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公差”变“私差”
○函授学员 刘焜鹏
笔者在某连采访时,听不少连队干部反映:现在的公差真难派。以前出公差,战士们都积极踊跃,惟恐派不到自己,而现在却恰恰相反,在连队干部的催促下,战士们还流露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有的即便去了,也常常是“凑凑人数,出工不出力”。上等兵小李直截了当地说:“现在的所谓出‘公差’,实际上大多数都是出‘私差’,公差变味了,大伙的积极性当然也提不起来了。”
给领导出公差本来就是我们的职责,但现在有不少机关干部,对一些本来应该自己去做,而且也很容易做的个人、家庭私事也都向连队要公差,更让我们难理解的是,还有个别干部打着“领导”的旗号一个电话过来就要公差,造成了连队公差频繁,久而久之大家也便怨言起来了。
公差就应该是因公而“出差”。如果机关干部确实有些急事需要连队帮忙,则应向战士们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并要注意考虑战士们的实际情况。若一有私事就“命令”连队派公差,不仅大大增加了战士们的负担,而且也影响了连队的正常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再说,战士们对出这些“私差”,心里本来就不服气,硬命令他们去干不愿干的活,这个差也出不好。
教员点评:观点明确,分析有条不紊,讲理实在而不空。缺点是问题太老,没讲出新意,如能点拨一下解决的具体办法,文章则更圆满。
军人不应该如此“办证”
○函授学员 张志刚 沈礼强
近几年,社会上的“办证”广告形形色色,布满了大街小巷,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也同样冲击着我们的军营。
前不久,碰到一位探家刚回的士官,闲聊时问起了这一路的开销,不想他得意地说:“这次还行,有这一个‘残疾证’,一个来回省了300多块……”而部队发放差旅费的标准是按照家庭住址公里数足额发放的,这样一来他就额外地得到300多元的差价。经了解,笔者周围办此类假证的人还不少见,干部战士都有。有的办“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往脸上贴金,为自己转业退伍后的求职,找一块敲门砖;有的办“驾驶证”、“残疾症”,为的是方便自己出行,来回坐车享受半价的优惠。
作为军人,首先要对假冒伪劣行为说不,更不能自己涉足其中,乐此不疲。其次,如发现“办证”的从业者要向公安机关举报。三是干部要为战士做好表率,发现有办证的,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四是做好转业退伍人员的档案清查,杜绝假证在部队官兵中继续滋长。
教员点评:这种“办证”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乱纪行为。以不应该“办证”作为中心论点,如同“劫持警车是违法的”一样滑稽。可见,选个值得一议的题是最要紧。
到地方制作宣传品当慎
○函授学员 曾建华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审美情趣的提高,部队官兵对宣传物品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但在内容上追求高质量,而且在形式上更加讲究美观大方,于是大部分单位在制作橱窗、板报、宣传栏、标语牌等宣传用品时,不再仅仅满足于手写纸画的制作方式,越来越多地到地方广告公司,采用计算机喷绘、印刷等更加精细的方式来制作。然而,地方广告公司通过制作这些宣传用品,很容易了解到部队的工作、训练、生活和学习情况,以及部队的武器装备、战备训练、首长姓名、番号等方面的内容,再加上有些广告公司员工缺乏基本的保密观念和国防意识,很容易造成泄密现象,这些涉密资料若被不法分子截取掌握,将对部队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笔者认为,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尽量不去地方广告公司制作涉及有部队秘密内容的宣传用品。二是采取定点定人制作。对定点广告公司老板和员工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三要采取专人负责监督,防止地方广告公司人员复制、打印有关部队资料。
教员点评:这个问题值得提出来引起官兵们注意。但第二段将自己的意见当成让部队“落实”的条文,未免口气太大了,可以改为商讨的语气。另外,所提到的现象还不够具体,应举例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