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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责”与“讲道德”


杨玉辰


  “尽职责”与“讲道德”本来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可在实践中,有的记者却常常在“尽职责”的时候,忽视了“讲道德”,从而损害了别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职业形象。

  试举二例。

  其一:某摄影记者去八宝山采访一个名人的遗体告别仪式。当哀乐响起,人们依次向遗体三鞠躬之后与逝者的亲属握手的时候,总要向对方由衷地说句“多保重”“请节哀”之类的安慰话。而这个摄影记者向逝者鞠完躬走到逝者的夫人面前,将照相机举起要拍照时,却厉声要求逝者的夫人:“悲痛些,再悲痛些!”此举使在场的人大惑不解,连连摇头。

  其二:据一家杂志披露,一次,各媒体的记者一起去采访在阿富汗的中国工地遇袭中死难者的家属,且不说带领记者的村主任“震耳欲聋的砸门声”破坏了这家人安静和痛苦的氛围,也不说满院的小麦被记者们踏得横七竖八,只说这家有个88岁的老人,本来家里人瞒着她儿子遭遇不幸的消息的,可由于记者的“需要”,不得不让老人提前知道这一噩耗,从而拍下了“有震撼力”的理想的镜头。当记者们怀着职业的满足感离开这个小院时,这一家人无异雪上加霜,“个个泪流满面”。

  从以上两例中不难看出,如果只是出于记者职业的需要,让逝者的亲属“再悲痛些”,的确更有利于捕捉到有感染力的画面;让88岁的老人来“配合”记者拍“哭儿”的画面,也许更能表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哀痛。然而,从讲社会道德的角度看,却丢掉了记者以人为本的起码道德准则。当你要求逝者的亲人以悲恸欲绝的表情和纵横的眼泪满足你的镜头需要的时候,你可曾想到失掉亲人的对方的复杂感受?当对方意识到自己在为你的摄影作品充当模特或演员时,你的举动无疑是在人家流血的伤口上又洒下一把盐啊!

  也许有人会说,上述两例毕竟也是记者责任心的表现嘛,言行虽有失道德,可毕竟换回了职业上的收获和宣传效果上的成功。其实,这也未必。大家知道,真实是新闻宣传的生命,倘若抛开真实的前提和原则,这样的新闻宣传岂不等同于欺骗?无论在遗体告别仪式上,抑或突然得到亲人去世的消息时,人们的震惊和痛哭,特别是亲人的痛哭,都是其内心悲痛的自然流露,作为摄影记者就要按照客观情况,现场捕捉这个真实的瞬间,倘若有任何有违当事者心愿的造作、导演、摆布、嫁接,都是不真实也不允许的。试想,一个对老人不忠不孝的人可能由于你的提醒、诱导或鼓励而大放悲声,假如此时此刻你把这个画面定格并将此照片公开发表,岂不是欺世盗名,公然造假?这样失实的报道,尽管有感人的镜头或催人泪下的细节描述,可又有什么新闻价值可言呢?更重要的是,这种记者的所谓“尽职责”是以不“讲道德”为代价的,是以抛弃“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前提的,相比之下,虽“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为了一篇(幅)报道而丢掉了记者的人格和职业道德,这才叫得不偿失呢!

  记者在稿件采写或照片拍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种“尽职责”和“讲道德”相冲突的情况,一个讲政治、有理智、有道德修养的记者就应该冷静地权衡利弊,当“讲道德”和“尽职责”不能兼顾的时候,就要果断地、坚定不移地把“讲道德”放在首位。具体来讲:一,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决不能由于报道主题的需要,人为地编造、篡改或“导演”事实,使新闻事实为你设想的新闻主题服务;二,要经常设身处地地为被采访者着想。一般情况下,采访不给被采访者添烦恼,找麻烦,不要干扰人家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更不能损害被采访者的名誉和利益,特别是被采访者遭遇不幸的时候,更要力所能及地为人家排忧解难,而不能不顾人家的心理感受和承受能力,专门朝人家心窝上“捅刀子”,使人家旧疤添新痛,雪上再加霜;三要模范遵守公共道德,不能因采访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要模范遵守当地的规章制度;四,要坚持正义,在需要舍己救人的场合要挺身而出,在需要为正义冲向前时要大义凛然无所畏惧。不能眼看着一个落水者要淹死时,不去救人,还一心想着去如何抓拍有表现力和艺术性的画面。倘如此,岂不是丢掉了新闻工作者应有的道德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