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解放军报刊登了一篇东海舰队某支队海上合成训练的消息。两天后,总部有关部门打电话来,说这条消息发得好。
———原来,有关国家当时正在钓鱼岛上搞名堂,港台媒体反应强烈,此时中国外交部尚未发表任何声明。作为军委机关报的解放军报刊发这篇消息,恰好配合了形势需要———“中国军方态度鲜明……表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有关编辑则表示,编发此稿时“就没想到这个问题。”(参见任燕军《军事宣传要做到既不泄密又有可读性》,《军事记者》2005年第1期)
无独有偶,2000年岁末,法国巴黎一出正在上演的话剧经媒体广泛报道后,遭到海外华人强烈抗议,认为题目《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侮辱了华人。作者最终作了让步,题目改为《去他的戒律》。
———令许多中国人没想到的是,媒体记者和小说原作者佛·齐博表示,使用这个题目是“出于幽默而并无恶意”。他们了解中国人这段痛苦的历史,认为这不是中国人的耻辱,而是法国、英国、德国的耻辱。(参见张威《文化误读与比较新闻学》,《国际新闻界》2001年第2期)
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任何作品一经面世,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受众在阅读、收听、观看等任何形式的接受过程中,完全可以“融入”自己的经验感悟、价值判断、审美趣味等主体性因素。新闻作品与受众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是如此,一方面作品能以其特有的思想、知识、信息或者形式,影响或改变着受众;另一方面受众也能以自身特有的审美—文化—心理结构,对作品进行二度创造。所谓误读,就建立在作品与受众之间这种相互影响、相互改造的矛盾关系之中。
问题的提出:何谓新闻误读
误读(Misunderstand),实际上是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认知现象,表现为对事物有意或无意的错误理解和评估偏差。
1、由来已久的误读现象
《吕氏春秋·察传》中曾经讲过3个有趣的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鲁哀公问孔子为什么乐官夔只有一只脚。孔子解释说,夔担任乐官后正六律而和五声,天下叹服,于是舜说:“夔一足。”这句话是讲像夔这样的人才一个足矣,并不是说此人只有一只脚。
第二个故事:宋国有个姓丁的说:“吾穿井得一人。”皇帝派人来打听稀奇,这位姓丁的解释,我家打了口井,从此不再到外面挑水了,等于节省了一个人的劳力,并不是说从井里挖出一个人来。
第三个故事:孔子的弟子听见一个读《史记》的人说:“晋师三豕涉河”(可直译为晋国军队的三头猪过河),立即加以纠正,应是“晋师已亥涉河”(晋国军队在“已亥”这个时间过河)。原来,“三”是“已”的误写,“豕”是“亥”的误写。
到了现代,此类故事并不少见。比如,在上个世纪30年代初关于翻译标准“信”与“达”的辩论中,鲁迅先生曾作诗一首:“可怜织女星,化为马郎妇。乌鹊疑不来,迢迢牛奶路。”其意就是讽喻赵景深教授由于误读而将天空中一道“白色的光带”(“Milky Way”)直接译成了“牛奶路”。正是由于这条本该译作“银河”的“牛奶路”,弄得赵老爷子不尴不尬,一下子没了底气。
可见,误读现象由来已久。从古至今,不论生活还是文学,也不管宫廷还是市井,误读时有发生,本来就不足为怪。
2、新闻误读的基本形态
新闻误读,实际上就是错误理解和评估偏差进入了新闻接受过程,从而使新闻接受发生了根本质变。这种质变存在着三种基本形态,每一种形态又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
内涵式误读,可分为正向误读和反向误读。通俗地讲,正向误读就是对作品的“拔高”阅读,也可以说受众遵从作者但又超越了作者。以最近几年为例,为什么一些学术骗子被当成学界精英?个别贪官污吏案发前竟成了廉政典型?除新闻媒体在宣传对象的选择、考察、认定、定位过程中存在失误之外,读者根据作品而有意无意进行的“拔高”阅读,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反向误读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它采取与作者截然相反的思维路线,专门寻找作品的“反意”来阅读。改革开放初年,反向误读可谓屡见不鲜:报纸上说今年白菜大丰收,市民们却纷纷到市场上抢购大白菜;广播上说菜籽产量增长,菜油不可能脱销,粮店前买油的队伍反而越来越长;电视上播出某城市治安工作做得好,外地人却提心吊胆,尽量避免光临此地。
