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5日電 沈泳、記者范炬煒報道:總后勤部日前頒布《關于調整軍隊住房租金標准的通知》,決定自2008年8月1日起,軍隊住房月租金標准由現行的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20元調整到2.60元,同時增發軍隊人員房租補貼。 《通知》指出,軍隊人員符合租住軍隊住房條件的,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60元的月租金標准計算房租,現住戶的月房租按原月房租乘以2.17計算。各級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按照國家、軍隊有關規定,強化對租金使用管理的檢查監督,努力提高公寓住房管理水平。
《通知》對离休干部、駐邊遠艱苦地區的基層干部以及住房困難家庭,明确了租金照顧減免辦法。新中國成立前入伍(含參加革命工作)的軍隊人員,住房在規定面積以內的,新租金超過本人及配偶房租補貼部分免繳。駐守邊防和島嶼的團級以下部隊(含團),住房租金減半計算。軍隊人員住房在標准面積以內的,新租金額減去租金補貼后,應繳租金仍超過個人月工資總額8%以上的部分予以免繳。符合住用軍隊住房條件的轉業复員等地方人員并符合享受地方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住房租金減免條件的,住房管理單位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租金減免。《通知》還明确了在地方沒有其他住房确需借住軍隊住房的轉業复員人員等地方住戶房租計收辦法。
全軍房改辦公室主任谷俊山介紹說,按照國家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軍隊住房租金標准從1992年開始先后已進行了三次調整,主要目的是逐步減少住房的福利成分,推動住房分配貨幣化、管理社會化。此次提高租金標准,增發房租補貼,有利于用經濟手段抑制多處占房和超面積住房;調整后的租金標准,基本達到住房維修管理成本,有利于推動軍隊住房物業管理;購買自有住房的軍隊人員增加補貼后,補貼的錢基本夠繳物業服務費,有利于促進自有住房的社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