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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稿”评析(四)




    原文:4月的一天,官兵聚集在连队荣誉室里,听指导员讲授“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教育专题课。
上课开始后,指导员先向大家提出一个问题:“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什么?”
    指导员的话音刚落,大家便七嘴八舌地说开了。有的说,我们首先要加大新式武器装备的研制,现在一些发达国家的武器装备更新很快,我们只有拥有大量的新式武器装备,才能打赢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有的说,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不是武器,所以我们首先要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做到人与武器的最佳结合,我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大家争论不休,最后把目光投向指导员,希望能从他那儿得到“标准答案”。
    指导员说道:“刚才大家讲的,都是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中要做的。但我认为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与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相适应的思想观念。”
    听了指导员的话,新兵小王一脸疑惑地问:“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与思想观念有什么关系呢?”
    “谁能解答这个问题?”指导员笑着问大家。
    大学生士兵小张站起来说:“无论是一个民族还是一个人,如果不能与时俱进更新思想观念,就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就要落后。比如说,清王朝刚建立时,统治者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放弃落后的做法,学习汉族的先进知识,使国家变得强大,但后来他们墨守成规,固步自封,使国家发展逐渐落后。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军事变革风起云涌。因此,我们只有树立起与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才能完成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小张的发言赢得大家一片掌声。

    评析:一个指导员给连队讲授“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投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专题教育课,其难度应该说比较大。不过,我这里不想去评说这件事,也不想去谈论原稿写得好还是写得不好,而我要“品味”的是文内大学生士兵小张发言中的一段话:“比如说,清王朝刚建立时,统治者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放弃落后的做法,学习汉族的先进知识,使国家变得强大,但后来他们墨守成规,固步自封,使国家发展逐渐落后。”下个结论吧,小张的发言,没有回答好新兵小王提出的“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与思想观念有什么关系”这一问题,清王朝“兴衰”历史之说,更有点叫人摇头。我们知道,清王朝是我国满族所建立起的一个封建王朝,也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1911年,被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建立、发展、衰败、灭亡,用高度概括的话讲,应该是这么一个“大路子”:建立、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统治者顺应民心,建立的制度、推行的政策,乃至其整个国家上层建筑,不是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而是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相反,清王朝衰败、灭亡的根本原因,恰恰是其违背了历史发展规律和民心,后来的制度、政策,直到国家整个上层建筑,不再促进生产力发展了,而是成了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大路子”是我们对清王朝,也是对中国历史上其他所有旧王朝“历史”的根本看法,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说清王朝和其他旧王朝时,都不能离开这个“谱”。小张发言中“比如”之说离开了这个“谱”,所以错说了历史,令人遗憾。现在,根据“大路子”,我们对小张的原话拟修改为:“比如说,清王朝刚建立时,统治者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放弃落后的做法,学习汉族的先进知识,这是使国家变得强大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后来国家逐渐落后,一个重要原因,是统治者墨守成规,固步自封。”这个修改,我觉得还是得体的。自然,更好的修改还会有,但大可不必再纠缠这一点了,而到此这件事已足以能够使我们就此提醒广大作者:写稿时,写新闻报道稿件也罢,写言论稿件也罢,其中不免时不时地要使用一些有关方面的知识,包括历史知识和对历史的评说等等,这时一定要核准订正,特别是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核准订正,确保把“正确”呈现给读者。使用种种知识,无论出自谁人之口,到了你的笔下,你都必须把关。谁说错了都无妨,你把错误写到你的稿件中,就是你的错,是你对媒体、对读者不负责任。要打板子就首先肯定会打在你身上。一定要丰富各方面的知识,这更是题中应有之义。