外延式误读,可分为外扩误读和内缩误读。最高人民法院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许多媒体曾作出“贩卖盗版盘逾5000张者可被判3至7年徒刑”的解读。这实际上就是有关媒体的一次集体误读。司法解释的原文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属《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复制发行”与“贩卖”系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一个是侵犯著作权,一个是销售侵权产品,两个概念混淆直接导致量刑适用范围的扩大。这种扩大新闻本体范围的误读,就是外扩误读。不言而喻,那种使新闻本体范围缩小的误读,就是内缩误读。
复合式误读,可分为整体误读和局部误读。倘若在同一接受过程既存在内涵式误读又存在外延式误读,这种误读就是复合式误读。伊拉克战争中,设在卡塔尔被我们称为“半岛”的阿拉伯语电视台,因经常播发美国媒体没有获得、不利于美国的新闻而出了名,我国受众也因此对这个电视台赞赏有加。有关学者认为,其中误读多多:自由岛卫星电视台被误译为半岛电视台,步步为营被说成一夜成名,“亲美”立场被说成“反美”英雄,以“新闻就是冲突、争议和斗争”为圭臬被视为追求客观、准确,经济上入不敷出却被想当然地描述为“经营成功”。(李仕权《被误读的半岛电视台———还原“半岛卫视”的本来面目》,见武汉大学《新闻传播评论2003年卷》,2004年10月出版。)可以说,以上几个层面构成了对半岛电视台的整体误读,其中每个层面又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局部误读。
3、误读的新闻更容易扩大传播空间
江苏扬州市辖下的县级城市江都市,通过严格考试选拔市政府一把手———市长。这则新闻经新华社报道后,老百姓着实激动了一阵子,没想到舆论却泼来一片冷水。有关评论者一个关键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第8条和第10条规定,只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任命或罢免同级人民政府的正职领导。殊不知,江都市准备试行的考试是安排在报请人民代表大会任命之前。可见,舆论误读了人家的改革举措和创新精神。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则新闻之所以广泛传播,似乎也得益于这种误读。
误读的新闻为什么更容易传播?首先,误读之所以发生,说明新闻本身就具有比较引人关注的价值,其信息新颖性比较突出。其次,误读后的新闻由于信息量或“增”或“减”,持续引起了广泛关注与人际转传,甚至导致后续媒介的不断转载和炒作。再次,典型的误读会被作为经典案例,在新闻学或传播学理论中加以重复,从而形成事实上的再传播。
另一种思考:新闻误读能否避免
新闻误读就像瞎子摸象:摸到耳朵的说是片子,摸到大腿的说是柱子,摸到躯体的说是一堵墙……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新闻误读之所以无法避免,不仅在于作品本身,还在于作者的“成全”和受众的参与。
1、作品的不确定因素创造了误读空间
哪怕看起来一句明白无误的话,也会留有许多“空白点”。以新华社曾经播发过的“赫鲁晓夫死了”、“蒋介石死了”两条消息为例,当事人怎么死的?为什么死了?在哪里死的?死前有何遗言?他的死给世界带来什么影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不确定因素都是空白点,任何一种“填充”方式都可以导致误读产生。
一句话尚且如此,一篇作品更会留有许多空白。接受美学称作品为“召唤结构”,道理就在这里。新闻作品“召唤结构”的形成,在于事实本原与作品符号之间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不论文字、声音还是图片、图像,作为符号都是抽象的、有限的,而事实本身却是具体的、无限的。因此,本原的新闻事实、记者头脑中的新闻事实、新闻作品中的新闻事实之间,尽管有前后制约、逐级传承的对应关系,却是性质迥然有别的事物,分属于实体、意识、符号三种不同范畴。
