的社会竞争中,青少年背负着甚至超过成年人的压力,加之抵抗力、自制力弱,受某些不健康、低俗传媒现象的感官刺激,过早置身于纷繁复杂的成人世界,心灵会变得复杂,行为变得粗俗,享乐主义盛行,及时行乐思想严重,谈不上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青少年价值观的扭曲是民族与社会的悲哀,是传媒人的失职与失败。

  3、民族文化内涵的消解:对于某些节目而言,嘻哈打闹的虚浮表面下掩盖不住的是深层文化内涵的严重缺失。中国传媒自然应承担起传承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重任,这种重任要求每一位传媒人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传媒人这一责任感、使命感在和平年代的体现需要润物细无声地渗透入传播的每一细节。然而,某些主持人却用媚俗的语言、轻浮的形象堂而皇之地刺激着受众的感官;某些赤裸裸的情感表达方式、夸张离奇的表现手段实在离中和、含蓄、内敛、稳定、谦逊的传统文化相去甚远,自以为仅仅是个性化审美情趣、审美判断的体现,殊不知作为有着广泛社会影响的主持人,自己低俗化的倾向在无意识状态下潜移默化地消解着民族文化的内涵。有人说,某些主持人的表现是后现代文化中“怎么都行”的“认识论的无政府主义”的具体体现,是信息时代所造成的各种知识形态、文化形态交杂运用的多姿图景,正是这种五色拼盘争取了收视率,但老子“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使人口爽”的古话告诫我们,“五色”文化令人看不清东西,令人遗忘民族文化,使得民族价值体系在嘻哈打闹的虚浮表象下逐渐崩溃、消解。传媒人只有立足于传统的文化土壤,充分反映传统文化的价值,才能将现实与历史进行有机地连接,才能真正地走向世界。

主持人如何“传承文化”

  1、意识到位:以工业文明为核心的现代化产生于西方,因此西方文化是强势文化,正随现代化潮流向其他文化大势进攻,全球化的背景更加剧了这一态势。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的中华民族,不能在文化方面丢了自己的根。认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是传媒人不可推卸的重任,同时也能使人产生一种历史感,一种文化意识和民族精神。作为主持人,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同自己所肩负“文化传承”的重任,在实践中才会努力地提高自身修养,有意识地改正言行举止中低俗化的现象,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代代相传。

  2、增强修养:“修养”即功底,对于主持人而言,是内化为潜质、外化为能力的一种综合评价,除了主持人的业务素质外,还包括道德修养、文化修养、美学修养等,而道德修养、文化修养、美学修养的增强以及高尚人格的培养,需要漫长、细致的精神渗透和文化浸润。主持人能驾驭好节目和张扬自我个性的内在原因就是对传统文化有着透彻的理解。被誉为“国嘴”的美国著名节目主持人沃尔特·克朗凯特曾说:“自从我从事这项工作以来,我就开始研究美国政治、历史。”作为一位主持人,展示的不仅是自己的外在美,还应该有自己的文化、修养、品格等内在美,而这种美需要长期的生活磨炼和文化修炼。

  3、不懈传承:主持的过程可以说是一个结构化演绎事实的过程,其目的不仅仅在于通过事实的揭示来提炼意义,更重要的目的是民族文化传承。主持人要创新,要有突破,要有鲜明的个性,但始终要强化民族文化这一根本,要以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为己任。主持人要处理好受众中心与传媒引导的关系,处理好商业利益与社会效应的关系,不懈努力地提高节目的文化含量,少一些庸俗、媚俗,多一些健康、益智、怡情元素。施拉姆在《传播学概论》中说“一个人用整个身体进行传播,并且动用全部力量来解释收到的信息”,作为一个主持人,只有用整个身体、用全部力量来传承悠久的民族文化,才会有吸引受众的永恒魅力。

  (作者系中南民族大学文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