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中不该出现的九类问题 程广民
新闻报道长期以来受到广大受众的关注,其缘由无疑是报道的新闻信息真实、清楚,介绍的知识准确、可靠,以致于不少受众已习惯于把它作为了解社会、学习各种知识的重要读物。
但是,近年来有些新闻报道在这方面却辜负了受众,出现了以下九类不该出现的问题。
新闻要件不齐全 新闻报道的写法,同任何文体一样,总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发展中。这自然是好事。只是万变不能离其宗,仍要让受众明白新闻内容,不要留下什么疑问,也就是一定要把“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故”这五个新闻要件(即“五W”)一一交代清楚。这是新闻的基本常识。时下有些新闻报道却不是这样。2004年5月27日,有一家报纸刊发《贪嘴干部一尾鱼
无辜百姓一条命》的消息,转发自我国一家通讯社,发生地仅写“高安市”。笔者国内地理常识尚可,却不知高安市隶属何省,几番寻答不得,最后才在一张国内电话号码及邮码的表格中,从江西省56个地名中找到。可见这条新闻发生地交代不明确,给受众带来的麻烦不小。还有等而下之的,完全不提及发生地,简直像虚构的故事。如,《公交车冲进门诊部》,最为受众关注的肯定是发生地,此消息从导语到结尾就是只字不提,只配发一张“事故现场”的照片,似乎用来证明消息的真实性。
其次是有些新闻报道不交代时间,或者交代具体时辰却不交代日期。消息《三家医院接力救流浪汉》,就是写救流浪汉的全过程,精确到几时几分,却不说明这件事发生在哪一天,酷似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另有《十万居民紧急停电救小偷》,也是详述抢救过程,但对最后的结果,这一至关重要的新闻要件———小偷到底救活了没有或有无生命体症,却没有只言片语的交代,而且是在此消息发表于小偷被送到医院至少一天后,这不能不令受众遗憾。 前后叙述不一致 这类毛病,按说只应出现在中小学生的作文中,实际上新闻报道中却不少。有的十分明显,受众通过上下文的分析,可以了解真谛;有的则反复思索,也莫衷一是。《当爱情和友情都成了往事》中,首先写道“1993年,20岁的我”,不难推出“我”出生于1973年,可是在刊载此文的2003年时,又说“我”现在已23岁,“我”的出生日期又变1970年了,难道出生日子可以像万花筒变来变去?
下面的前后叙述不一致更为严重。 有一篇杀人犯作案过程的报道,导读中写受害人是被“电线残忍地勒昏并抛入浴缸溺毙”,是死于“溺”。但正文中的叙述是将受害人“脖子捆住勒死,随即将其拖入浴缸”,是死于“勒”。两相对照,好像公安部门对受害人的死因在报道时还未确定。这自然是不可能的。
另一篇叙写角膜捐献经过,开头无庸置疑地说明“眼角膜必须在患者去世后6小时摘取”,否则失去使用价值。后面的报道说捐献者“凌晨1点多钟”病逝,取出的时间却在“中午12时35分”,即捐献者死亡后近11个小时。这里前后的矛盾,不能不令受众大惑不解,从而影响到媒体的公信力。
报道内容不恰当 目前最突出的,是不恰当地报道个人隐私以及政府、部门、单位的秘密。它重则触犯了法律,引起新闻官司;轻则给报道对象带来麻烦,报道者自身也难脱干系。如,2004年上半年,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司法不公的情况展开暗访,有一家中央级大报在版面上发消息,把暗访的开始时间、检查对象、范围、目的一一和盘托出,酷似在为有问题的人员通风报信。个中原因,极可能是写作者只注意到这内容有新闻性,却不具备传播性,以致在客观上造成了“帮倒忙”的负面影响。
有的报道内容本身并不存在“不恰当”,比如《仰头放风筝
一男青年跌落沙沟》,作为一条社会新闻刊发,全然不错。可是有一家报纸把它置入“轻松新闻”的栏目中,便有幸灾乐祸之嫌,受众有理由怀疑媒体的审美趣味是否有偏差。这是由于版面编辑处置不当造成的报道内容不恰当。
突出方法不正确
以同一时间段的比较,或者强调“第一”的方法,来突出某种意思,历来是新闻报道的有效之举。不过这“比较”必须是切切实实的对比,这“第一”必须是真正的第一。否则将适得其反。
2004年“五一”长假后,某大都市电台总结该年此时旅游人数之多,多到是去年同期的多少倍。这里的比较,就令受众觉得滑稽。因为2003年“五一”期间,众所周知,正是非典肆虐,全国停止放长假,旅游活动根本没有开展。这种比较,其价值只能是零。
伪“第一”突出法,当下在报纸上相对而言更普遍。2000年11月,为纪念我国神舟飞船首飞成功,我国邮政部发行了一套三角形邮票,好几家报纸宣称这是我国三角形邮票的“首发”。其实稍有邮票常识的人都知道,“首发”是1951年3枚一套的《保卫世界和平》。又,北京一家报纸一位首席记者撰文称2004年3月31日公布的一部《律师执行行为规范》,是“我国律师行业第一份完备的行为规范”,视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为乌有,把真正的“第一”推迟了8年。
还有涉及政治色彩的一例。2003年春,某省、市领导到企业植树,本来只是重复前任的一次普通活动,这个地方的党报却界定这是第一次到企业植树,与前述两例一样,意欲突出这篇报道的意义。然而分析起来,这可以说是向领导同志脸上抹黑。不是吗,我国植树节1979年就设立了,第一次到企业植树,多少省、市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了,可这个地方的领导的“第一次”岂不是太晚了吗?
