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 郭天一
新闻传媒关系到公众生活,从事传媒工作的新闻工作者因而也受到公众的关注。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如何,关系到媒体的形象,关系到媒体的公信力。广大新闻工作者应当更自觉地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人格,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纪律严明,以自己高尚的道德操守、良好的职业形象,为党的新闻事业增光添彩。 一 近期新闻界发生的几件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公众对记者的职业良知、职业道德的讨论。 一位在沈阳打工的姑娘,在与男友到街心公园散步时,看到两伙青少年在群殴,有四五个人手持砍刀、棍棒在围殴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浑身是血的男孩眼看就会被打死。公园里有上百人看着,无一人出面制止或报警。只有那位姑娘大喝:“别打了,我要打110报警了!”结果那人冲过来砍折了姑娘的手腕。事情发生后,当地有的媒体不是报道姑娘见义勇为的举动,而是纠缠着她,问她后悔不后悔,还在讨论值不值,甚至说那姑娘不懂得自保,给自己、家人和社会带来了麻烦。 另一件事是,不久前,数家新闻网站转载了一组发生在厦门的新闻照片。这组照片记录了5月9日下午,一名骑车人冒雨经过福建厦门市厦禾路与凤屿路交叉路段时,因自行车前轮突然陷入一水坑,身体失去平衡摔倒的全过程。当日下午,一场暴风雨袭击厦门,市区道路上多处积水,一名记者在暗处蹲守一个多小时,终于拍到了一个骑车人碰到路上的水坑而摔倒的“精彩”镜头。 这些事件,都在拷问记者和媒体的职业良知和媒体的公德心。记者和媒体是应该讴歌先进、揭露丑恶,引导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还是为一时的经济利益,为捕捉新闻而伤害无辜?是应该坚守自己的社会责任、道德责任,还是为了提高收视率而失去诚信,不顾别人痛苦而追逐所谓“新闻看点”?是以弘扬社会正义为己任,传播先进思想文化,还是以娱乐心态、看客心态不断制造新闻文化垃圾? 西方媒体中也曾出现过类似的事情。多年前,美国《俄勒冈报》的一名记者在驱车经过一座大桥时,目睹了一对夫妇扭斗,以及随后丈夫跳河自杀的全过程。他没有去救人,而是用相机拍下了5张照片。后来这些照片在《俄勒冈报》刊登并被一家电讯社转发给全国多家报纸。西方媒体和新闻记者有他们所谓“客观记录”的价值观,即使如此,这一事件也受到公众的谴责。拍摄一只秃鹫等待吃掉一个垂死小女孩的《饥饿的小女孩》的记者凯文·卡特,在1994年还因此获得了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因为无法承担社会舆论的指责而选择自杀。 随着媒体和信息传播的快速发展,社会对记者、媒体的关注程度也在提高,人们不仅关注新闻本身的传播,还关注传播新闻的媒体,关注传播新闻的人。我们的社会对记者们寄予的希望比任何国家都大,因而记者的形象、记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就成为社会瞩目的事情。新闻工作者应该什么样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底线,在职业活动中是从良好的愿望出发,正直的、善良的,有利于和谐社会创建的态度,还是从猎奇的眼光出发,狭隘的、自私的态度,由此也决定了报道什么和怎么报道。这一点,关乎整个新闻从业人员的形象,关乎媒体的公众形象。一旦是以后者的态度出现,必然败坏媒体和新闻记者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失去媒体的公信力,也就失去了生存的根基,不仅新闻传播业界自身受到损害,也将给社会道德造成混乱。 二 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忠于党和人民、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其内涵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这三个“服务”不是抽象的,而是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报道中。 对于前述“守株待兔”拍摄骑车人摔跤的事件,很多人异口同声地说到职业道德问题,好像记者是在遵守职业道德中与社会公德发生了冲突。事实上,我们只要看到新闻职业道德要求就会明白,记者的行为,充其量只是职业行为,而他个人的行为,恰恰是违背了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骑车人在记者眼中只不过是一个活道具而已,只不过是为了“引起公众的阅读欲”,那么,此次职业行为的意义何在?不顾他人安危拍下的照片不违背人文关怀的初衷吗?三个“服务”又体现在何处?如果说,记者是抓拍了这一新闻事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从而解决了问题,我们说他是尽到了记者的职责,然而,明知事故要发生而为了新闻等到事故的发生,无异于故意伤害,还哪里谈得上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新闻工作的特点使一些涉“媒”未深的记者产生一种“无冕之王”的错觉,似乎无论什么性质的新闻报道都掌握在记者手中,这支笔无事不能写,无事不敢碰,记者爱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这种看法是幼稚的。有些记者觉得记者职业“天马行空,独往独来”,那就更是大错特错了。记者首先是人民记者,记者是人民当中的一员,而且是普通的一员,除了他们所应该尽到的社会职责以外,他们不具有任何特权。新闻工作很重要,但它只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一个部分,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不能想报道什么就报道什么,想怎样报道就怎样报道。 新闻工作所具有的较大社会影响力,决定了新闻工作者必须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传播一条不负责任的马路新闻可能导致社会恐慌,发表一条严重失实的新闻报道会给当事人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因而,无论大报小报都应该对自己发表的每一篇报道和文章负责。