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李薇薇)4月11日至13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并讲话。他要求全国政法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
罗干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罗干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他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别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