常用词句上的问题 这类问题的数量不多,只是由于是常用的词句,每一次错用所造成的误导作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先看错用常用词的例子。
噩耗,历来是“死亡消息”的代名词,如今权威辞典中也仍是这个意思。不少新闻报道中把某人不幸坠地、遭遇车祸以致生命垂危,家人得到这一消息,竟然称“噩耗传来”。如此误用,非同一般差池,不能不说是对伤者的大不敬。
常用词句上出现毛病,也有在语法上的。如一家省会党报的图片说明云:“他们用朴实的言语诠释了对雷锋精神的理解和实际行动。”此句在“和实际行动”之前语法成份完整,意思表述清楚,就是加上这五个字,导致全句意思含混不清。究其缘由,是怨了“杂糅”的语法错读,即:把应该分开说明的两句话强行裹在了一起。另一种常用语句上的毛病是不合事理。有一家晚报,在介绍一个两天前已被击毙的歹徒简历时,一本正经地称他“至今无正当职业”,宛如他并未归西。“至今”置入此句中,荒诞不经,令人发笑。
称谓上的问题 称谓上出问题,暴露了编辑记者一些常识的缺乏。例如,完全不了解国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就把现在村里负责人称为“村长”;完全不了解医疗界现状,就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简称为行政职务的“副主任、主任”;完全不了解古代女孩称谓的含意,在雅典奥运会报道中,就称“赵蕊蕊是个正处于豆蔻年华的姑娘”,现已23岁的赵蕊蕊戴上指代十三、十四岁的少女的桂冠。
还有的称谓问题,不一定是报道的作者不懂,只是由于一时的疏忽,一般来说,也无甚了不得,但在某种特殊的场合,就有失体统,不太严肃。有一则消息称李敏之女孔东梅“是毛泽东第三代后人中惟一的女性”,便是称谓上的一大失误。因为按此说法推算,李敏自然是“毛泽东第二代后人”,那么毛泽东本人岂不是“毛泽东第一代后人”?
还有些称谓,本身并不错,只是在某种特定的语境中,给受众表述的意思欠明确,乃至出现歧意。以广播用语为例,有的大城市电台在述说中已习惯称某人配偶为“爱人”,便不知道这是指的“丈夫”还是“妻子”,下文再提及这个人物以代词“他”或“她”来称号,由于这两个字读音并且声调没有一点差别,受众仍不明白“爱人”的具体指向。
引导运用上的问题 这方面的问题,除了表现在不必用的地方却用了之外,更多的是在该用时却未用,致使表达的意思发生错位。它们不像“菜单”一类词语,不用引号,受众也知道其引申义。下面是该用引号而未用的两例。
一家直辖市日报,2004年6月5日报道美国总统布什左臂右膀之一的中央情报局局长特尼特辞职,该报所拟的一行单排标题却是“布什断臂自救”,没有在臂字上加引号。这里,仅此六字,受众便只会以为是布什遇到什么特殊情况,甘愿砍下自己的手臂来保住自己的生命。也就是说,这则报道极像布什个人在医疗上的事情,难以联系到是政坛动态。
还有一张城市健康类报纸,在头版目录中推出一篇文章的标题是“消除疲劳的6种自助餐”,此处也没有引号,显然谁都会以为这是在推介6种吃法。细看正文,方知是与“吃”风马牛不相及的健身方法。不用引号,恶果之状,由此可见一斑。
医学知识上的问题 进入21世纪,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更加关心自己的健康,对医学知识的了解比以前要自觉和迫切,尤其是涉及自己日常生活的防疫知识。媒体对此有责任和义务,千万不可出错。而现实中却不是这样———
首都一家报纸刊发的一篇科普文章,文中有一个结论式的陈述句是:“有些生物有些病毒在高温下杀不死,包括艾滋病毒。”这不仅很不该地宣扬了艾滋病毒恐惧论,也是缺乏医学常识的表现。实际上,早在几年前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时已经强调过:艾滋病毒是易于杀灭的,不值得过于害怕。科学已论定,它在摄氏56°时只要十分钟便会土崩瓦解。
更有甚者,一家发行于大都市的报纸,在知识性短文《狂犬病是怎么传染的》,竟然以惟一条件句式写道:“狂犬病只能通过狗作为媒介传染”。反之,只要不接触狗,就可以与狂犬病无缘,这也是一个极大的误导。已有许多资料表明,狂犬病的传播媒介,不只是狗,还有猫、鼠、兔,乃至其他野生动物,如黄鼠狼,这也是并非高深的防疫知识,且不知何以不知道。
历史知识上的问题
历史知识,浩如烟海,要求新闻报道在这方面一点闪失也没有,也不是唯物主义的态度。这里说的是在极其一般的历史知识上的错误,很遗憾地出现在媒体上。有一家在全国影响颇大的地方报纸,在一篇有关革命前辈的专访中,言之凿凿地告诉受众:“1948年秋,人民解放军取得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的胜利”,语气非常肯定。历史事实却是1948年秋,仅仅是辽沈战役开始,淮海战役和平律战役于1948年11月才打响,此处反映了写作者、编者中国现代史的知识太缺乏。要说这三大战役全部取得胜利是在1949年1月。
另有一例表现出的问题更严重。那是由于对“文化大革命”的知识掌握得太少,致使文章中冒出“早在1969年5月18日,当时作为国家副主席的林彪……”这样的文字,而且它就出之于一篇有关“文化大革命”“大揭秘”的通讯中。其实,只要稍微了解一点“文化大革命”历史的人都知道,“当国家主席”一直是林彪的反革命政治纲领,他自我爆炸的起因,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于这一纲领不能得逞,且不知此文作者及发文编辑何以连这一点也不知道,竟让林彪当年已破灭的野心得以在此文中实现。
(作者系长江日报主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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