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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准则及国际法:“对中全面超限战”的重要战争竞技领域

朱涛



 

  国际关系准则及国际法:“对中全面超限战”的重要战争竞技领域 ━ 读塞北剑5月26日帖有感 如同我们所共知的,中国正面临着一场由某些极为厉害的对手所发起的、旨在将中国排挤出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并将之逼入“孤境”的“对中全面超限战”!这一“对中全面超限战”,既囊括了传统的战争竞技领域如军事、经济与民心,同时又延伸至政治、科技、文化、宗教、新闻、宣传、法律、意识形态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等诸方诸面。其中,国与国之间的国际关系准则以及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适用问题,则更是首当其冲地成为了“烽火起、鏖战急”的攻、防前沿阵地,其例举不胜举: 从4.1撞机事件关于中国近海经济专属区领空权的争论、9.11以后的反恐法律依据、中国加入WTO的发展中国家法定身份的确定,到所谓“美国国内法优于国际法”、“20海里/200海里/350海里领水”之争,直至中美、中欧之间新近展开的、围绕所谓“美国钢铁业保护”及“欧洲消费者保护”所进行的“钢战”、“鸡战”、“打火机战”与“化妆品战”,以及中日之间所谓“中国民警闯馆事件”: ━ 无一不与国与国之间的国际关系准则以及国际法的适用问题,息息相关! 正因此,在各方对手之间,则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围绕诸如上述事件所进行的旁征博引、唇枪舌剑的大混战!由于混战的结果,事关国家的主权、安全与领土完整,事关国家长期发展所须能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事关国家的基本经济利益以及事关捍卫已经建立起来的国际秩序和事关捍卫联合国宪章,从而决定了中国在这场有关“国际关系准则以及国际法的适用问题”的战斗中,只准有理、不准失理;只准合法、不准非法;只准打赢、不准打输! 现在,塞北剑在文中注意到了这一极为重要的、击溃“对中超限战”的重要阵地,并同时对于该阵地的攻、防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进行了深入、有益的探讨。借此之机,呼吁有关部门对此领域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对之展开充份地、有针对性地讨论。

  附短函: 塞北剑仁兄: 实在抱歉,今天才拜读大作,因一直被您文章的标题:“请看美国女人‘以诗疗伤’”所惑。一方面,我总以为:在军坛里值得重视的美国女人,唯数莱丝小姐,因在她的策划下,不仅导致了过去美国的胜利和苏联的解体,而且导致了现在俄欧的离异和美俄的联姻;另一方面,因你在标题中所提到的是所谓美国的能够“以诗疗伤”的“女人”,即近乎所谓“女诗人”,故此帖子因此被疏忽了。道理很简单:在一个只有二百来年的历史并且以崇尚血与火为嗜好的国度里,是不会产生出诸如李白与杜甫、哥德与席勒、普希金与莱蒙托夫、雪莱与沙士比亚(曾出版一大本14行诗集)以及泰戈尔之类的真正的世界级大诗人,更何况是女诗人!若真能从那里硬找出个把来,则必定是嫁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