个人对某一新闻有这样那样的看法是可以的,但文章一经发表就会成为一种导向性的舆论,作者和媒体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虽说观点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正确,但这不意味着媒体是自由的论坛,可以妄言、狂言、戏言。对见义勇为的义举,不但不从弘扬社会正义的角度进行宣扬,反而发表不负责任的以己度人的言论,不仅令人反感,更重要的是,也将影响人们的社会道德价值判断。 人有人品,报有报格。新闻媒体要在社会上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就必须讲究自己的格调和品味,也就是说,要体现媒体的思想水准、科学水准和艺术水准。新闻报道要蕴涵教育价值、知识价值、审美价值和健康的娱乐价值。一个有责任感的新闻工作者不仅应该懂得写什么、发什么、说什么,更应该充分考虑报道和文章对社会生活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世纪新阶段的政治目标之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因此,新闻工作要坚持“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民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有利于人民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对于我国的新闻工作者来说,这既是一个很高的要求,也是一个起码的要求。 三 党的新闻工作从来就是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毛泽东同志曾经讲过,党的新闻工作者,要既当记者,又做工作。他在1925年12月5日《政治周报》发刊理由中写道,办报的目的是“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1948年4月2日在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谈话中说:“报纸的作用和力量,就在它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 新闻工作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群众工作。党的新闻工作者肩负着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反映民众的呼声的职责和使命,既要传播新闻,又要做好群众工作。这是我们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前不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神州夜航”女主持人向菲接到一名在逃犯人的短信,靠着难能可贵的良知、责任、果敢和艺术,说服、感化了通缉犯。潜逃11年之久的逃犯终于从广东佛山来到北京选择了投案自首。这位女主持人就是在做工作,而不是当看客,更没有把获得的线索当成炒作的“爆料”。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外大型传媒集团凭借其资金优势、网络优势和新闻资源优势,或明或暗地要与我国争夺国内新闻市场。同时,西方文化对我国新闻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和心理都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比如,有人就认为,传媒是“社会公器”,记者担负的是“观察者”、“监测者”的任务,就是完全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冷静、客观地描述事实。因此,记者等候拍摄骑车人摔跤,说明那位记者“很敏锐、很尽责”。又如,有的人始终不舍“无冕之王”情结,打着“新闻自由”的幌子,爆人隐私和猎奇,无视新闻道德和纪律,不分青红皂白,为谋求个人名利而不顾社会效果。 面对国内社会转型和国际传播环境,一方面,我们要有紧迫感,要尽快掌握新闻传播的新技术、新手段,学会新闻竞争的新方式、新规则,锻炼和提高自己与西方强势传媒竞争的能力。同时,加强思想和道德修养,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和道德观涵养自己,自觉抵制西方文化,特别是西方新闻价值观的侵蚀,要始终坚持新闻事业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方向,决不能在激烈的全球新闻传播竞争中乱了方寸,迷失了方向,丢弃了自己安身立命的好传统。 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大潮在冲击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同样波及到媒体行业。毛泽东在1957年3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报纸每天都在教育人民。我们的文学艺术家,我们的科学技术人员,我们的教授、教员,都在教人民,教学生。因为他们是教育者,是当先生的,他们就有一个先受教育的任务。在这个社会制度大变动的时期,尤其要先受教育。”这一指示至今仍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要通过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使各级新闻单位和广大新闻工作者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新闻工作方针原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新闻工作者要认真遵守新闻宣传纪律,严格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宣传纪律和职业道德都是保证新闻工作者正确履行职责的外部规范,要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还需要新闻工作者把它们转化为自己的内心信念,转化为道德自律。因此,要注重通过外在的教育,把事业道德内化为每个个体的自觉行为,严防以利己主义为核心的资产阶级价值观的冲击与侵蚀,加强职业道德的自律,内化职业角色,提高自己在善恶之间、正负价值之间的辨别能力和取舍能力,从而使每一个新闻工作者能够在从业的过程中自觉担当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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