从发生学来看,受众对新闻作品的接受过程与作者的创作过程正好相反。如果说创作是实体—意识—符号的提炼和升华,接受则是符号—意识—实体的沉淀和回溯。由于符号本身的种种局限,这种沉淀和回溯根本不可能是绝对还原和原样复制。误读空间就在这种“差异”和“变数”中间,并且始终存在着无限可能。
2、作者从某种程度上“成全”了误读
一个常驻西藏地区的军事记者,其新闻作品很容易自成风格,并在读者中形成广泛影响。如果出于某种原因,这位记者写出一篇地点概念模糊的地方新闻,只要其他新闻要素没有明显区别于西藏之处,那么受众自然而然地会以为这篇新闻还是发生在西藏,甚至与驻西藏部队有关。这就是在新闻接受中,由于作者原因而对新闻造成的误读。其实,作者对误读的“成全”不仅仅表现在题材上,还表现在其语言、结构等一切与作品外在形式有关的因素上。
除了这些因素之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作者充满感情色彩的描述以及那些表达个人意见的议论,往往影响和改变受众的客观接受,从而导致对新闻作品作出正向或反向、外扩或内缩、整体或局部的误读。比如,凡是记者赞同的声音,前面就冠之以诸如教授、博士、独立媒体等受人尊重的头衔,以显示其言论的客观性、合法性,反之,则有不恭的称谓,其目的都是在争取赢得公众同情或支持。不管受众买不买账,不论受众最终朝哪个方向理解,这样一个事实的确不应该忽略:与客观、准确相背道而驰的新闻误读,作者本身也是一条重要原因。
3、受众的参与最终让误读由可能变为现实
西方人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鲁迅先生说:“一本《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对于受众来说,新闻接受同样面临如此境遇,同一篇新闻作品,不同受众会有不同的理解,各种误读就存在于这些不同理解之中。
一般说来,受众获得新闻往往是一种偶然的和突发的行为,但最终是根据自己的选择决定关注什么样的新闻报道。在这个选择过程中,由于宗教、文化、民族、国籍、年龄、性别等种种差异,同一条新闻常常会面临不同结局———其中,有接近客观真相的接受,也有偏离真相的误读。比如,一则反映某地卫生条件差的中国新闻,倘若写到“苍蝇满天飞”,澳大利亚人就会理解成美丽、干净、可爱。道理很简单,在澳大利亚苍蝇多以森林为家,以植物汁液为食,不带任何病毒及病菌,而且躯体翅膀形态柔美,人们习惯上视苍蝇为宠物。可以说,在新闻接受过程中,受众主体性因素的综合参与,最终导致误读由可能变为现实。
一个基本结论:媒体责任的回归
既然误读不可避免,索性听之任之、悉听尊便?任何有责任感的媒体都不会作如此选择。实践证明,要想更好地实现传播意图,促进传播效益提高,就必须尽量减少“无意识误读”,切实防止和避免“消极误读”,并且允许和宽容“积极误读”。
具体地讲,就是要在新闻实践中履行好媒体自身的职责,不断促进向新闻、事实、本原3个层次的回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3个层次的回归也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必然要求和自然延伸。对军事新闻媒体而言,能不能做到“三贴近”,进而实现“3个回归”,也有许多内容可作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1、媒体向新闻回归
媒体向新闻回归,既体现在新闻选择的平衡性上,也体现在新闻表述的客观性上。如果说新闻就是一块水晶,那么不同媒体的报道就像切割并打磨出的不同侧面。真正高明的媒体和作者会尽量呈现出这个“球形”原状,并且试图不让新闻的“光线”改变这块水晶的颜色。
也就是说,媒体有关某一新闻的报道安排越平衡,事实“全貌”就越容易呈现;一篇新闻报道表述越客观,作品中“不确定因素”越容易消除。做到做好这两点,就能极大地缩减受众的误读空间。一个媒体的公信力往往就建立在这种对客观真相的不懈追求中,媒体也常常在这个追求过程中培育出相对固定的受众群———作品与受众的矛盾降低到最低点,而一致性达到最大。一旦发生重大新闻或者受众有特别感兴趣的新闻,他们总习惯看看这个媒体究竟是怎么说的。
信息时代的军事新闻媒体,向新闻回归则意味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当今社会军事与政治、经济等领域关联程度更高,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更大,而普通受众对军事现象往往难以看懂看清,各种误读比较容易发生;另一方面军事新闻宣传受各种限制较多,以保密要求为例,军事新闻在很多时候不得不采用含混模糊的表述方式,无形中反而使误读空间扩大。如何解决好这一矛盾,的确是一个有意义的话题。
2、新闻向事实回归