    原文:今年初,身高1.94米的上等兵小杨从外单位调到了某部。大个子调来后,各项工作响当当。然而,麻烦也随之而来,因为普通的床铺容不下他,身高特殊的他每次睡觉只能缩成一团还露头露脚的,一觉醒来常常腰酸背疼。在一次查铺中,部队领导发现,小杨的一双大脚露在床尾外面冻得通红。大山的雾重天寒,战士的冷暖牵着部队领导的心。第二天,部队领导在办公会上提出,让职能部门为小杨定做一张加长床。此事一提出,有人和盘托出了疑虑:“内务设置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另外摆张特殊的床势必影响整齐美观,会不会违反条令要求?”“一般的床也能凑和,为了个别人搞特殊有没有必要?”大家七嘴八舌议论开来。
    听了大家的议论,部队领导语重心长地说:“战士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只要符合条令和规章制度,只要战士们高兴和满意,就应尽力去办,而不能被形式主义所累,盲目追求一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大家很快形成共识,没多久,一张特制的大床搬进了战士宿舍,大家拍着手高兴地打趣地说:“‘大个子’不再当‘团长’了!”有关部门还为小杨定做了加长的床褥和草席,军需库房没有小杨合身的衣服、鞋子,有关部门又及时与上级联系,为他领回了合身的衣服。
前不久,小杨的父母到部队驻地出差,顺便来看看儿子,看到那张超长的床铺时,眼睛湿润了,他们紧紧地握着领导的手激动地说:“没想到你们想得比我们父母还周到,小杨在这里当兵,我们放心。”
    评析:(一)原稿中不该有“七嘴八舌”的议论。
    一个身高1.94米的战士,睡在一张普通床上,要么弓腰猫一夜,全身不自在,睡等于没睡;要么一双大脚全露在床外,往往被冻得通红。领导发现问题,决定让职能部门给小杨定做一张加长床。以人为本,关心爱护战士的健康就是关心爱护部队战斗力,做床的决定,显然正体现了这一精神。退一步,不从讲“讲政治”的高度来看问题,只要有一点怜悯之心,该部所有的官兵恐怕都会举双手赞成办这件事。但是,出人意料的是,作者笔锋一转,和盘托出了“七嘴八舌”的议论:宿舍摆一张特殊的床势必影响(室内)整齐美观;一般的床也能凑和;为个别人搞特殊有没有必要。说实在的,我是忍着气读完这三句话的。它格调太低了,低得令人无法理解———这个单位还有这样冷心肠不讲理的人。明明大个子兵被普通床“折腾”得那难受的样子能看得到也能想得到,还以影响“美观”、反对搞特殊来设障阻拦换床。我怀疑实际中没有这种现象,即使有,那也是个别,属非正常议论,稿件中不应把这些话写进去。
    给一个大个子战士做一张合体的床,其实是一件小事,作者“和盘”托出几句“七嘴八舌”到底用意何在?说穿了,无非是想以此来“烘托”领导的关心———你看,做一件好事多么不容易,有那么多的“七嘴八舌”议论、疑虑,领导对之语重心长地做工作……错了!读者不认这个,相反会说你在“做秀”,无病呻吟。因为客观上做床这件事不大,且原因再充分不过了,还絮叨什么!否则,就是节外生枝。现在,有一种现象,很多作者,稿件中只要写党委、领导为官兵办好事,不管其大小,必写不同认识、反面意见。紧接着写党委、领导如何艰苦、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后统一了认识,以此来丰富稿件的内容。我说,像制定训练方案、安排重要工作、研究干部提升等,事情本身重要、复杂,有不同意见难免,统一认识有难度。如此这般,写不同认识和意见,写党委和领导如何做思想工作,甚至组织大家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最终达到了统一、一致,这有意义。舍此不写,就把事情简单化了,就可能失去了报道的价值。但像上述做一张合体的床的事,也要花不少笔墨在稿件中写进不同意见、然后再写进纠正不正确的认识等等,真是思路失当,浪费感情。做床的事,要写出点精彩来,你应该把功夫下在写人家怎么认真负责地做、领导怎么认真负责地检查把关之上。原稿中不应该设置“七嘴八舌”议论的情节。
    (二)原稿中不该在“举证”时以虚对虚。
    作者写道:此事一提出,有人和盘托出了疑虑:“内务设置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会不会违反内务条令的要求?”既然想投“反对票”,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条令是怎么要求的,应当具体地说出来,虚不拉叽地撂那么几句,令人难受。要知道,涉及到规定、条令,这便是“举证”。“举证”就必须严肃。
    在听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后,领导语重心长地说:“战士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只要符合条令和规章制度,……就应尽力去办,而不能被形式主义所累,盲目追求一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咋个说哩!应当加一个“更”字,就是领导的这段“语重心长”更是“举证”不实,更是虚得厉害,不知所云。特制一张加长床,到底违反还是不违反、符合还是不符合规定和条令,把规定和条令搬出来不就行了嘛!
    不得已,我查了一下内务条令,其中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连队内务设置应当利于战备,方便生活,因地制宜。看!看!看!内务条令讲得多明白,只要认真翻一翻,想托出“疑虑”的,“疑虑”自然就消失了。语重心长做工作者,肯定三言两语就解决问题。
     没有理由责备实际工作者,问题还是出在写稿人身上。我胆大妄为地断定,写稿时,作者肯定没有看内务条令。
    原文:未来空降作战,情况变化急遽,保障需求紧迫。怎么办?某部借鉴外军成功的保障法,提出“精干灵活”的保障构想,研制体积小、重量轻、性能好、能空投的技术装备和各类修理设备、机械工具和器材等物资,先后革新和研制了“某型火炮自动退弹器”、“某型高炮弹装填器”、“火炮系列手推车”等项目81个。他们开发出的“火炮系列手推车”体积小、重量轻、轻便灵活,既可在一般道路上推行,也可在路面只有×米宽的小道上推行,实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还可折叠起来背行,而且可以同火炮……有效地减轻了单兵负荷。笔者在一次演习中看到,原来必须×人扛行的火炮,现在由×人即可在平路上推行,在丘陵和山地也只须×人。

    评析:原文把“火炮系列手推车”的性能介绍得太详细了,连“×米”的情况都作了交待;同样,最后一句话“原必须×人扛行的火炮,现在由×人即可在平路上推行,在丘陵和山地也只须×人”,也犯了同样的毛病,而且似乎更加“赤裸裸”。要知道,你写的是“火炮”,而不是民用产品。其性能是不能细说的。即使你写的是一般武器装备。
    新闻报道稿中,对保密问题要特别警惕和敏感,而在保密问题上,对部队武器装备又要特别警惕和敏感。还是经常翻翻有关宣传报道方面的保密规定吧!

    (文中省略号和“×”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