当前,在各类媒体中观点新闻、话题新闻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与以往新闻表达方式的单调、新闻体裁选择的狭窄相比,这既是一种必然也是一种进步。曾获1986年普利策社论写作奖的杰克·富勒甚至认为:“至关重要的是,一家报纸必须有一种个性,一种精神,一种情感和一种声音……”(《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展江译,新华出版社1999年12月第一版,第105页)美国《纽约时报》之所以被喻为“丧礼主持人”,就在于它借助“掷地有声的评论”,使那些违背良俗、触犯众怒的达官贵人“身败名裂”,从而赢得并深刻影响了美国文化界精英。
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观点新闻也好,话题新闻也罢,都存在一个明显不足即以观点代替事实、用评论代替新闻。要改变这一倾向,必须千方百计减少作者的主体性因素,不断促成新闻向事实的回归。新闻向事实的回归,必然沿着两个方向展开:一是提高媒体快速反应能力,分秒必争抢新闻———最大限度地消除新闻与受众的时间距离,在“即时性”中促成作品与受众的“对接”;二是增强媒体深度开掘能力,左右逢源挖新闻———最大限度地消除新闻与受众的空间距离,在“贴近性”中促成作品与受众的“融合”。在这一“抢”一“挖”中,新闻事实的全部动态走向和所有细枝末节都会呈现在受众面前,从而使受众知情权得到充分满足。
军事新闻向事实回归同样没有捷径可走,只能在“抢”和“挖”上下一番苦功夫。比如,对中国新军事变革,海外研究机构与媒体至少存在着“编制美国化”、“中美军力差距20年”和“调整对台战略”三种误读。消除这些误读,既需要大量新鲜的军事新闻快报,也离不开厚重的深度军事新闻作为支撑。
对军事新闻来说,向事实回归还有一个必须面临的问题,那就是需要调整好“对内”与“对外”两个视角。对内,不管面向军内受众还是面向军外受众,当然要以鼓劲为主;对外,不管面向友好受众、中性受众还是面向敌对受众,均不宜彰显武力。这两个视角的统一是军事新闻媒体所必须恪守和遵循的,它最终决定了新闻事实怎样表述,表述到什么程度,以及把握什么样的分寸。
3、事实向本原回归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师黄佶提出了一个比“新闻”更新的概念———“现闻”。(《聚播,现闻,自传播和全传播———对传播行为发展情况的概括和研究》,原载《传播学研究集刊》第一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0月第一版。)所谓现闻,就是兼有“实时”和“交互”双重性质,不仅受众和传播者之间,而且受众个体之间也存在大规模交互活动的传播行为。伊拉克战争被称为“电视直播的战争”,实际上就是一个典型的“现闻”个案。
可以说,“现闻”作为事实向本原的回归,它的出现是一种历史必然。以播放纯新闻为旨归的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早在1979年办台之初就明确提出:“即使在世界末日,也要在现场报道世界毁灭的最后一刻。”(参见曾文经编著《传媒的魔力》,时事出版社2001年5月第一版,第199页。)本来,它1980年开播之初收视率还不到CBS、NBC、ABC三大电视台的1/10。而在海湾战争中收视率却猛然飙升,以致于其他电视台所能够做的惟一事情就是“收看CNN”。如今,像香港凤凰卫视等国际著名媒体,以各具特色的新闻实践对“现闻”理念作出了更加生动的诠释。
在“现闻”状态,作品与受众之间的矛盾关系,开始走向两个极端:要么矛盾完全消失———受众“直接”走进作品,视觉、听觉、触觉等各种感觉器官与新闻“同步”行进,似乎自己就是媒体、就是记者,自己就是新闻事件的直接“目击者”,甚至“参与者”;要么矛盾完全不可调和———受众因为不赞成媒体或记者的对该新闻的选择或关注,干脆中断了接受。前一种情况,误读值可以向“零”逼近;后一种情况,误读值可以变成“无穷大”。
客观地讲,“现闻”可以真实地反映新闻事件,传播者和受众之间、受众和受众之间可以充分互动,从而大大丰富了传播过程本身。但是,“现闻”传播也很可能产生有害信息或离题信息,这对媒体和传播者本身的要求更高了而不是更低了。对军事新闻来说,如果交战双方出于军事意图而大打新闻舆论战,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运用“现闻”形式而有意制造误读———这实际又是由本文引出的另一个相关话题了。
(作者系解放军报政工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